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审议意见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通知了全体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刘杰
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一项议案,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涉及的 2025 年度实施和 202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
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
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于永生、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