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
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审慎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
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倪一帆、徐向阳及董事长梁小瑞三
人组成,召集人:倪一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
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义务和责任。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历年在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
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协
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
了沟通协商,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核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督促公司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通过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经营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切实保障了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进行了核查,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审查等职责,
尤其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
发表意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公司内、外审
计工作的监督和核查工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