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8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以电话、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经全体
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刚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
其中董事朱凡、彭新波、王永海、齐绍洲、吴裕斌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吴裕斌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
员职务,为了 H 股发行上市顺利进行,根据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则的规定,为完
善独立董事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议案经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会同意
选举陈剑锋先生为独立董事后,陈剑锋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陈剑锋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志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
志波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任后,刘志波
先生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聘
任乔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乔端;
电话:027-87922159;
传真:027-87921803;
电子邮箱:qiaoduan@drlaser.com.cn;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 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置及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构成情况如下:
任委员;
陈剑锋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其独立
董事任职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的任
期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打造多元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
及全球市场综合竞争力,加快海外业务发展,公司拟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发行上市”)。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
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法规的要求,现确认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过为前提)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聘请《香港上市规则》
下的公司秘书、委任《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负责
协助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与香港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拟聘任人选
如下:
公司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公
司委任的《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的任期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公
司委任的《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授权代表的任期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公
司委任的香港《公司条例》下的授权代表的任期自聘任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在武汉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 8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