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1 19: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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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1      证券简称:同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基本情况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山东同大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大集团”)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与青岛卓岳铭梁新材
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卓岳铭梁”)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就青岛卓岳铭梁受让同大集团所持山东同大海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21.SZ)1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相关事宜进
行了约定。现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股份转让单价达成补充约定,订立补
充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二、《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转让价款调整约定
由 28 元调整为 28.10 元,标的股份数量不变。调整后,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
为 249,528,000 元(大写:贰亿肆仟玖佰伍拾贰万捌仟元整)。
保证金仍为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此前已支付。在本补充协议生效
且在原协议约定期限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文件后 15 个
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239,528,000 元(大写:贰亿叁仟玖佰伍拾贰万捌仟
元整)。
  (二)其他
次股份转让交易成功完成,双方均同意不再因此追究彼此责任。本补充协议生效
后 15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配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及补充文件,否
则按照原协议执行。
补充协议约定与原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
均按原协议执行。
章)之日起生效。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
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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