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 下午 14:30
会议地点: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或副董事长
会议内容: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正常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其法
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股东会正式召开前三十分钟到股东会发言登
记处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
进行。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含受托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
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四、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会进
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股东会发言。
五、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谢绝除会议工作人员
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
门处理。
六、在现场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
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
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所持股权
份额,需关联股东回避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为已登记并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或受托
人)所持股权份额。本次会议议案现场审议表决程序为全部议案宣读完毕后,集中进行
审议表决。监票员和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
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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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曹春萌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陈艳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董事会提名曹春萌先
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
牌上市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各位
股东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春萌,男,出生于 1972 年,籍贯山东省济南市,研究生学历。1994 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济南先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北京拓林思软件有限公司金融行业销售经
理、丰元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副总裁、纵横天地(北京)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商银融通(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高级副
总裁;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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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董事会调整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执行董事:于江、董红波、任元滨、刘洪安
非执行董事:宋树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郝银平、李海霞、王谦、曹春萌
对于董事角色的调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
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各位
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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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为
更有效地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进行
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制定《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现提
交本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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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各位股东:
为规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修订后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现提交本
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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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分配等全部事宜;
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
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
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
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请各位
股东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