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强联 股票代码:300850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6〕020021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己收悉。根
据贵所要求,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强联”、
“发行人”
或“公司”)会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
广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发所”或“律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或“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问
题逐项核查,具体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与所列值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自 2020 年 IPO 以来已实施多次募资,2020 年 7 月首发
上市募资 4.42 亿元,募投项目为 2.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
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2021 年 8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 14.51 亿元,
募投项目为 3.0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二)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三);2022 年 10 月,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 11.95 亿元,募投项目为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
目(以下简称项目四);2023 年 10 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 3.36 亿元。其中,项目三于 2024 年 12 月终止,剩余资金 1,847.43 万
元及利息收入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项目四累计产能
利用率 9.91%,累计亏损 821.31 万元。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其中 40,000.00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此外,110,000.00 万元用于“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
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142,000.00 万元,包括项目工程
费用 131,240.1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673.60 万元,预备费 4,086.30 万
元,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
本性支出。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 台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
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 250 台大型风塔法兰的生产能力,预计新增年销
售收入 118,400.00 万元,净利润 20,200.00 万元,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
工。
本次募投项目由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与新强联江苏签署借款协议,以向其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系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项目用地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
产权第 8274790 号存在抵押。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自 IPO 以来各次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
的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等,对比分析并说明短时间内发行人再次融资的
原因及合理性;分别说明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四是否实现预期效益,相关负
面因素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计
划、目前已投入资金情况等,说明相关投入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并
已履行相关程序,如否,具体说明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
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2)结合项目三的立项背景、实际建设进度及
终止的具体原因,说明该项目立项时是否审慎;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
为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是
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说明“6MW 及以上大
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本次
发行相关董事会具体时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是否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4)说明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区别与联系,结合当前风电行业
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
产能的合理性、具体消化措施及测算依据,是否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
是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5)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
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依据等,说明与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
具体对比情况,并结合公司过往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说明本次募投效益测算
的谨慎性、合理性。(6)说明通过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
项目的商业背景和合理性。(7)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行业产品
价格变化趋势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说
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是否可能
导致公司亏损及相应的应对措施。(8)说明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具体情况,包
括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
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解除抵押
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9)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
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
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设备购置
是否已签订意向协议或购买协议,建筑单价、装修单价、设备单价、安装及运
输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
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0)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
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结合预备金和铺底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具体规
模占比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
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4)(5)(7)(8)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7)(9)(10)并发
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8)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自 IPO 以来各次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
率、效益实现情况等,对比分析并说明短时间内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分别说明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四是否实现预期效益,相关负面因素是否对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计划、目前已投入资金
情况等,说明相关投入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并已履行相关程序,如否,
具体说明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
性
(一)结合公司自 IPO 以来各次融资的背景、用途、各募投项目的产能利
用率、效益实现情况等,对比分析并说明短时间内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
理性
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轴承建设项目(项目一)
合计 44,235.00 44,235.00
公司 IPO 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产品为 2-5MW 风力发电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
轴承,项目背景为:①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 2.1 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开工建设
迅猛;②风电机组向更大规格和更高功率发展,国内轴承厂商主要集中在 2MW
及以下风电轴承,对于 3MW 及以上风电轴承,由于技术难度较高,国内生产还
处于起步阶段。
公司 IPO 募集资金项目引进国际先进设备和加工技术,旨在扩大公司现有
的优势产品产能,升级公司的生产工艺水平,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精度,提升
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用率 现效益 计效益
设项目(项目一)
率、效益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二)
合计 146,000.00 146,000.00
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产品为 3-6MW 风力
发电偏航变桨轴承和主轴轴承,项目背景为:①公司下游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向
好,由于技术进步、环保和政策等因素驱动,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持续增长,2017
年至 2019 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19.66GW、21.14GW、26.79GW;同
时,2019 年下半年以来,公司下游客户对公司风电轴承需求大幅增加,虽然公
司 IPO 募投项目已在 2020 年投产和达产,但是现有产能仍然无法满足下游客户
的需求,公司亟需扩大风电轴承的产能。②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优势,
掌握了国际先进的无软带淬火工艺,直驱式三排滚子风电主轴轴承和双列圆锥滚
子风电主轴轴承均已量产并向湘电风能、明阳智能和东方电气等客户供应,获得
了下游整机客户的认可,公司风电主轴轴承收入较以前年度大幅增长,为抓住风
电主轴轴承进口替代的机遇,公司有必要扩大风电主轴轴承的产能。③进一步采
