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小保)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2 17: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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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各专门委
员会,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
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宋小保,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师;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汕头大学商学院会
计专业主任;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1 月担任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师、副院长;
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师;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
今担任广东越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
担任广东汇群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汕头第一
城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康泽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 2024 年 12 月担任广东晟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三、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各项职责。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宋小保       10         9           1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3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了 9 次董
事会,以通讯方式参与了 1 次董事会,列席了 3 次股东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
股东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合理化
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出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监督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
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 4 次会议,
对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
报告等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审
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更换财务总监事项进行审核;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
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注册会计师面对面沟通审计情况,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本人在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对公司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事项、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
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事项进行深入讨论分析,提供
了建议和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本人在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现任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经确认,上述人员恪守勤勉
尽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作出决策,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丧失相关任职资格的情形。
  本人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对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合理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职责。2025 年 12 月参加公司关于审计预审问题的会议,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
业务核算及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提出改善的建议,监督公司做好规范工作。积极助推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
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
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各委员会、
列席股东会,听取汇报、审阅资料、与会计师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股东会和
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运作情况,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
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四、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系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双
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通过认真审核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续聘
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提
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高管人员的
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薪酬数额。并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郭清海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
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借款利率为 0%,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有利于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
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总体评价与工作展望
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以独立、公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法人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献计献策。
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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