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泰高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蒙泰高新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4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
纤维扩产项目
合 计 --- 388,730,600.00 388,730,600.00
截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止,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4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82,16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不含
税费用(包含审计费、律师费、验资费、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50,402,621.91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757,378.09 元。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不含税)人民币 37,248,679.25 元后的余款人民
币 444,911,320.75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揭阳支行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汕头分行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 --- --- 444,911,320.75
截止 2020 年 8 月 18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4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含 3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3,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计划将投入以下
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
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308,120,100.00 300,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情况如下:
缴入日期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 兴业银行汕头分
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截止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808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27.00 万元,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67.3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0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东蒙泰高新纤
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
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也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 2020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业经
议决议对其进行修订,也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东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揭阳支行(以下简称“东亚揭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光大汕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揭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兴业
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项目”的资金划转、存
储及使用,并于 2020 年 8 月分别与东亚揭阳支行、光大汕头分行、交通揭阳分
行、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注销光大汕头分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汕头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资金划转、
存储及使用,并于 2022 年 11 月与兴业汕头分行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
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注销兴业汕头分行
(0910)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揭阳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汕头分行
交通银行揭阳东山支行 485040820013000039986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053271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合 计 - - -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391680100100100910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四、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 年度使用情况,详见“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使用情况,详见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见附表 2)。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1,535.04 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
纤维扩产项目”中用于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同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变更为“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同时授权公
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及签署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手续等相
关事宜。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七、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
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蒙
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
师认为:蒙泰高新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反映了蒙泰高新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表、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蒙泰高新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175.7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7.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483.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额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 (3)=(2)/(1) 期 化
分变更) (2)
承诺投资项目:
否 27,486.71 38,423.18 1,378.35 34,049.89 88.62(注 1) 2023 年 5 月 -3,104.21 否 否
产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8,873.06 49,809.53 1,405.92 44,395.33 - - -3,104.21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1,749.29 - - - - -
结余资金投向:
结余资金投向小计 - - - 161.40 338.43 - - - - -
合计 - 38,873.06 49,809.53 1,567.32 46,483.05 - - -3,104.21 - -
本年度“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产能显著提升,但受市场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求及销售节奏等因素影响,销售规模尚未同步增长。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的折
旧成本阶段性有所上升,从而对项目收益实现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时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获得的收益为 3.43 万元。
(1)“年产 2.3 万吨聚丙烯纤维扩产项目”结余资金 161.40 万元(其中包括 161.07 万元的募集资金本金和 0.33 万元
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结余募
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会规定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通过内部审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2)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算的预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不足部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附表 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543.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2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63.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 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额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 (3)=(2)/(1) 期 化
分变更) (2)
承诺投资项目:
(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加
否 21,000.00 21,000.00 329.80 14,197.23 67.61 2024 年 1 月 -437.61 否 否
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
目
否 9,000.00 9,000.00 - 9,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贷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0,000.00 30,000.00 329.80 23,197.23 - - -437.61 - -
结余资金投向:
结余资金投向小计 - - - 490.94 6,866.06 - - - - -
合计 - 30,000.00 30,000.00 820.74 30,063.29 - - -437.61 - -
本年度“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原因:
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产能显著提升,但受市场需求及销售节奏等因素影响,销售规模尚未同步增长。在固定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产折旧费用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成本阶段性有所上升,从而对项目收益实现进度产生一定影
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
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时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年度公司未使用闲置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 1,840.55 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6,375.1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2025 年“年产 1 万吨膨体连续长丝(BCF)以及 0.5 万吨细旦加弹长丝(DTY)技术改造项目”结余资金 490.94
万元(其中包括 490.36 万元的募集资金本金和 0.58 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七
条“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规定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通过内部审
议程序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3)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算的预留募集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徐学文 李光柱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