购国际先进工艺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包括无软带淬火工艺技术等核心工艺水平,
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精度和性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④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
平,打破国外企业在高端轴承产品领域的垄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效益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2025 年产能 2025 年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号 利用率 现效益 计效益
(项目二)
产能利用率、效益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合计 145,820.00 121,000.00
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对应的产品为风电齿轮箱轴承及
精密零部件,项目背景为:①中国风电行业政策为风电市场快速发展提供重要保
障,2020 年 10 月,风电行业在北京发布《风电北京宣言》,表示为了应对气候
变化和低碳转型,实现国内在 2030 年之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
实现碳中和,将保证年均新增装机 50GW 以上。2025 年后,中国风电年均新增
装机容量应不低于 60GW,到 2030 年至少达到 8 亿千瓦,到 2060 年至少达到
②我国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风电产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统计,2020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54.4GW,同比增长 102.99%;2020 年底我国风电累计
装机容量达到 290.7GW,同比增长 23.02%。③公司拟通过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
开拓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业务,扩大风电零部件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增强公司竞争力。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利用率 现效益 计效益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
件项目(项目四)
公司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①该项目
于 2025 年 6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5 年该项目的实际效益期间仅为 2025
下半年,公司实质性开展客户拓展时间较短,且产能还尚处于爬坡期,产能利用
率不足,单位固定成本较高;②截至目前,中国齿轮箱轴承的国产化率较低,中
国高速传动、德力佳等头部齿轮箱制造企业采购齿轮箱轴承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外
企业,国产化进程仍需要进一步推进。
用率、效益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比
序号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 占比
合计 35,000.00 100.00%
公司 2023 年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背景为:①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圣
久锻件的主营业务为锻件的生产和销售,随着全球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风电装
备锻件的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未来市场前景广阔。②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
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产业发展。③在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已持有
圣久锻件 48.8550%的股权,圣久锻件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
圣久锻件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可减少上市公司金融负债的金
额,降低财务费用,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 2023 年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不涉及产能利用率和效益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为“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
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在主要
产品、技术路径、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次募投项目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项目一 项目二 项目三 项目四
风电主轴承、偏航变 大功率风力发 大功率风力发 研发中心 齿轮 箱轴承 及精
项目名称
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 电主机配套轴 电主机配套轴 建设 密零部件项目
项目 承建设项目 承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 齿轮 箱轴承 及精
投产产品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 轴承、偏航变 轴承、偏航变
建 设 项 密零部件
及风塔法兰 桨轴承 桨轴承
目,不存
技术路径相似,但
在产品及
本次募投项目与项目一、项目二投产的主要产品均为风 齿轮 箱轴承 尺寸
客户;有
技术路径 电轴承,本次募投拟投产轴承的功率和直径更大,产品 更小、转速更快,
利于提升
技术路径不存在差异。 对轴 承的加 工精
公司轴承
度要求更高。
工艺、技
客户 以风电 齿轮
术的研发
箱生 产企业 和风
能力,助
主要客户 客户以风电整机生产企业为主,主要客户不存在差异。 电整 机生产 企业
力其他项
为主,属于风电产
目实施。
业链上下游企业。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1)下游市场为
(1)下游市场均为风电行业,所面临的市场需求状况 风电行业,齿轮箱
不存在明显差异; 轴承 为风电 齿轮
(2)下游风电市场高速增长,风电整机装机量逐年提 箱的重要零部件;
市场需求
升,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 (2)齿轮箱轴承
(3)风电整机呈现大型化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拟 国产化程度更低,
投产的大功率轴承的市场需求将逐步提升。 将逐 步推进 国产
替代。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主要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和项目二的产品
相同,但总体而言本次募投拟投产的轴承的功率和产品直径更大,相关产品在技
术路径、主要客户、市场需求等方面均不存在明显差异;与项目四的产品不同,
齿轮箱轴承尺寸更小、转速更快,对轴承的加工精度要求更高,国产化程度更低。
发行人再次融资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1)风电行业持续向好,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深远海风开发稳步推进
近年来,全球风电装机容量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根据 GWEC 数据,2024 年
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 117GW,近五年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率为 14.29%。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数据,2025 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169GW,
创历史新高。未来全球风电市场仍将保持较快增速,GWEC 预计 2030 年全球风
电新增装机容量将增长至 194GW,2025 年至 2030 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8.8%。
中国在全球风电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据 CWEA 统计,2024 年我国风电新
增装机容量 86.99GW,近五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6.56%;2025 年我国风电新增装
机容量约为 130.82GW,同比增长约 50%。长久而言,基于能源转型需求、国家
政策驱动,未来我国风电装机量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趋势。根据《风能北京宣言
于 2000GW。2025 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691.75GW,若要实现前述目标,
为 13.45%。
同时,我国海上风电迅猛发展,政策保障及技术进步推动深远海风开发稳步
推 进 。我 国 海 上风 电 累 计 装 机 容 量由 2015 年 的 1.01GW 增 长 到 2025 年的
究所预测,“十五五”期间我国海风需求空间进一步提升,年新增装机规模预计
将由“十四五”期间的不足 10GW,提升至 15-25GW。
(2)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习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中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
争取在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未来五年为“碳达峰”的关键时期,国家
出台多项利好政策,为风电行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发展海上风电”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 年 7 月,中
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深海科技”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强调“要做强、
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2025 年 9 月,我国在联合
国气候变化峰会上提出,到 2035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
重达到 30%以上,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2020 年的 6 倍以上、力争
达到 36 亿千瓦;2025 年 10 月,
《风能北京宣言 2.0》发布,提出到 2030 年中国
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13 亿千瓦,2035 年累计装机不少于 20 亿千瓦,2060 年
累计装机达到 50 亿千瓦的目标。
“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定资产投
资预计达 4 万亿元,较“十四五”时期增长 40%,投资聚焦于打造更智能、更绿
色的电网体系,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3)风电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
向上游传导,导致风电相关零部件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2024 年 10 月,12 家风
电整机企业(市场占有率超过 99%)签署《中国风电行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自律公约》,承诺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重点解决低价恶性竞争、对竞争对手的
恶意诋毁、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等问题,遏制恶性竞争,恢复理性价格,推
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 年 11 月,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组织风电企业座谈会,
共有 40 家风电企业达成优化招标方案及评标办法等防止恶性竞争的共识。
受益于风电行业反内卷及招投标规则的优化,2025 年我国风电机组中标价
格明显提升,已基本摆脱恶性价格竞争,风电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
