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环
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
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主要行业 :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
业,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
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3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案》
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 月 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年报审计预沟
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了立信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点审计领域和初步预审情况的汇报,
并对审计计划安排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3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
议以视频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总
监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立信关
于公司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的汇报,就年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
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给
予建议。
(四)2026 年 3 月 31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立信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建军
审计委员会委员:刘延平
张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