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英飞拓: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19: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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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ST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
以“*ST”字样)。
用”)已向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重组中心”)申请庭外重组,目前
尚未收到重组中心受理通知书。本次申请庭外重组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
定性;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
性;本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
期,逾期本息 1.68 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
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在不确定性。
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720252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英飞拓;证券代码:002528)
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4 月 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
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
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截至
目前,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公司预计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
到重组中心受理通知书。本次申请庭外重组能否被重组中心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即便申请获受理,后续公司能否与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
次庭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拟申请庭外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逾
期,逾期本息 1.68 亿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机构沟通,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
案,争取妥善处理上述债务逾期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7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债务逾期最终能否解决仍存
在不确定性。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
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以下简称“中
兴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第(010060)号),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被中兴华出具了带“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5)
第 015194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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