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世超)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1 1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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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忠实
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的发表
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为
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
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5 月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5 月再次
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张世超:1963 年 9 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
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材料与智能材料”总体专家组副组长,国家 973 计划储
能锂二次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 863 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特种功能材料主题
专家组专家,先进能源技术领域节能与储能主题专家组专家,中国民主建国会中
央联络委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电池材料标准委员会副主
任,中国中车集团新能源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能源局十三五储能产业规划论证
专家组专家,主要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锂硫电池、锂空电池、燃
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化学与物理电源及其关键材料和应用电化学
等领域研究与开发工作,先后主持两项国家 973 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十余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国家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取得了系列创新成果,
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论文三百余篇,授权发明专利 10 余项,获得两项自然科学二
等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级教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出
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
大关联交易及定期报告的审议均履行了相关程序。2025 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共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5 次,出席股东大会 1 次。2025 年本人参加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和各委员会的议
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本人在审议每个议题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尤其是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发展和
变化,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
展和有效管理发挥自身作用。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
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同时关注行业特别是新材料、新能源
行业的发展和变化情况,督促公司如何抓住机遇和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
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步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并能得到落实和答复。
  报告期内,本人关注电视、媒体等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机会,以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
件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及重大事
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三)本人在日常履职中,及时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政策法规,报告期
内,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董履职培训,通过对独立董事新规变动
的学习,对自身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并积极处理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支持公
司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况和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和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充分利用自身的新材料、新能源行业和专业优
势,独立、客观地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本人通过对
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在审阅公司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核查,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行为
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发放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公司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进
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各项条件,同意提名徐盛军
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
各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要求规范运作,并发挥科学
决策作用。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
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
的要求,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及管理经验,客观、
公正、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充分发挥自身
行业和专业优势,继续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    张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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