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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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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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次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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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3560号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蒙泰高新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蒙泰高新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蒙泰高新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蒙泰高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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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蒙泰高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
了蒙泰高新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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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2,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09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产 2.3 万吨聚丙
烯纤维扩产项目
合 计 388,730,600.00 388,730,600.00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82,16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包含审计费、
律 师 费 、 验 资 费 、 承 销 保 荐 费 ) 人 民 币 50,402,621.9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不含税)人民币 37,248,679.25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444,911,320.75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 485040820013000039986 1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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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合 计 444,911,320.75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448 号《验资报告》。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 号)同意注册,公
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人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
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308,120,100.00 300,000,000.00
截 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 止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439,027.30 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30,188.68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297,169,811.32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兴业银行汕头分
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用募集资金 22,885.89 万元,2023 年使用募集资金 3,331.36 万元,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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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 万
元。
使用募集资金 7,715.79 万元,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820.74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东蒙
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也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并于202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也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又于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对其进行修订,也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
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光
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项目”
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0年8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
行、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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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注销光大汕头分行(9529)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本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
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2年11月与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注销兴业汕头分行(0910)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本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揭阳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 485040820013000039986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05327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合 计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100910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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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用途变更为“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
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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