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相关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向胡涛、万红娟、傅黎明、陈荣、邹永刚、邓新正、YANGWENMING、
杨乐、刘金高、朱雄、张翔购买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江
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4.850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
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息披露义务。
分的保密措施,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
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
作。对于本次交易的筹划过程,公司及时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
确认。
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披露《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
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江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
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
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出具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
该等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
效。
特此说明。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