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事项表
决情况为:同意票 9 票, 反对票 0 票, 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监许可[2021]314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开发行了 2,000 万张
的批复》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0.00 亿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46
号文同意,公司 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2”。
宏发转债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进入转股期,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宏发转债”的议案》
,决定行使“宏
发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
“宏发转债” 赎回完毕,
“宏发转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因“宏发转债”转股,公司
总股本增至 1,547,594,313 股。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459,746,940 股 增 加 至 1,547,594,313 股 , 注 册 资 本 相 应 由
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修订《公司章程》 以下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9,746,94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47,594,313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459,746,940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547,594,31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459,746,940 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547,594,313 股。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第八十三条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股东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类别股
除外。 股东除外。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及时公开披露。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公司股东公开请求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市公
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公司章程》变更及备案的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