(4)历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需要扩大产能新建产线
发行人于 2020 年 7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
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2 年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截至本次再融资预案董事会召开时,历次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公司属于风电零部件制造企业,主要从事风电轴承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增加
产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设备、建设厂房,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随着风电行
业的景气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282,363.18 万元、
年度,公司主要产品回转支承和锻件的产能利用率均超过 100%,急需扩大产能
新建产线。
(5)目前风电零部件行业多家公司竞争对手积极布局相关产业,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
根据风电零部件上市公司同类项目建设情况,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投资如
下:
公司 投资总额
序号 时间 来源 相关投资项目 主要产品
简称 (万元)
新增 8 万吨 5MW 及以
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
上大型风电铸件制造 54,500.00
向特定对 制造改扩建项目
金雷 能力
股份
票 高端传动装备科创产 年产 6 万吨大型高端自
业园项目(前三期) 由锻件的生产能力
向特定对
威力 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 风电传动系统的核心
传动 (一期) 部件风电增速器
票
向特定对
泰胜
风能
票
公司 投资总额
序号 时间 来源 相关投资项目 主要产品
简称 (万元)
向不特定
高端能源装备关键部
派克 对象发行
新材 可转换公
目
司债券
服务于欧洲及全球高
长风新能源装备制造 端海上风电市场的单
基地扩建项目 桩生产基地及相应配
套的码头
向特定对
天顺
风能 21,144.84
票 工智造项目(二期) 段
天顺(阳江)重型风
海上风电导管架基础
电海工装备智能制造 49,953.17
生产线
项目(一期)
中节能察右前旗(兴
和县)50 万千瓦工业 50 万千瓦风电、220 千
园区绿色供电项目 伏升压站,配套建设等
(察右前旗部分)
中节能察右前旗(兴
和县)50 万千瓦工业
园区绿色供 电项目
(兴和县部分)
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
中节能阿克塞县 10 16 台单机容量
万千瓦风电项目 6.25MW 的风电机组、
配套建设等
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
向特定对
节能 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 20 台单机容量为 5MW
风电 万千瓦风电基地 10 风力发电机组、一座
股股票 48,044.02
万千瓦风电 6#风力发 110kV 升压站、110kV
电项目 送出线路等附属设施
工程
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
中节能怀安 10 万千 16 台单机容量为
瓦项目 6.25MW 风力发电机
组、新建升压站一座
装机容量 5 万千瓦、8
邢台市圣领南和区 台单机容量为 6.25MW
设等
邢台市南和区圣领 装机容量 5 万千瓦、8
公司 投资总额
序号 时间 来源 相关投资项目 主要产品
简称 (万元)
风力发电机组、一座
设等
装机容量 50 万千瓦、
海南东方 CZ8 场址 50
和 20 台单机容量 516,665.19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向特定对 14MW 的海上风电机
龙源 组,配套建设等
电力
股股票 项目装机规模 100 万千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
瓦、140 台单机容量为
源基地沙坡头 100 万 427,200.11
千瓦风电项目
配套建设等
胜风能(300129)、威力传动(300904)、派克新材(605123)、天顺风能(002531)
等公司均发布了证券发行预案或完成了证券发行项目,风电零部件制造企业对募
集资金的需求具有较强的普遍性;下游电力行业上市公司中,节能风电(601016)
和龙源电力(001289)也发布了证券发行预案,布局风电机组投资建设项目。
此外,洛轴股份已于 2025 年 11 月向深交所申报创业板 IPO,其中募投项目
之一“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承产业升级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为 42,840.00 万
元,重点投资发展以大功率风电主轴、齿轮箱、偏航变桨轴承、盾构机主轴承等
为代表的高精度、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高端轴承。
增长,风电零部件等产品的需求增速较快,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风电行业内多
家公司积极布局相关风电零部件产业。公司基于在风电轴承及其零部件领域积累
的技术与市场优势,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发行人及时把握行业发
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并稳固在风电轴承零部件行业的市场地位。
(6)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资金需求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65,210.70 万元,扣除受限货币资金后,
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 26,558.91 万元。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偿还借款等需
求,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需求,因此需要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分析如下:
(1)本次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方面,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
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42,000.00 万元,因此仅靠公司自有资金
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全部的资金需求。
(2)其他资金投入方面,公司还存在维持日常运营、扩大经营规模等其他
自有资金投入需求,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23 年度-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
入分别为 282,363.18 万元、294,557.79 万元和 462,783.93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达到 28.02%,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相应较大。
因此,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需要通过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综上所述,由于风电行业持续向好,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风电行业,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提升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竞争力;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二)分别说明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四是否实现预期效益,相关负面因
素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利用率 现效益 计效益
目(项目一)
目(项目二)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
项目(项目四)
未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①项目四为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于
年,公司实质性开展客户拓展时间较短,且产能还尚处于爬坡期,产能利用率不
足,单位固定成本较高;②截至目前,中国齿轮箱轴承的国产化率较低,中国高
速传动、德力佳等头部齿轮箱制造企业采购齿轮箱轴承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外企业,
国产化进程仍需要进一步推进。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主要为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
轴承及零部件,与项目一和项目二的产品相似,均为现有产品的扩产项目。公司
前次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二均已实现承诺效益。
本次募投产品与前期未达效益的项目四所产的齿轮箱轴承产品为不同产品,
虽同属于风电整机的主要部件,但齿轮箱轴承的精度要求更高,当前国产化程度
较低。项目四未实现预期效益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效益预测是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市场风险、行
业周期、国家政策、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下,谨慎进行编制,前募中项目四未实
现预期效益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三)结合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计划、目前已投入资金情况等,说明相
关投入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并已履行相关程序,如否,具体说明在
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占比
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占比
合计 142,000.00 100.00%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
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已开工建设,
预计于 2026 年 12 月完工。
截至 2026 年 2 月末,本项目已投入资金为 30,191.74 万元。
具体说明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的必要性与合
理性
月 23 日和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相关投入与上述计划一致,未发生
实质性变化。
设立子公司新强联江苏之前,公司的生产基地全部在河南省洛阳市。2023
年 4 月,公司在江苏省张家港市设立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张家港市靠近东部沿海,
交通便利。一方面,可缩减公司与东部沿海主要用电区域的运输半径、降低运输
成本,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与洛阳生产基地形成区域互补效益;另一方
面,有利于公司抓住海上风电迅猛发展的机遇,促进大功率海上风电轴承的生产
和销售,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另外,面对快速增长的海外需求,国内风电企业
加速出海,风电机组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出口量提升,江苏张家港所在地理位置
便于出口运输。
设立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后,2023 年 11 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自筹资
金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 10 亿元,并通过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计划项目
建设周期为 3 年。同年,新强联江苏购买了坐落于张家港市大新镇的土地,面积
为 73,333.85 平方米。
机价格的下跌并向上游传导,导致风电相关零部件的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因此,
框架建设工程还未完成。
价格明显提升,已基本摆脱恶性价格竞争,风电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为抓住行
