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向胡涛、万红娟、傅黎明、陈荣、邹永刚、邓新正、YANGWENMING、
杨乐、刘金高、朱雄、张翔购买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江
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850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已制定严格且有效的保密制
度并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具体包括:
(一)上市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重视内幕信息管理,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
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控制本次交易事
项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二)上市公司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
(三)上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
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在内
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说明。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