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
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能源”)所属全资公
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拟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亿华”)51%股权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开展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合作,融资金额
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裕中能源按账面价值 5.85 亿元转让所持有陕西亿华
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分期向陕西亿华发放信
托贷款不超过 14.14 亿元,专项用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融资合作中的信托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陕西亿华以其
采矿权提供抵押担保。本次融资合作到期后,公司或其指定方享有向中信金融资
产按照本次出资金额和不低于 5.625%年化预期收益率之和远期回购陕西亿华
? 通过本次融资合作,公司预计获得资金不超过 20 亿元,将为公司重点项目
海则滩煤矿建设提供充分资金保障,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海则滩煤矿早
日投产见效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融
资合作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融资情况概述
(一)融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所属控股公司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公司所属全
资公司裕中能源拟与中信金融资产开展融资合作,通过股权和债权相结合方式,
为海则滩煤矿建设提供资金,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其中:裕中能源按账
面价值 5.85 亿元转让所持有陕西亿华 10%股权引入融资合作方中信金融资产,期
限 60 个月;中信金融资产以不超过 14.14 亿元现金出资作为优先级、裕中能源以
持有陕西亿华 41%股权按账面价值 23.97 亿元及不低于 277 万元现金出资作为劣
后级,委托中信信托设立“中信信托·信华 75 号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
托计划”),信托计划分期向陕西亿华发放信托贷款不超过 14.14 亿元,专项用于
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信托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陕西亿华以其采矿权提供抵押
担保;在特定情形下,中信金融资产有权要求公司或其指定方限期收购其信托计
划份额,陕西亿华为公司该项收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本次融资到期后,公司或其指定方享有向中信金融资产按照本次出资金额
及一定预期收益远期回购陕西亿华 10%股权的权利;中信金融资产作为信托计划
优先级,通过优先分配信托财产方式退出,信托计划随后清算,并向裕中能源分
配原状返还陕西亿华 41%股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所持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通过股权和债权相结合方式开展融资。同时,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董
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业务过程中签署涉及公司的相关法律
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具体办理上述事项相关手续。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融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即可实施。
二、融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中信金融资产基本情况
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
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
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
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金融资产主要股东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财政部、中保融信私募基
金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截至 2025 年 6 月末,中信金融资产
合并资产总额 10,109.33 亿元,2025 年上半年实现总收入 402.21 亿元、归母净利
润 61.68 亿元。中信金融资产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信托计划基本情况
(1)信托名称:中信信托·信华 75 号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
(2)信托类型: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
(3)信托规模:不超过 38.20 亿元
(4)信托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
(1)委托人/受益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2)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向陕西亿华发放信托贷款不超过 14.14 亿元,专项用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
三、融资方案主要内容
(一)股权融资
结清存量贷款及用于海则滩煤矿项目建设。
在陕西亿华分红未满足时,由公司代为补足。
中信金融资产所持陕西亿华 10%股权,回购价格为中信金融资产本次股权出资金
额及上述收益安排中的一定预期收益之和。
(二)债权融资
能源以持有陕西亿华 41%股权按账面价值 23.97 亿元及不低于 277 万元现金出资
作为劣后级,委托中信信托设立“中信信托·信华 75 号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分期向陕西亿华发放不超过 14.14 亿元信托贷款,专项用于海则滩煤矿
项目建设。
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特定情形下,中信金融资产有权要求永泰能源及
其指定方限期收购其信托计划份额,陕西亿华为永泰能源及其指定方收购中信金
融资产持有的信托计划份额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优先向中信金融资产分配信托财产实现退出;中信金融资产持有信托计划份额退
出完成后,随即清算信托计划,并向裕中能源分配原状返还陕西亿华 41%股权。
(三)其他
若公司不行使远期回购权或未能按照相关约定方式使中信金融资产退出股权、
信托计划出资时,则中信金融资产可自行向其他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陕西亿华股
权、信托计划份额。
四、融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则滩煤矿建设提供充分资金保障,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海则滩煤矿早日
投产见效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司存续资产潜在价值,增加公司现金流,保障公司发展持续向好。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