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6-27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
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主持;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
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修订说明或依据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凡下列事项,经董 第五条 凡下列事项,经董
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事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东大会报告工作的有关内容; 东会报告工作;
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 年修订)》
第一百一十条、公
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司章程第一百一十
投资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证券及上市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案;
上市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散变更方案;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内部债务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风险、资产抵押及担保事项; 构的设置;
构、分支机构的设置; 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考 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
核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项;
定其报酬、奖惩、考核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
管理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
度;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
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事务所;
项;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
所; 授予的其他职权。
的工作报告; 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案; 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
方案; 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项;
件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
东大会授权的其它内容。
第六条 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上市公司章程指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 引(2025 年修订)》
第一百一十七条、
名提议时; 名提议时; 公司章程第一百三
(三)监事会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十七条。
(四)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
事提议时; 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 (六)本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上市公司章程指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引(2025 年修订)》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 第七十二条,第一
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 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百一十四、一百一
十五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持。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 董事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 2025 年 5 月 修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 订),已取消监事
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 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 会。
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 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
数要求时,董事长应及时向其提 数要求时,董事长应及时向其提
出警示,同时董事会秘书将及时 出警示,同时董事会秘书将及时
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并备案。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董 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
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 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
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 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席董事会会议。列席会议的监事
可以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
询或者建议。
第三十三条 附则
第三十三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 本数。
本数。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
本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 效,原《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
效。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2 年 7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月)同时废止。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次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
事规则》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