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特股份: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1 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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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细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与母公司关系   股权比例
     相较于 2024 年,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增加一家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开
特智能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新设成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生产与仓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
理、研究与开发、合同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
披露、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
动、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1)治理结构
交易所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权责分明、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法人治理结构,健
全并强化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运作,推动公司治理
水平再上新台阶,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监管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顺利完成治理架构改革优化,不再设立
监事会及监事,原监事会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已建立了以股东会
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并辅以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进行专业支持与独立监督的治理架构,各机构权责
清晰、运作规范,具体如下:
选举和更换董事、利润分配、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
的表决权。
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①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及执行、重大投资与资
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无异议事
项。
  ②审计委员会:作为核心监督机构,除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外,依法承接了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合规性
等职能。报告期内,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无异议事项。
  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
方案。报告期内,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无异议事项。
  ④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
提名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形成共识的重要平台,强化独立董事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报告
期内,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涉及关联交易、权益分派等,无异议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
排》的监管规定,公司取消了监事会及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选举了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人数由 7 人调整至 8 人。
  同时,基于公司治理架构改革的实际需要,已修订及制定完成《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核心系列治理文件。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际,已建立涵盖技术中心、销售部、采购部、物流
部、财务部、企管部、质量部、生产部等部门的组织管理架构,清晰界定各部门
职能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
制体系。
  (3)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由审计部专职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安全及内
部控制手册执行情况开展审计监督,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及完善建议,保障内
控有效执行。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建立并实施了涵盖人才引进、开发、使用、培养、
考核、激励及退出等环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将职业道德与专业胜任能力作为人员选聘的核心标准,重视员工培训与继续
教育,持续提升员工综合素养。
  (5)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员工的
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了较为清晰的企业文化体系:
  核心价值观:持续改进,永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追求卓越。
  企业使命:为员工营造发展空间,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制造优质产品,
为股东提供回报。
  企业愿景:成为全球汽车行业优秀的零部件供应商和知名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推进特色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爱岗
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通过表彰优秀员工、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
领,不断增强员工凝聚力与向心力,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员
工认真遵守各项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自身经营特点等因素,确定了风险事项识别环节并将风
险评估及反馈控制嵌入到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
风险管理对公司生存发展与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意义,并将风险管理融入日常经
营管理全过程。
  为保证各项内控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责任
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管理控制、内审控制、关联交易控制等。
  责任分工控制:公司本着不兼容职务不得由同一人执行的原则,合理设置职
能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通过权责核准与分层负责,将批准与业务经办、业
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
督检查等不兼容职务分离,形成职能分工、权责相符的相互制衡机制。
  凭证与记录控制:依据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交叉审核机制,有
效防范不合规凭证流入。内部凭证的编制与审核均履行签字或盖章程序,通过系
统或人工预先编号确保凭证完整唯一。重要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实行专人保管、
专簿登记。所有经济业务均执行会计岗位分工,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入账、结
算等流程,及时编制会计凭证并按规定序时归档。
  资产管理控制:公司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直接接触资产,通过定期盘点、
不定期抽查、账务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公司
建立健全资产保管、档案保管等相关制度,配备必要设施与专职人员,切实维护
公司资产与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内审控制:主要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信息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
关联交易进行专项审计、配合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并承办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事项。
  关联交易控制:公司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对关联交易的识别、定价、决
策、执行及信息披露等全流程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合规公允。
  公司已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
与传递机制,构建以 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为核心,PLM(产品生命周期
管理)、MES(制造执行)、WMS(仓储管理)等系统深度集成的信息化管控
体系。2025 年,公司持续加大数字化投入,强化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权限管
理、数据交互、文件存储及网络安全等全流程控制,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
规范运行。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开展评价,通过常态化履职监督获取内控有效运行
的相关证据,并依托内外部沟通核实信息、识别问题。管理层高度重视各职能部
门及监管机构的报告与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控制运行偏差,持续优化内
控体系。
  (三)重点控制活动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
不相容岗位实行分离设置,确保各部门及岗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公司建立了
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实行重大资金活动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规范公司的资金
运营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
  公司已制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服务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
等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权限,规范请购、审批、验收、付款等全
流程管控,有效防范采购环节风险。同时,为确保应付账款核算真实准确,每月
末由采购部与财务部核对应付账款余额,形成跨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运行
机制。
  公司已建立《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设备工装管理制度》《废料管理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验收入库、仓
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及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进行规范管控。其中,固定资
产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为第一保管责任人,负责资
产日常保养;人员或部门发生更替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固定资产盘点由
财务部牵头,实物管理部门与各使用部门共同参与,每年年末开展全面盘点清查,
确保账实相符、安全完整。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谈判、销售计划、价格管理、销
售发货、销售退货、服务等销售各环节审查审核程序,明确了各销售岗位职责权
限,有效防范了销售风险及票据欺诈。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提高会计核算、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会计账
务处理等主要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
则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
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相关制
度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
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及经营状况等因素,划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研究制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 3%≤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 5%
                            总额 5%            额 3%
                            资产总额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1%
                               产总额 1%        额 0.5%
           错报≥营业收入总         营业收入总额 0.5%≤错报   错报<营业收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额 1%              <营业收入总额 1%      入总额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
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直接经济损失参照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
制度,但未能有效运行;
  (4)关键管理人员或核心人才大量流失;
  (5)重大缺陷在合理期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6)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7)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
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
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定性标准: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
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将严格遵循《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立足战略发展规划与经营管理目标,继续强化内控
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管控措
施,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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