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8 证券简称:湖南裕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4 名,代表股份共计 278,286,1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780%。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309 名,代表
股份共计 47,605,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7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份共计 130,735,12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3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8 名,代表股份共计 147,551,03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94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7,536,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7,487,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3%;反对 10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2%;弃权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其中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谭程凯、宋炫澄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