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8 证券简称:鼎捷数智 公告编码:2026-04053
债券代码:123263 债券简称:鼎捷转债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
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
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
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
效。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
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鼎捷数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他法律文件;
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
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
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
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
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
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期限一致。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若启
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鼎捷数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