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5 年修订)》有关规定,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20.09 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项目:
序 项目总投资额(人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产 2.3 万吨聚
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
限公司
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份有限公司
合 计 --- 388,730,600.00 388,730,600.00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82,16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
含税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50,402,621.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757,378.09 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37,248,679.25 元后的余
款人民币 444,911,320.75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 东亚银行(中国)
公司 行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 中国光大银行股
公司 分行
广东蒙泰高新
交通银行揭阳东
山支行
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
兴业银行汕头分
行营业部
公司
合 计 --- --- --- 444,911,320.75
截止 2020 年 8 月 18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4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元(含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 3,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
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人民币万 资额(人民币
元) 万元)
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
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30,812.01 30,000.00
截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新纤维股份 行营业部
有限公司
截止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27.00 万元,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67.3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也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已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又于 202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对其进行修订,也经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下简
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
并于 2020 年 8 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行、兴业汕
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
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注销光大汕头分行(9529)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 2022 年 11 月与兴业汕头分
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
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注销兴业汕头分行(0910)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揭阳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分行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 485040820013000039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行 986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
业部
合 计 - -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
业部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变更为“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办
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175.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7.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83.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期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7,486.71 38,423.18 1,321.35 34,049.89 88.62(注 1) 2023 年 5 月 -3,104.21 否 否
扩产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873.06 49,809.53 1,405.92 44,395.33 - - -3,104.21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1,749.29 - - - - -
结余资金投向:
结余资金投向小计 - - - 161.40 338.42 - - - - -
合计 - 38,873.06 49,809.53 1,567.32 46,483.05 - - -3,104.21 - -
本年度“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产能显著提升,但受市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场需求及销售节奏等因素影响,销售规模尚未同步增长。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
的折旧成本阶段性有所上升,从而对项目收益实现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 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获得的收益为 3.43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结余资金 161.40 万元(其中包括 161.07 万元的募集资金本金和 0.33
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
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
行董事会规定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算的预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不足部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附件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543.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63.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额(1)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2) (3)=(2)/(1) 期
分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加 否 21,000.00 21,000.00 329.80 14,197.23 67.61(注 1)2024 年 1 月 -437.61 否 否
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
否 9,000.00 9,000.00 - 9,000.00 100.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00.00 30,000.00 329.80 23,197.23 - - -437.61 - -
结余资金投向:
结余资金投向小计 - - - 490.94 6,866.06 - - - - -
合计 - 30,000.00 30,000.00 820.74 30,063.29 - - -437.61 - -
本年度“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
因: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产能显著提升,但受市场需求及销售节奏等因素影响,销售规模尚未同步增长。在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定资产折旧费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成本阶段性有所上升,从而对项目收益实现进度产生一
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 1,840.55 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不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375.1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 490.94 万
元(其中包括 490.36 万元的募集资金本金和 0.58 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七
条“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规定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通过内部审
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3)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算的预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不足部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