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苏文荣,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
定,2025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苏文荣,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踔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2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
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没有缺席、委托他人
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职内具体出席董事会、
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 应参加会议
会议类别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11 11 11 0
提名委员会 2 2 2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3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3 0
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会议通
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及委员会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且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
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的
编制、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员工持股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提名及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
论,结合本人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专业性、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公
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本着
审慎、负责的原则,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发表相关
意见,积极促进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
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
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场考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沟通,重点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及股
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日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经营动态和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一些合理建议,促
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
注媒体、网络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职责,累计开展现场工作时间达 17 天,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更好地监督公司经
营与管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项知识,掌握相关政策,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议。2025 年,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认为薪酬方案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员
工激励,确保各项决策公平、公开、公正,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四)续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浩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许立各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俊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总体评价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不断提高自身履职素养与工作能力,始终秉承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履职原则,
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合理性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东的沟通与交流,依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战略规划、合规经营等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
苏文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