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城投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城投财
务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经上海银保监局批准开业,并于同
年 12 月 25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取
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73H231000001)。城投财务公司
采用集团及成员单位参股模式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城投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建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目前设置六个部门,分别为
资金结算部、公司金融部、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和
综合管理部。2025 年 11 月 12 日,城投财务公司撤销监事会的议案
经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 年 12 月底,城投财务公
司章程修改事项取得监管批复,并于 12 月 31 日完成工商备案,正式
取消监事会。
财务公司主要获批可开展业务包括: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
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目前实际开展的主要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放成员单
位贷款、存放同业以及结算业务等。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和实际已开展的业务情况,符合 2022 年 10 月
(二)财务公司股东、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即风险管理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层下设一个委员会,即信贷审查
委员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司其责、规范运作、
相互制衡。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取消监事会。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城投财务公司确定了“稳健经营”的风险偏好和“合规优先”、
“流动性优先”的风险管理策略,按照风控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
三层面搭建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组织架构。董事会是财务公司风险
管理的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业务部
门是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
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具体对第一道防线的监督、检查,发现
疏漏和隐患加以控制;审计稽核部对监管部门要求以及董事会、监事
会和管理层所关心的风险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并报告,履行风
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多层次、相互衔接、有
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制定和完善了涵盖管理和业务的多项制度,建立
和优化了业务管理系统和内部控制流程,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明确了关联交易管理的体系和机制。
(三)控制活动
在结算制度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币结算账户操作规程》《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
结算业务操作规程》《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存款业务
操作规程》《公司系统错账处理管理办法》《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
等制度,制度明确了结算业务业务规则及各环节的操作审核要点,为
财务公司结算人员处理业务提供了依据及保障。
根据目前的业务开展情况,城投财务公司的信贷管理包括:
贷前调查:公司金融部业务人员对成员单位贷款客户的融资额度、
贷款期限、资金用途、还款来源、担保方式等进行尽职调查,确保业
务真实性,拟定授信方案,并收集基础资料、撰写授信申报材料。
信用评级: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贷款客户经营管理水平、股
东背景、政府支持力度、客户融资能力等基本面情况及偿债能力、经
营能力、发展潜力等财务指标逐项进行打分评价,最终确定客户信用
等级。
信贷准入:贷款客户办理信贷业务前按照《信贷准入退出管理办
法》的标准进行客户准入的业务程序,对符合信贷准入标准的客户按
照授信审批管理要求报批,不符合标准并未准入的不予审批。
风险和合规审查: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金融部上报的材料进行合
规和风险评价,提示风险,并分别出具《授信业务风险评价意见书》
和《授信业务合规性审查意见单》。
授信审批:合规审查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根据《综合授信管理
办法》《贷款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法人业务授权管理办法》,
确定审批权限,并进行会议(会签)审批、总经理一票否决制、终审
人审批,最终确定授信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和授信条件等。
业务审批和法律文件签署:根据成员单位的申请,公司金融部申
报贷款业务,风险管理部根据权限安排业务审批;审批后公司金融部
落实审批要求,并会同法律合规岗赴成员单位所在地,与成员单位签
订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放款审核:授信审批后根据权限进行业务审批,并根据各具体业
务品种,对落实贷款条件、合同内容、用途和支付方式等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的,由资金结算部放款至指定账户。
贷后检查:贷后一个月内对客户的资金用途进行检查,定期对客
户经营变化等情况进行贷后常规检查,如发现有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
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信贷措施,包括制止客户的违约行为、停止发
放剩余额度、增加担保措施、提前收回贷款等。
财务公司将风险管控融入日常经营管理,对信贷业务、同业业务
开展全过程合规和风险审查,定期开展贷后资产清查,每季度对全部
金融资产进行资产五级分类的管理工作。
城投财务公司治理制度健全,确立了规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
落实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报告期内,针对各项业务的规章
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审计结果表明,财务公司各类
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基本符合制度规定。同时,内审部门工作严格实行
垂直管理,内审计划和季度内审情况报董事会下设审计专业委员会及
董事会审议,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防范
风险、完善管理中的作用。
城投财务公司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范畴,制定符合
监管要求和业务实际需求的风险管理策略,设立了由公司管理层、信
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财务公司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方面,制定了《信息系统安
全管理办法》,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由综合管理部对网络和信息安全负总责,按照要求确保财务公司已投
产使用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确保个人计算机的信息安全防护,对关
键业务系统完成等保测评工作。
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的
目标。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
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
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1.54 亿元
负债总额 159.0 亿元
净资产 12.54 亿元
资产负债率 92.69%
营业收入 2.5 亿元
净利润 0.72 亿元
(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城投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
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城投财务
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
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财务公司对应指标 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17.52% ≥10.5%
流动性比例 67.47% ≥25%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 24.94% ≤80%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0% ≤100%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0% ≤15%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0% ≤300%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 0% ≤10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0% ≤1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 0% ≤7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 0.08% ≤70%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
款余额为 3.67 亿元,贷款余额为 0.92 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
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
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将每半年通过查验城投财务公司《金融许
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城投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
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城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可较好地控制风险。
根据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
和评价,未发现城投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
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城投财务公司运营正常,资
金较为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拨备充足,
整体风险可控。
财务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接到上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裁决在 2024 年三季度对财务公司的现场检查中发现因其 2022 年期间
向集团内一成员单位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经穿透后存在合规
性问题,给予罚款 30 万元,并责令整改。上述处罚书中对应的贷款
业务已于 2022 年当年内全数收回,未有任何贷款资金的损失。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