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
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
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 号
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34,569,561 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68,870,288.87 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 17,638,891.6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51,231,397.22 元,上
述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75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0,111,115.82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91,699,814.94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和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之和的差异为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均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账户
账户开立方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号 状态
宁波舟山港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已销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户
宁波舟山港股 已销
份有限公司 户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宁波穿山码头 已销
经营有限公司 户
宁波舟山港股 已销
份有限公司 户
宁波舟山港股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
份有限公司北 市分行 已销
仑矿石码头分 户
公司
宁波舟山港股 已销
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户
宁波港北仑通 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已销
户
司
宁波舟山港股 已销
份有限公司 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
宁波梅东集装
有限公司 已销
户
司
宁波舟山港股 已销
份有限公司 户
舟山港海通轮
已销
户
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
舟山市港兴拖 波分行
已销
户
司
宁波油港轮驳 已销
有限公司 户
宁波舟山港股 已销
份有限公司 户
公司宁波市分行
序 账户
账户开立方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号 状态
份有限公司北 户
仑矿石码头分
公司
宁波舟山港股
份有限公司北 已销
仑第二集装箱 户
码头分公司
宁波梅山岛国
已销
户
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第三
已销
户
限公司
宁波舟山港股
已销
户
海港埠分公司
浙江大麦屿港 已销
务有限公司 户
宁波港铁路有 已销
限公司 户
宁波舟山港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已销
公司舟山市分行 户
司
舟山鼠浪湖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已销
头有限公司 公司舟山定海支行 户
宁波北仑涌和
已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户
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
宁波穿山码头 已销
经营有限公司 户
合计 —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
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901140229100035001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2 年 7 月注销该账
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170000100000221188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1 年 9 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403978507114 和 377978511346 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
完毕,并已于 2022 年 9 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 350678512022 和 367578516705 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1 年 12
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户 403978515954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2 年 10 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55878824491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并已于 2022 年 5 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
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3150110874100000068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3 年 8 月注
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93578502607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并已于 2023 年 12 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 361078533186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4 年 4 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
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74078515060 的募集
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4 年 6 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61078503446 和 397478512906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并已于 2024 年 6 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 33150110874100000067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4 年 7 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901140229100034994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4 年 7 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
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3021560003596330000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5 年
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并已于 2025 年 6 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1206020119200820065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并已于 2025 年 6 月注销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与中金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公司、中金公司、相关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
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
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表(2020 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
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65,123.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7,011.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24,897.2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9,16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3.30%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已变更项 计投入金额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4) 可使用状态日
目 变更(如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2)/ 期
有) (3)= 化
(1)
(2)-(1)
梅山港区 6
号至 10 号集 未做
部分变更 336,445.67 286,302.82 — 292,418.38 不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 12 月 59,748.18 是 否
装 箱 码头 工 分期承诺
程项目
穿 山 港区 中
未做
宅 矿 石码 头 部分变更 104,373.00 71,453.03 26.71 73,906.92 不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06 月 1,272.52 否(注 4) 否
分期承诺
二期项目
北 仑 港区 通
未做
用 泊 位改 造 否 69,065.00 34,737.00 — 35,083.98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2,214.23 否(注 5) 否
分期承诺
工程项目
穿山港区 1
未做
号 集 装箱 码 部分变更 36,426.00 27,950.40 — 28,076.26 不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06 月 2,913.72 否(注 6) 否
分期承诺
头工程项目
拖 轮 购置 项
部分变更 97,970.80 79,403.40 79,403.40 0.12 81,557.11 2,153.71 103 不适用 10,659.90 是 否
目
集 装 箱桥 吊
等 设 备购 置 部分变更 90,818.67 42,319.60 42,319.60 — 44,106.05 1,786.45 1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偿 还 银行 借
否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 10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款
补 充 流动 资
否 130,024.00 130,024.00 130,024.00 — 130,024.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永 久 补充 流
— — 193,997.28 193,997.28 126,984.28 193,997.28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合计 — 965,123.14 966,187.53 — 127,011.11 979,169.9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股股票预案》等议案,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
计人民币 215,278.198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人民币 215,278.1988 万元。
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人民币 87,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梅山港区 6 号至 10 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一、二阶段结算工作,三阶段施工方结算资料已提供。鉴于三阶段单
体较多、项目较复杂,且需要对 6 号至 10 号泊位进行整体审查,因此预计结算时间较长。梅山港区 1 号至 5 号集装箱码
头工程项目结算耗时超过 3 年,考虑到 6 号至 10 号的工程总投资及建设智慧化程度高于 1 号至 5 号,因此预计结算时间
更长。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23,011.6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
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尾款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人民币 2,667.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拖轮购置项目
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
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2.63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总户
鉴于该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当前余额为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账户余额人民币 1.9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已完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效益为人民币 1,272.52 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 9,072.00 万元。主要系
目前航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装卸价格下降;另外资产折旧费用、能耗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各项成本增加,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
将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提升设备性能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码头装卸效率,逐步提升项目效益。
注 5: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 2,214.23 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 5,964.00 万元。主
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
续公司将推行内贸箱直卸业务,推进边卸边提作业模式,以提高内贸作业效率,并动态平衡内贸与外贸作业比例,持续推进降本节支工作。
注 6:穿山港区 1 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 2,913.72 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 4,306.00 万元。
主要系受行业内船舶大型化趋势影响,1 号集装箱码头因前沿水深和码头岸桥高度有待提升,目前仍以运营内支线及内贸航线为主,集装箱装卸单箱收入
偏低,另外由于公司新购置装卸设备,导致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对堆场布局和作业流程予以优化,从而提高作业效率,
增加作业量。
注 7: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计划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
本年度实际投 实际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额 (%)(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
入金额 金额(2) 效益
总额 (1) (2)/(1) 期 生重大变
化
梅山港区 6 号
至 10 号集装箱
码头工程项目
穿山港区中宅
矿石码头二期
永久补充流动 项目
资金
拖轮购置项目
募集资金总户
合计 — 193,997.28 193,997.28 126,984.28 193,997.28 100 — — — —
梅山港区 6 号至 10 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一、二阶段结算工作,三阶段施工方结算资料已提供。鉴于三阶段单体较
多、项目较复杂,且需要对 6 号至 10 号泊位进行整体审查,因此预计结算时间较长。梅山港区 1 号至 5 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
目结算耗时超过 3 年,考虑到 6 号至 10 号的工程总投资及建设智慧化程度高于 1 号至 5 号,因此预计结算时间更长。鉴于上
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23,011.6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
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尾款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2,667.9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
有资金支付。
拖轮购置项目
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
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302.63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总户
鉴于该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当前余额为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账户余额人民币 1.9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张磊 陈超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