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2025 年下半年,公司根据最新市场发展动向编制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确定本次募投项目“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为 142,000.00 万元。公司将
加速厂房和设备购建工作,计划于 2026 年底前完工并投产。由于项目所需资金
规模较大,自有资金无法满足本次募投项目需求,2025 年 12 月,公司召开董事
会审议本次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在原计划完工不足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
项目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和“重大事
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
“3、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中,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
件建设项目预计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已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市场现状、
项目拟投产产品情况、公司过往同类项目投资情况等对项目的未来效益进行了谨
慎预测。但由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
面临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可预见因素,如果宏观经济环
境变化、风电行业转向不景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不及预期、风电市场竞争加
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等不利因素,因而存在募
投项目延期、无法实施或者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前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2)获取并查阅风电行业政策和行业研究报告;
(3)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投入资金明细。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由于风电行业持续向好,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风电行业,本次募投项目
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抢占行业份额,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竞争力;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2)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和项目二均已实现承诺效益,项目四未
实现预期效益的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3)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的相关投入与 2025 年 12 月制定的本次募
投项目投资计划一致,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在原计划完工不足
一年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本次项目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结合项目三的立项背景、实际建设进度及终止的具体原因,说明该项目
立项时是否审慎;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已按规定履
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结合项目三的立项背景、实际建设进度及终止的具体原因,说明该
项目立项时是否审慎
公司在项目三(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时,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
方面是通过研发打破国外企业在高端轴承领域的垄断地位,实现高端轴承的逐步
进口替代,另一方面是通过研发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具体背景如下:
(1)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打破国外企业在高端轴承产品领域的
垄断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装备制造业的核心,轴承是为高端装备配套的核心基础件,
由于研发能力弱、制造技术低、原材料等配套条件差,国产高端轴承的精度、性
能稳定性、尤其是寿命和可靠性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
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技术优势,在技术难度较高的风电主轴轴承产品
领域已经达到进口替代水平。公司进行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使得公司的高新技
术轴承产品的测试手段、综合检验手段、性能试验手段、以及应用计算机软件应
用在轴承设计开发中的应用能力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使公司的轴承研发能力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面提升公司的轴承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和重大装备配套轴承
及高新技术轴承的研发能力,进一步打破中国高端轴承产品被国外轴承企业垄断
的局面。
(2)提升公司研发创新水平,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有利于加强基础研究和产业研发之间的有
机衔接,从产业技术源头上强化技术创新体系布局,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水
平,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以及建设进度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剩余募集资金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投资金额占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例为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的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布局情况,
一方面,前期募集资金投入已购置的试验、检测、研发软硬件设备已满足公司研
发、检测等需要,基本实现了该项目原先规划的目的。另一方面,上海研发中心
的建立,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未来公司仍会根据市
场需求,适时以自有资金围绕产品研发进行投资建设。
因此,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立项阶段,充分考虑了当时的行业发展背景、
国家政策导向、地方政策支持、市场竞争格局和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了
审慎论证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可行性相关论证情况如下:
项目 前期论证情况
轴承产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我国在研发、技术、质量等方面与
行业发展背景
国际存在较大差距,我国轴承产业存在较为迫切的行业转型升级需求。
符合国家发展方向;
《中国制造 2025》
国家政策导向
风电轴承保持鼓励政策;
风电提出了明确需求,未来风电产业市场容量较高。
洛阳轴承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历史优势,洛阳市政府在政策中明确提出打
地方政策支持 造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高端石化、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
集群,对洛阳本地轴承行业发展有政策优势
国产高端轴承在精度、寿命、可靠性等方面与国际存在差距,建设研发中
行业升级需求
心是弥补行业研究短板、突破技术瓶颈的关键举措
促进产学研的有机结合。
企业自身发展 动的投入,有效整合产学研资源,以新强联需求为导向,从而提升企业竞
需求 争力。
综合检验手段、性能试验手段等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推动整体研发能力达
到国际先进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及论证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多
方面因素,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该募投项目的
建设符合当时的行业环境、整体产业政策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具备明确的需求
基础和现实意义,其立项决策具有审慎性。
(二)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是否已按规定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是否持续,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议程序与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的业务布局,经审慎评
估,公司拟终止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2,066.04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
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资金转为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
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 2020 年 12 月立项。该项目在立项时进行了充分、
审慎的可行性论证,立项决策具有审慎性,符合公司当时的发展需求。2024 年
实现规划目标,提升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且上海研发中心的建立进一
步提升了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公司基于综合考虑终止该募投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是基于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相关
影响因素已经不再持续。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主要产品包括 6MW 及以上大功
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风塔法兰,属于现有产品的扩产项
目,相关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1、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和“第六节 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一)
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
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
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在实施后面
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如果未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产业
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等情况,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
产生不确定影响。如果后续实施过程中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电行业转向不景
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不及预期、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
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公司战略调整等不利因素影响,该募投项目存在延期
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研发中心项目立项时的公告文件,对立项背景进行核查;
(2)获取研发中心项目终止时的公告文件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
