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6-010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
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 过现 场和网络投票 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32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股份 320,000,00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60.000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1 人,代表股份 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1950%。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1 人,代表股份 1,039,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50%。
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场出
席的股东仅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因其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根据
相关规定已回避表决,故现场未产生有效表决票。本议案的表决结果,由参与网络投票的股
东表决意见形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276%;反对 9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94%;弃权 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3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27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