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的制度要求,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振川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
外居留权,硕士,毕业于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显示系统专委会副秘书长;2008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信息交流部主任;2019 年 12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合肥东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
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备注
任振川 3 3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职责。我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具体如
下:
本年应参加董 本人亲自出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任振川 6 6 0 0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我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
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次
专门委员会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四)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职责。我对会议审议的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本年应参加专门 本人亲自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任振川 1 1 0 0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见,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六)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定期报告等财务报告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保证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
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
(八)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会
议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营情况等,并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视频会议、
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保持紧密联系,全面了解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另外,
本人也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同管理层交流,针对研发和适应症策略
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沟通工作,及时向我提供了相关会议资料、
项目资料,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全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
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重点事项进
行关注,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严格遵循独立、
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其具备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核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梁大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饶锡林先生、文正国
先生、王羊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文正国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泽伟
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我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
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
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正的独立董事职责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制度要求,主动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运作情况,审慎审阅公司的会议资料,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制度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任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