证报告,对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进度,终止原因进行核查;
(3)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立项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立项时该项目
的论证情况,立项是否审慎。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立项时审慎,该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转为补充流
动资金已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相关影响因素不再持续,对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说明“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
目”的最新进展情况以及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具体时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是否
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一)项目最新进展情况、董事会具体时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涉及董
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设备订货,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的施工,预计于 2026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总投资 142,000.00 万元,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为 110,000.00 万元。截至董事会召开之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本募
投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为 23,343.01 万元(主要为工程建设费用),扣除预备费和
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合计 6,086.30 万元,项目剩余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因此,“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目前已完成建筑主体施工和部分关键设备订货,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厂区道路、
绿化等工程的施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查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
(3)取得新强联江苏与本次募投项目支出相关的银行流水,核查董事会召
开前募投项目相关支出;
(4)至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江苏张家港,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的施工状态及
建设进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目前
已完成建筑主体施工和部分关键设备订货,正在进行厂房装修、厂区工程等施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本次募集资
金投入不涉及董事会前已投入的金额。
四、说明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区别与联系,结合当前风电行
业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的合理性、具体消化措施及测算依据,是否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是
否存在产能闲置风险。
(一)前次募投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本次募投项目为“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
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在主要
产品、技术路径、主要客户等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前次募投项目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项目一 项目二 项目三 项目四
风电主轴承、偏航变 大功率风力发 大功率风力发 研发中心 齿轮 箱轴承 及精
项目名称
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 电主机配套轴 电主机配套轴 建设 密零部件项目
项目 承建设项目 承建设项目
齿轮 箱轴承 及精
主要产品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 电主轴承、偏 电主轴承、偏 建 设 项
密零部件
及风塔法兰 航变桨轴承 航变桨轴承 目,不存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前次募投项目
在产品及 技术路径相似,但
本次募投项目与项目一、项目二投产的主要产品均为风 客 户 ; 有 齿轮 箱轴承 尺寸
技术路径 电轴承,本次募投拟投产轴承的功率和直径更大,产品 利 于 提 升 更小、转速更快,
技术路径不存在差异。 公司轴承 对轴 承的加 工精
工艺、技 度要求更高。
术的研发 客户 以风电 齿轮
能力,助 箱生 产企业 和风
主要客户 客户以风电整机生产企业为主,主要客户不存在差异。 力 其 他 项 电整 机生产 企业
目实施。 为主,属于风电产
业链上下游企业。
(1)下游市场为
(1)下游市场均为风电行业,所面临的市场需求状况 风电行业,齿轮箱
不存在明显差异; 轴承 为风电 齿轮
(2)下游风电市场高速增长,风电整机装机量逐年提 箱的重要零部件;
市场需求
升,市场需求呈上升趋势; (2)齿轮箱轴承
(3)风电整机呈现大型化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拟 国产化程度更低,
投产的大功率轴承的市场需求将逐步提升。 将逐 步推进 国产
替代。
由上表可知,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主要包括:
航变桨轴承,主要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中项目一、项目二的产品相同,但总体而
言本次募投拟投产的轴承的功率和产品直径更大;相关产品在技术路径、主要客
户、市场需求等方面均不存在明显差异。
提升公司轴承工艺、技术的研发能力,助力其他生产项目实施。
募投项目产品不同;相关产品技术路径相似,但齿轮箱轴承尺寸更小、转速更快,
对轴承的加工精度要求更高;相关产品的目标客户均属于风电产业链生产企业,
下游市场均为风电行业,但齿轮箱轴承国产化程度更低。
(二)当前风电行业竞争格局、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公司大兆
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扩产情况
风电整机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根据 CWEA 统计,2025 年中国风电市场排
名前 7 的整机制造商新增装机容量占我国新增装机总量的市场份额合计为 91.8%。
能、远景能源和三一重能。
除风电整机外,风电轴承、风电风塔、铸件、齿轮箱等风电零部件生产企业
众多。其中,国内风电轴承的主要生产企业包括新强联、洛轴股份、瓦轴集团、
恒润股份等。
不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并达成优化招标方案及评标办法等防止恶性竞争的共识。
受益于风电行业反内卷及招投标规则的优化,2025 年我国风电机组中标价格明
显提升,当前风电行业呈现良性竞争、持续发展状态。
近年来,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下游需求持
续提升,海上风电发展势头迅猛,风电整机向大型化趋势发展,风电经济效益持
续提升。具体表现如下:
(1)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下游需求持续提升
就全球而言,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数据,2024 年全球风电新增
装机容量为 117GW,近五年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率为 14.29%。根据彭博新能
源财经(BNEF)数据,2025 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169GW,创历史新
高。
就国内而言,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2023
年 度 至 2025 年 度 , 我 国 风 电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分 别 为 79.37GW 、 86.99GW 及
到 2030 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1300GW,2035 年累计装机不少于
年至 2030 年我国年均新增装容量需达到 120GW-130GW,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因此,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风电行业对风电轴承等下游零部件的需求量
随之提升,将为公司产品未来销量增长及募投产能消化奠定基础。
(2)海上风电为蓝海市场,带来持续增量需求
海上风电具备发电效率高、发电稳定性强,对噪音要求低且靠近东南沿海主
要用电区域等优势,是风电领域的重点发展方向,但之前受限于海上风电技术、
海事审批、开发成本等因素,我国海风开发不足 2%。
近年来,海上风电增速迅猛。根据 GWEC 数据,2024 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
装机容量为 8GW,预计 2030 年新增装机将达到 34GW,复合增长率为 27.27%。
就国内而言,2025 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为 5.60GW,根据国金证券研究所预
测,“十五五”期间我国年新增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将提升至 15-25GW。近期我国
利好政策相继出台,规模化海风开发项目提速。根据顺为咨询统计,截至 2025
年 6 月,国内处于海上施工状态的海风项目共计 9.7GW,除已开工项目外,我
国中短期项目储备充裕,已核准未开工的海上风电项目约 35GW。
因此,海上风电是技术、政策双重驱动下的蓝海市场,是风电行业的重点发
展方向。
(3)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明显,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根据 CWEA 数据,2015 年,我国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单机容量为
比增长 18.3%,其中海上风电平均单机装机容量提升至 10MW,风电机组大型化
趋势明显。随着风电机组向更大的功率规格发展,大型化轴承的应用需求随之增
长,扩充大功率风电轴承产能具备必要性。
风机机组功率大型化是风电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容量机组可以提高低风
速地区及现有风场条件下风能及发电设备的利用效率、减少风电场的占地面积,
使风电产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当前,技术进步推动风电机组向大型化发展,风
电项目成本持续下降,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统计,2024 年、2025 年我
国风电新增装机分别为 14,388 台、18,272 台,其中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
装机容量占比分别为 60.20%、83.70%。2024 年、2025 年我国 6MW 及以上大功
率风电机组分别约为 8,662 台、15,293 台。
由于当前风电机组技术路径存在差异,每台风机一般配套 2 套主轴轴承、1
套偏航轴承、3 套变桨轴承(以下简称“结构一”),或者每台风机配套 1 套主轴
轴承、1 套偏航轴承、3 套变桨轴承(以下简称“结构二”),当前主流风机以“结
构一”即每台配套 2 套主轴轴承为主。
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公司轴承销量,分别测算风机结构一和结构二情况下,
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我国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装机容量机组数量(台)① 15,294 8,662
我国 6MW 及以上新增装机轴承数量(结构一)②=①*6 91,762 51,969
我国 6MW 及以上新增装机轴承数量(结构二)③=①*5 76,468 43,308
新强联 6MW 及以上轴承销量④ 23,814 10,885
新强联 6MW 及以上轴承市场占有率(结构一)⑤=④/② 25.95% 20.94%
新强联 6MW 及以上轴承市场占有率(结构二)⑤=④/③ 31.14% 25.13%
因此,2025 年,公司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约在 25.95%至 31.14%
