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李宗义 已离任)
本人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
营决策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中的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宗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工商管理
硕士,正高级会计师,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资深澳洲注
册会计师,资深澳大利亚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
律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二层次)。
现任甘肃省政协委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北业务总部总经理,财
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上市公司读者传
媒、国芳集团独立董事;受聘担任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
州财经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研究生导师;曾任上市公司新日恒力、白银
有色、银星能源、甘咨询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席 11 次董事会、6 次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履
职过程中,针对提交董事会的每一项议案,本人均坚持先审阅、再沟通、后表决
的原则,与经营管理层就议案背景、实施细节充分对接交流,在全面掌握信息的
基础上审慎行权。经核查,各项议案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任
何异议表述及反对、弃权行为。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
分别对公司 2025 年度内各项关联交易、现金收购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
有限公司 70%股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
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告、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财务总监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在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讨论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范
围,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全面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本人指导和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及时审查公
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岗位系数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确认、《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制定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
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
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结合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风险,有针对性地分配审计资源,
更好地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督促财务部门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提高财务
报告和会计信息质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审计范
围、审计方案以及审计重点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持续跟踪审计计划执行情
况,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的汇报,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关注了解公司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专门意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查阅投资者留言提问等方式,及
时、全面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充分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不定期现场考察和调研,通
过与公司经理层、财务、内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生产运行及财
务状况、审计监督情况;平时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与沟通,掌握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
情况,独立客观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日。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不仅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还及时传递相关文件资料,
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
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积极研究分析,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
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2025 年度,本人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
有限公司 7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通过认真审议,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也发
表了审核意见。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定价公允、
合理,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全面、真实地向投资者反映报告期内公
司经营发展状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事项;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2025 年 9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事项。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履历进
行详细审查,其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守忠实、勤勉、独立公正
的原则,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出建议和策略,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
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因个人工作原因现已离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完成了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感谢,并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