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13:45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荣煌主持,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
出席 6 名,其中许荣煌、陈习良、卢北京、赵晓波、赖瀚琪等 5 名董事以电子通信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的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
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
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
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2 票。
董事陈习良、姚如卿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
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2 票。
董事陈习良、姚如卿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
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及回购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
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
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5)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
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2 票。
董事陈习良、姚如卿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
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表决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