区间内。2025 年,全国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机组装机容量机组占比由 60.20%
提升至 83.70%,公司紧跟市场需求变化,提升了大兆瓦轴承的产销量,大兆瓦
轴承的市场占有率较 2024 年明显增长。当前,在风机大型化、海上风电高速发
展的背景下,公司大兆瓦轴承的市场占有率尚有提升空间。
截至 2026 年 2 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合计金额为 22.62 亿元,其中风电类回
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在手订单金额超过 20 亿元,6MW 以上风电轴承在手订单金
额超过 16 亿元。此外,公司已与三一重能、远景能源、明阳智能等主要客户签
署了框架协议,合作关系稳定。
因此,本次募投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不存在差异,公司当前在手订单充足,
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的订单基础。
受风电行业市场规模及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风电零部件行业
上市公司陆续发布融资或扩产计划。2025 年以来,天顺风能(002531)、泰胜风
能(300129)、派克新材(605123)、金雷股份(300443)、威力传动(300904)
等公司均发布了证券发行预案或完成了证券发行项目,体现了风电零部件制造企
业对风电行业发展趋势的积极态度,以及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的战略规划。
存在风电轴承生产业务的同行业公司主要为洛轴股份、恒润股份、瓦轴集团
等。恒润股份、瓦轴集团未披露近期扩产计划。根据洛轴股份 2025 年 11 月披露
的招股说明书,洛轴股份拟投资 42,840 万元建设“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承
产业升级建设项目”,用于提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齿轮箱及偏航变
桨用系列轴承、盾构机主轴承等高端精密轴承产能,但未披露新增产能规模及预
计投产时间。基于洛轴股份相关项目的投资额小于新强联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
且拟投产轴承种类更多,预计该公司的扩产项目不会导致行业内风电轴承产能的
大幅增长。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具体消化措施及测算依据,不存
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不存在产能闲置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是弥补当前产能不足的必要举措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 台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
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 250 台大型风塔法兰的生产能力。本次募投项目拟
投产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相同,2025 年度,公司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产能利
用率为 110.10%,产能利用率已超过 100%。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弥补当前
产能的不足,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募投项目年新增产能占风电市场预计年装机量的比例较低,产能规模
合理
全球风电市场呈现持续高速增长态势,海上风电增速迅猛,为本次募投项目
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 GWEC、CWEA 及《风能北京宣言 2.0》预测数据,
容量约为 739GW;根据 CWEA 统计,2025 年我国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单机
容量为 7.16MW。据此测算,2025 年-2030 年间,全球年均风电装机量约为 2.29
万台,我国年均风电装机量约 1.72 万台。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 台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
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的生产能力,约占全球年新增装机量的 5.03%,约占
我国年新增装机量的 6.69%,占比较低,产能消化的风险较小,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3)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顺应风电机组大型化、海上风电发展趋势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扩充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轴承及零部件产能,
拟投产轴承最高可适用于 18MW 及以上功率等级的风力发电机组,是公司顺应
风电行业机组大型化以及海上风电发展趋势,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举措,具备必
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张家港,一方面,可缩减公司与东部沿
海主要用电区域的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与洛
阳生产基地形成区域互补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抓住海上风电迅猛发展的
机遇,促进大功率海上风电轴承的生产和销售,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另外,面
对快速增长的海外需求,国内风电企业加速出海,风电机组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
出口量提升,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所在地便于出口运输。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
(1)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较小、测算依据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较小,具体表现如下:
①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空间
A、募投项目年新增产能占风电市场预计年装机量的比例较低
根据 GWEC、CWEA 等数据,全球及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均呈现持续增
长趋势,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79.37GW、
根据前述测算,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150 台 6MW 及以上大功
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的生产能力,约占全球年新增装机量
的 5.03%,约占我国年新增装机量的 6.69%,占比较低,产能消化的风险较小。
B、老旧风场改造等国内政策带来存量市场替代空间
网运行超过 15 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 1.5 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并网运
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我国风电行业自 2006 年开始爆发式增
长,目前已有大量风电场的运行时间超过 15 年,存在巨大的存量市场替代空间。
C、国内风电出海加速,国际市场广阔
除中国外,欧洲、亚太(除中国)、拉美等市场扩容增速,发展潜力巨大。
望自 2026 年开始逐步释放。近年来,国内风电技术提升,且国内风机及零部件
价格低于国外(WoodMac 统计,国内比西方风机价格低约 20%),国内风电企业
产品出口量显著提升。根据 CWEA 数据,2025 年中国风电机组新增出口容量约
为 7.73GW,同比增长 48.90%。
因此,未来风电装机容量呈持续增长趋势,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了广阔
的市场空间。
②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在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以“双碳”目标为引领,构建起全方
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为风电行业及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发展海上风电”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 年 7 月,中央财
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将“深海科技”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2025 年 8 月,国家
发改委启动“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产
业。2026 年 1 月 15 日,国家电网公布投资计划,“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定
资产投资预计达 4 万亿元,较“十四五”时期增长 40%,投资聚焦于打造更智能、
更绿色的电网体系,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因此,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制度保
障。
③公司客户资源积累深厚,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基础
本次募投产品的目标客户主要为风电整机制造商,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根据 CWEA 统计,2025 年中国风电市场排名前 7 的整机制造商新增装机容量占
我国新增装机总量的市场份额合计为 91.8%。公司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
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同时具备不断开发新客户的能力,为项目产能
消化提供了订单需求保障。
当前,公司稳定合作的风电行业知名客户及市场排名如下:
合作开始
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行业地位
时间
明阳智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3 名,累计装机第 3 名 2013 年
远景能源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4 名,累计装机第 2 名 2018 年
运达股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2 名,累计装机第 4 名 2021 年
风电轴承
三一重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5 名,累计装机第 6 名 2019 年
东方电气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7 名,累计装机第 5 名 2020 年
中船海装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9 名,累计装机第 9 名 2020 年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具体消化措施
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保障新增产能的消化:
①基于已有客户资源,以现有客户带动新增产能消化,积极开发新客户
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已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
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本次募投
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挖掘现有客户需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客户供应链体系中的地位及销售占比,以现有客户带动新增产
能消化。同时,公司将充分挖掘潜在客户需求,以优异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
服务赢得客户认可,积极开发风电整机行业排名靠前的其他优质客户,提升合作
规模。
②充分利用产业链及工艺优势,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
基于在锻件、滚动体等优质原材料等方面的布局,公司已实现回转支承产业
链协同,同时公司在产品锻造、热处理、车磨加工、表面处理、检测、装配等关
键工序方面实现了全制造链系统规划,在轴承产品产业链协同及生产工艺等方面
具备明显优势。公司将不断优化关键原材料及产品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的
