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18: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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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6-028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
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
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
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iconTEC”)的子公司与一家于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
F,于 2026 年 4 月 1 日签署的新一批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为 3,570 万美元(折
合人民币金额约为 2.46 亿元),系适用于可插拔硅光技术路线的量产化耦合设备
及服务订单,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25.90%,达到公司自
愿披露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披露标准。
     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序号        签署时间          交易对手方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币约为 2.46 亿元)
     二、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公司 F 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ficonTEC 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期间尚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此,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 ficonTEC 及其子公司与公司 F 及其子公
司发生的类似交易不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范围。2025 年 5 月-12 月,ficonTEC 及其
子公司与公司 F 及其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
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具体情
况详见《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公司 F,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公司 F 资信良好,具备较好
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的子公司与公司 F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签署的新一
批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为 3,57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金额约为 2.46 亿元),公
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上述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的子公司与公司 F 于 2026 年 4 月 1 日签署的新一批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为
入的比例约为 25.90%,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其次,本次交易合同标的为适用于可插拔硅光技术路线的高速光模块封装
制程核心环节的量产化耦合设备及服务,该设备具备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一方
面,ficonTEC 凭借其全自动化量产设备助力客户大幅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迅
速提升产能;另一方面,能帮助客户有效保障产品良率,显著提升其生产效率。
本次合同系客户新一批耦合设备及服务量产化订单,涉及金额重大,体现了客户
对 ficonTEC 的子公司的高度认可与信赖,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客户关系,预计将
发挥重要示范效应并将显著提升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最后,上述
合同的履行还将有助于公司持续提升在高精度耦合设备前沿领域的技术水平,巩
固领先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的子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
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
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
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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