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生: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19: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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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6-012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总部会议室
为2026年04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上午9:15,结
束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下午15:00。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0 人,代
表股份 703,536,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4.8138%。截至股权登
记日 2026 年 0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85,473,893 股。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1,085,473,893 股。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696,738,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8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6 人,代表股份 6,798,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26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60
人,代表股份 7,308,7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10,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6 人,代表股份 6,798,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263%。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3,256,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01%;反对 246,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弃权 3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027,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579%;反对246,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28%;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93%。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3,173,0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83%;反对 336,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8%;
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44,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22%;反对33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5%;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3%。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3,172,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83%;反对 339,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
弃权 2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944,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09%;反对339,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8%;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廖敏、王慧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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