同时有效进行成本控制,以更高的性价比吸引客户合作,提升市场占有率,促进
新增产能的消化。
③重点发展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产品,加速海外市场拓展
公司将持续推进“海上特大型风力发电机用变桨轴承、偏航轴承及主轴承的
研发”
“大功率海上风电主轴轴承材料及热处理技术研发与应用”
“大功率海上抗
台风型风力发电机组轴承的研制及应用”等研发项目的开展,不断攻克大型回转
支承特别是海上风电轴承的技术难题,重点发展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轴承,提升
公司产品在海上风电领域的应用规模。同时,公司将抓住全球风电市场规模增长、
国内风电机组出口加速的机遇,加速海外市场拓展,进而促进新增产能消化。
结合前述分析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点投产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轴
承产品,顺应了风电行业机组大型化及海上风电的发展趋势。近年来,风电行业
新增风电机组装机容量持续快速增长,国家政策对风电行业的有利支持将为风电
行业持续增长提供制度保障。2025 年度,公司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产能利用
率为 110.10%,产能利用率已超过 100%,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将弥补当前产能的
不足,不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的情形,预计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新增产能消化风险较小;公
司将通过挖掘现有优质客户的销售潜能、积极开发新客户,提升产品质量,重点
发展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产品,加速海外市场拓展等措施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
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和“重大事项
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中补
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二)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1,150 台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
电机组配套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和 250 台大型风塔法兰的生产能力。新增产能
的消化受宏观经济环境、下游客户需求、市场竞争、公司业务拓展效果等多方面
因素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的市场消化存在不确定性。若同行业公司大
幅扩产,可能出现行业内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产能闲置的情况,需关注产能
消化风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发
行人销售明细,实地查看前次募投项目生产运行情况及主要产品,对比本次募投
产品及前次募投产品的区别与联系;
(2)查阅风电行业研究报告、风电行业主要公司年度报告、风电行业主要
行业政策及产业政策等,查询全国海上风电招标公告等公开信息,了解风电行业
竞争格局、发展趋势及下游需求情况;
(3)结合风电行业研究报告中的行业相关统计数据、发行人销售明细,核
查发行人大兆瓦轴承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取得发行人截至 2026 年 2 月底的订单
明细,了解发行人在手订单情况;查询市场公开信息,了解风电企业及相关同行
业可比公司的扩产情况;
(4)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风电行业研究报告,结
合风电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分析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5)访谈发行人董事长,了解风电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公司大兆瓦
轴承市场占有率情况,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中项目一、项目二的主要产品均为风电轴承,
在技术路径、主要客户、市场需求等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项目三不存在产品生
产;项目四的主要产品为齿轮箱轴承,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不同。
(2)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新增产能消化风电较小;发行人将
通过挖掘现有优质客户的销售潜能、积极开发新客户,提升产品质量,重点发展
优质大兆瓦海上风电产品,加速海外市场拓展等措施促进新增产能的消化;本次
募投项目不存在同质化产能扩产过快情形,产能闲置的风险较小。
五、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
依据等,说明与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具体对比情况,并结合公
司过往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说明本次募投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
依据
项目达产后新增年销售收入 118,400 万元,净利润 20,200 万元,项目效益测
算的具体过程、主要假设、各项参数的选择及依据如下:
(1)本次募集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如期完成;
(2)公司经营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
(6)原材料价格供应和价格处于正常变动范围内;
(7)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效益测算过程
本项目计算期为 12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计算期第 4 年上半年开始投产,
当年预计实现达产 50%,至第 5 年全部达产,达产年度产值预计可达到 118,400
万元。
效益测算的具体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T3 T4 T5 T6 T7-T12
生产负荷 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相关主要参数的选择及依据,以及主要参数与公司过往参
数的对比情况如下:
(2)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测算以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为基础,参考公司现有同类产品
售价,并结合项目新增产能及预计消化情况作为主要测算依据。
本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年产量 平均单价 测算收入
分类 产品名称及型号
数量 单位 (万元) (万元)
主轴轴承(6MW 及以上) 2,300 套 12.74 29,300
风电轴承
偏航变桨轴承(6MW 及以上) 4,600 套 11.76 54,100
年产量 平均单价 测算收入
分类 产品名称及型号
数量 单位 (万元) (万元)
风塔法兰 大型风塔法兰 250 组 140.00 35,000
合计 - - - 118,400
本项目拟投产风电轴承的测算平均单价,与项目测算时期(2025 年 1-11 月)
现有同类产品的售价不存在重大差异,营业收入测算具备合理性。价格对比如下:
①风电轴承
单位:万元/套
同类产品平均 同类产品最高
分类 产品名称及型号 测算单价
价 价
主轴轴承(6MW 及以上) 12.74 12.69 30 万元以上
风电轴承
偏航变桨轴承(6MW 及以上) 11.76 10.84 30 万元以上
注: “同类产品最高价”分别为 2025 年 1 月-11 月期间,公司现有
“同类产品平均价”、
的与募投产品功率及吨重相近的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及最高售价。
本项目拟投产轴承的测算单价与公司 2025 年 1-11 月销售的同类产品平均价
格相近。偏航变桨轴承的测算单价略高于同类产品平均价,主要由于本项目拟投
产轴承的功率最高达到 18 兆瓦以上,总体功率大于公司现有轴承的平均水平,
售价相对更高。同时,公司功率较高的轴承最高售价超过 30 万元,显著高于本
项目拟投产轴承的测算单价,测算价格在现有产品价格区间内,具备合理性。
②风塔法兰
风塔法兰为上市公司的现有产品,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风塔法兰 250 组,按
照每吨单价计算,风塔法兰募投测算单价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的对
比情况如下:
分类 产品名称 年产量 总重量(吨) 总价(万元) 单价(万元/吨)
新强联募投项目 风塔法兰 250 组 31,250.00 35,000.00 1.12
新强联现有产品 风塔法兰 - 194.52 486.22 2.50
恒润股份同类产品 风塔法兰 - 66,237.25 76,649.00 1.16
注:恒润股份同类产品单价系根据其 2024 年度报告披露的“辗制环形锻件”相关数据
测算,该公司“辗制环形锻件”产品主要为风电塔筒法兰。
公司募投项目风塔法兰测算单价与恒润股份同类产品的单价相近。募投项目
风塔法兰测算单价低于公司现有同类产品单价,主要由于公司销售的风塔法兰系
为 20MW 大功率风机适配的塔筒法兰,与募投项目拟投产风塔法兰规格存在一
定差异,基于谨慎考虑,公司选取的测算价格更低。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测算单价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不存在重大
差异,具备合理性。
(3)营业成本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营业成本为 85,830.0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原材料及外购件 57,424.00
工资及福利费 6,000.00
外购燃料及动力 5,742.00
折旧摊销费 11,495.00
其他制造费用及运费 5,168.00
合计 85,830.00
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成本的具体测算依据如下:
①营业成本中的原材料及燃料动力费用综合考虑公司相应产品的工艺消耗
定额、相关原材料的现行价格及公司当前成本结构测算;
②工资及福利费根据项目人员需求、项目所在地工资水平、公司工资标准和
项目预计效益进行预测;
③折旧摊销费用主要为房屋、土地和机器设备的折旧摊销,按照公司现行的
折旧、摊销制度测算,其中房产和土地折旧摊销年限为 20 年,机器设备折旧年
限为 10 年,预计净残值为 5%;
④其他制造费用等参考公司历史经营水平测算。
本项目成本结构测算数据与公司报告期历史数据相近,具体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公司各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募投项目成本结构 公司成本结构 金额 成本占比 报告期平均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原材料及外购件 直接材料 57,424.00 66.90% 65.79% 65.60% 63.07% 68.70%
工资及福利费 直接人工 6,000.00 6.99% 8.97% 8.92% 8.84% 9.15%
外购燃料及动力 制造费用、运 5,742.00 26.10% 25.24% 25.48% 28.08% 22.15%
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 公司各项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折旧摊销费 费及其他 11,495.00
其他制造费用及运费 5,168.00
合计 - 85,830.00 100.00% 100.00% 100.00% 99.99% 100.00%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的成本结构,与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
成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项目中的“工资及福利费”依据项目定员 500 人,年均工资 12 万元/人测
算。测算工资略高于江苏省制造业平均工资,测算谨慎、合理,具体对比如下:
项目 年平均工资(万元)
募投项目人员年平均工资 12.00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营业成本以公司当前成本构成为基础并结合项目实际
情况进行测算,具备合理性。
(4)毛利率
基于以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测算结果,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为 27.50%。
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比如下:
公司风电类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
项目 本次募投
毛利率 27.50% 29.99% 16.96% 26.19%
