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2 证券简称:理工导航 公告编号:2026-016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的计
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
导航”、
“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娟、董明杰、
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541,586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8.57%。以上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
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引入认可公司
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缪玲
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3 个月内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代表“融
通 5 号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合计所持公司不超过 4,400,000.00 股股份,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前述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
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汪渤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8,996,674股
持股比例 10.22%
IPO 前取得:8,975,999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0,675股
股东名称 缪玲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267,765股
持股比例 8.2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7,267,765股
股东名称 董明杰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216,149股
持股比例 8.20%
IPO 前取得:7,205,647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502股
股东名称 石永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060,553股
持股比例 8.02%
IPO 前取得:7,050,353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200股
股东名称 沈军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060,462股
持股比例 8.02%
IPO 前取得:7,050,353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109股
股东名称 高志峰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7,013,865股
持股比例 7.97%
IPO 前取得:7,003,765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100股
股东名称 崔燕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6,926,118股
持股比例 7.8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926,11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姓名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汪渤 8,996,674 10.22%
汪渤、缪玲娟、董明杰、
缪玲娟 7,267,765 8.26%
石永生、沈军、高志峰、
董明杰 7,216,149 8.20%
崔燕共同签署了《北京理
石永生 7,060,553 8.02%
第一组 工导航 控制科 技有限公
沈军 7,060,462 8.02%
司一致行动协议》,七人
高志峰 7,013,865 7.97%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崔燕 6,926,118 7.87%
合计 51,541,586 58.57%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汪渤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8,568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628,568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拟减持原因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股东名称 缪玲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8,57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628,57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拟减持原因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股东名称 董明杰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8,57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628,57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拟减持原因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股东名称 石永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8,57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628,57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拟减持原因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股东名称 沈军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8,57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628,57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拟减持原因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股东名称 高志峰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8,57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628,57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拟减持原因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股东名称 崔燕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628,57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其他方式:协议转让减持,不超过:628,572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4 月 9 日~2026 年 7 月 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
拟减持原因
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投资人。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渤、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
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①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③减持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
性规定:(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2)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以及(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
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
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玲娟、崔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关于减持的相关承诺
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
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①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③减持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将继续遵守下列限制
性规定:(1)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5%,(2)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以及(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
其他规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
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该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代表“融通 5 号证券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名称
投资基金”
)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
□是√否
执行人
私募基金√是□否
受让方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580528329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住所
A1201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08-29
营业期限 2011-08-29 至 2026-08-28
谢叶强 49%;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葛鹏 49%;
人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资产管理。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经营范围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其他情况 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基金产品名称 融通 5 号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 S29952
备案时间 2015 年 4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 □否
汪渤、缪玲娟、董明杰、石永生、沈军、高志峰、崔燕是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理工
导航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亦无相关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五、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
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
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