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及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步科股份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专项
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步科股份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
为 40.00 万元人民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
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
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
计 202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
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关于预计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年
初至披 本次预计
上年实
本次预 露日与 占同类 金额与上
际发生
关联交易 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人 业务比 年实际发
关联人 金额
类别 (万 比例(%) 累计已 例 生金额差
(万
元) 发生的 (%) 异较大的
元)
交易金 原因
额
接受关联 Frank 人民币兑
Loebel 100.00
人提供的 40.00 100.00% - 35.02 欧元汇率
Engine %
劳务 ering 波动
合计 - 40.00 100.00% - 35.02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年实际
关联交 上年预计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
关联人 发生金额
易类别 额(万元) 的原因
(万元)
接受关
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关联方实际提供
联人提 Frank Loebel
供的劳 Engineering
长存在差异
务
合计 - 70.00 35.02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根据德国《税法》第 18 条规定,Frank Loebel Engineering 被视作自由职业
者而具有私人的法律地位,无需进行商业登记注册。
性别:男
国籍:德国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技术顾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Frank Loebel Engineering 为 Frank Loebel 在德 国 设 立的 个人 企 业 , Frank
Loebel 通过深圳市步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份,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Frank Loebel 为公司的关联方,
Frank Loebel 以 Frank Loebel Engineering 的名义向公司提供电子工程领域的咨询
服务。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
或子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
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咨询服务,交易价
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公司将按季度与关联人进行
定期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 Frank Loebel Engineering 签署具体
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
业务,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二)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
影响。
(三)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
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议案不涉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
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