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
原环保”)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刘阳,博士研究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郑州市人才专家库
专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长期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动态,
一直致力于公司内部控制与精益管理、财税数字化与业财融合方
面的研究和实践,拥有较为丰富的公司财务治理经验。自 2024
年 1 月起任中原环保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10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与缺
席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
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
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
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方面,2025 年主持召开 5
次会议,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有
效性及审计机构工作质量。在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工作中,
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多轮沟通,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披露。在提
名委员会工作中,审议了公司职业经理人续聘事项。在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中,审议了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制度修订等
事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董事专门会议,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前置审议讨论,形成
了独立的书面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
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
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我重点
关注了审计计划的全面性、审计程序的合理性以及可能影响公司
财务报告的重大风险因素。
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
案的讨论和审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
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途
径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
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
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对公司
规范运作和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
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况。
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9 个工作日,密切
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与公
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
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
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积极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组织联合各相关部门
通力协作,通过规范高效的沟通机制和组织保障,对本人的现场
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
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
如下:
过《关于签署再生水供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三环再生水管线资产、郑
州市四环再生水管线资产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摘牌购买资产事项签署相关协议的议
案》。
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
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
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召开专门会议进
行事前审议,审议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
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规定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对相关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
阅。公司对相关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
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
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