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 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1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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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21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购买基本情况
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
关议案,同意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持有的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净化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 442,067.68 万元。
  二、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
  重大资产购买事项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
评估结果,最终交易作价为 442,067.68 万元。根据公司与公用集团
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有关减值测试及补偿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最后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公司与公用集团共同聘
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则公用集团应当向
公司予以补偿,公司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公用集团应补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
   (前述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总价款减去最后一个承诺年度期末
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净化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
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指公用集团依
据协议中业绩承诺相关条款向公司支付的总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发生时,公用集团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并
应按照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三、本次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铭国际”)出具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
公司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形成的长期投资资
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6〕第 11014 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净化公司 100%股权的可收回金额
进 行 评 估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净 化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为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原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业
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说明》(勤信专字〔2026〕第 0526
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有关规定及资产购买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
原环保并购净化公司 100%股权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结果。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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