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2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4 人,代表股份 247,078,22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14.51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1,686,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12.4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98 人,代表股份 35,392,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2.07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03 人,代表股份 36,202,69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2.1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1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0.04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98 人,代表股份 35,392,0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数)的 2.079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32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4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4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59
弃权4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2%。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90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29,1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4
弃权4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陈程律师、吴一尘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