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奕帆传动 公告编号:2026-023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日(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27,238,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5.0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984,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69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254,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26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254,13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254,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268%。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
成决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19,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2.4527%;反对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350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14,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0.4458%;反对2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14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7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2.8918%;反对68,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7.1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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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