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 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18: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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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6-16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
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八届董事局
第十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
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 25%用于
股权激励,75%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和 2025 年
潮资讯网发布的《八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41 号)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
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3
号)、《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告书》
  (公告编号:2025-71 号)。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481,903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2.14%,最高成交价为 4.32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3.9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098,097.97 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
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在《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按照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的 75%予以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若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相应减少 12,361,427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
文件及相关凭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
具体方式如下:
层公司证券部
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
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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