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5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
汇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2013 年 12 月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
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7 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人,其中 2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05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机械及
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
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开始从 近三年签署
成为注 开始为本公
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及复核过上
姓名 职务 册会计 司提供审计
公司审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师时间 服务时间
计时间 报告家数
吴丹 项目合伙人 2015 年 2012 年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6家
签字注册会计
李灵辉 2014 年 2012 年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6家
师
质量控制复核
王其超 2001 年 1999 年 2009 年 7 月 2024 年 超过 10 家
人
签字项目合伙人吴丹,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灵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其超,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收费 10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5 万元,内控审计费
用 2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
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
素养,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