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要提示: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4 月
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博达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达合一”)
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
策效率,博达合一提请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一并审议。本议案已经公
司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
事会审核,博达合一持有公司股份 10,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8.97%,其提案资格及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
外,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
次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15 日 13: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15 日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码
目可以投票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
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3)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的议案》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
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的议案》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8、议案 10-17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11-17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
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
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
件 1),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6 年 4 月 14 日 16:3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1)联系电话:0511-87357880;
(2)联系传真:0511-87287139(传真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联系邮箱:zhangss@diasc.com.cn;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姓名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东营业执照号码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 16:30 之前以送达、邮寄或
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
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
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
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
案》
《关于调整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
案》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
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
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