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离任情况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收到独立董事吴裕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裕斌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吴裕斌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汉帝尔激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裕斌先生的
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会导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在
补选产生的新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前,吴裕斌先生仍将继续履
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吴裕斌先生的辞职在补选产生新独
立董事和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后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裕斌先生未持有
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裕斌先生将按照公司有关规
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吴裕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
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裕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志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志波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刘志
波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刘志波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刘志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志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6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志波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其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刘志波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将继续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刘志波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刘
志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并考虑到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上市”),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剑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陈剑锋先生为独立董事后,陈剑锋先生将同时担任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剑锋先生已
承诺将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相应调整,因此,为保证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相关工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本次发
行上市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
的构成情况如下:
任委员;
上述陈剑锋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
独立董事任职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
的任期保持不变。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乔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乔端;
电话:027-87922159;
传真:027-87921803;
电子邮箱:qiaoduan@drlase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 号。
四、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剑锋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毕业于哈佛大学。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职蓝海资本,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职纽顿集团;现任香港原融集团 CE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陈剑锋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附件 2:董事会秘书简历
乔端先生,1982 年 2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毕业于法国巴黎政治学院。2007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行五部业务总监;2017 年 7 月至 2026 年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乔端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乔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
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个人品德、专业知识和
履职能力,熟悉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