本次募投项目的测算毛利率低于 2025 年公司风电类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的
毛利率,且在报告期相应产品毛利率的区间范围内。2024 年,公司风电类产品
毛利率偏低,主要受风电行业的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出现下降;2025 年,风电
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公司风电类产品单价增长,毛利率回升。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
差异,测算具备合理性。
(5)期间费用
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
本项目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参照公司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销
售收入的比重合理预测。
各项费用占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与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费用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相近,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 公司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项目
金额(万元) 收入占比 报告期平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管理费用 2,960.00 2.50% 2.40% 2.21% 2.66% 2.32%
销售费用 592.00 0.50% 0.29% 0.29% 0.41% 0.18%
研发费用 3,552.00 3.00% 4.07% 3.36% 3.90% 4.95%
由上表可知,项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占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的
比例与公司报告期内各项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相近。项目研发费用占比略
低于报告期内平均占比,主要由于本项目拟投产产品均为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
熟,所需研发投入较少,低于公司总体水平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③财务费用
募投项目“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
目”拟投资 14.20 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 亿元。前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
缺口为 25,913.70 万元,拟采用银行借款方式筹措资金。
本项目财务费用系考虑以上银行借款资金缺口,结合测算时银行借款利率、
公司历史期间执行的借款合同利率综合确定。本项目达产年度财务费用为 840
万元/年,按照银行借款 25,913.70 万元测算,对应银行借款利率约为 3.24%。当
前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 年期为 3.0%、5 年期以上为 3.5%,公司报告期内
执行的短期借款合同利率约为 2.5%-3.5%,与募投项目测算借款利率相近,因此
财务费用的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各参数选择依据及估算数据合理。
(二)与前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具体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与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相似,可比性较高。项目
三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且无产品生产,项目四的产品为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
与本次募投产品不同,因此可比性较低。以下主要对比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
主要参数与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可行性研究中对应参数的情况。
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项目在产品单价、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主要参数方面
的对比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的产品属于同类产品,产品单价对
比如下:
分类 规格 单价(万元/套)
本次募投 主轴轴承(6MW 及以上) 25.48
主轴轴承 前募(项目一) 主轴轴承(2-5MW) 36.30
前募(项目二) 主轴轴承(3-6MW) 52.00
本次募投 偏航变桨轴承(6MW 及以上) 11.76
偏航变桨轴承 前募(项目一) 偏航变桨轴承(2-5MW) 8.76
前募(项目二) 偏航变桨轴承(3-6MW) 15.75
注: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主轴为单列圆锥滚子轴承(TRB),每台风机需要 2 个 TRB
主轴轴承成对安装,因此本次募投主轴轴承成套单价按照 2 个主轴为 1 套计算。
本次与前次募投的主要产品均包含主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受产品技术路
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产品单价存在差异。
本次募投项目主轴轴承的单价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原因包括:
(1)随着风机向大功率、轻量化方向的结构演进,主轴轴承的技术路线发
生变化。前次募投项目一、项目二投产的主轴轴承为双列圆锥滚子轴承或三排圆
柱滚子轴承,体积较大,钢材用料也多,因此单价较高。本次募投项目投产的主
轴轴承为单列圆锥滚子轴承,相同功率(MW)的轴承直径及重量显著小于双列
圆锥滚子轴承和三排圆柱滚子轴承,通过采用“两个单列配对使用”的布置方式,
在保证可靠性的前提下大幅减轻了整体重量,满足了风机减重、紧凑的设计需求。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投产的主轴轴承的重量相对更轻,钢材等原材料投料更少,
单价更低。
(2)受风电轴承的国产化提升、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主轴轴承的单价也
有所下降。本次募投项目主轴轴承单价低于前次募投测算单价(测算时间约为
本次募投项目偏航变桨轴承的单价高于前次募投项目一,低于前次募投项目
二,主要原因包括:
(1)前次募投项目一所投产的偏航变桨轴承为 2-5MW 的低功率轴承,产
品直径更小,重量更轻,单价相对较低;
(2)受技术进步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变桨轴承主要为三排滚子独
立变桨轴承。相比前次募投项目二所投产的普通变桨轴承,三排滚子独立变桨轴
承在同等条件下轴承承载力更高,相同功率风机配套的独立变桨轴承的整体重量
更轻,单价也相对更低。
(3)受风电轴承的国产化提升、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偏航变桨轴承的单
价有所下降。本次募投项目偏航变桨轴承单价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二测算单价,具
备谨慎性、合理性。
因此,本次募投主轴轴承测算单价低于前次募投项目,偏航变桨轴承单价略
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二,主要受产品技术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
竞争等因素影响,符合技术变动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本次募投 27.51%
前募(项目一) 31.29%
前募(项目二) 30.72%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略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由于前次募投项目进行可行
性测算时点(2019 年-2021 年间)公司风电轴承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2.03%、31.49%和 31.56%,
与前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相近。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公司报告期内风电类产品毛利率相近,略低于
前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 报告期平均 本次募投 前募(项目一) 前募(项目二)
管理费用率 2.40% 2.50% 6% 2.48%
销售费用率 0.29% 0.50% 2% 2.96%
研发费用率 4.07% 3.00% 包含于管理费用中 4.44%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合计与前次募投项目测
算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前次募投项目测算的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由于前次测
算时运费计入销售费用核算,本次募投项目测算时,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
将运费核算至主营业务成本。
本次募投项目的财务费用根据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入的资金缺口,参
考当前银行借款利率水平测算。前次募投项目由于均以募集资金投入,不存在银
行借款的资金缺口,因此未考虑财务费用。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与前次募投项目在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主要参数方面
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理性;本次募投轴承测算单价总体低于前次募投项目,
主要受产品技术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
符合技术变动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三)与公司过往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的对比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过程中部分参数系参考公司历史数据测算,产品单价、
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主要参数与公司过往相关参数相近,测算具备合理性。
本项目产品单价、毛利率、期间费用率、成本结构等各项参数与公司过往相
关参数的对比情况及合理性分析,参见本题前述回复之“五、(一)、2、效益测
算的具体过程、各参数的选择及依据、公司过往参数对比情况”的具体内容。
主要产品包含风电轴承且存在公开披露数据的可比公司主要为恒润股份
(603985)、洛轴股份(创业板 IPO 在审),本次募投项目与可比公司相关参数
的对比情况如下:
(1)产品单价
恒润股份主要产品为风塔法兰、风电轴承。根据相关公告,该公司 2021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投资于风电
偏航变桨轴承;该公司 6MW 三排独立变桨轴承于 2022 年第四季度实现批量生
产、8MW 独立变桨轴承处于台架试验认证阶段,可知其 2021 年非公开拟投产的
风电轴承类型主要为 10MW 以下的偏航变桨轴承。
由于轴承功率、规格不同,产品单价也存在差异,以下选取本次募投项目中
产品类型 项目 单价
本次募投项目(6-10MW) 7-10 万元/套
偏航变桨轴承 恒润股份同类产品(2021 年非公开募投测算单价) 11.95 万元/套
恒润股份同类产品(2024 年销售单价) 8.43 万元/套
本次募投项目 1.12 万元/吨
风塔法兰
恒润股份同类产品(2024 年销售单价) 1.16 万元/吨
注:恒润股份同类产品单价系根据其 2024 年度报告披露的“辗制环形锻件”相关数据
测算,该公司“辗制环形锻件”产品主要为风电塔筒法兰。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单价与恒润股份同类产品单价不存在重
大差异,单价测算具备合理性。
可比公司洛轴股份未单独披露风电类轴承的产品单价。2022 年至 2025 年 1-6
月,洛轴股份“重大装备轴承”单价分别为 5.58 万元/套、5.03 万元/套、3.51 万
元/套和 3.10 万元/套,受风电齿轮箱轴承销量提升影响,单价有所下降。洛轴股
份“重大装备轴承”主要包含风电轴承、盾构机轴承、风电齿轮箱轴承等多样化
产品,与公司本次募投产品类型差异较大,可比性较低。
(2)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 27.51%
恒润股份 23.23%
项目 毛利率
洛轴股份 21.67%
注:1、恒润股份毛利率选取其 2021 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年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生
产线项目”测算毛利率,相关产线于 2022 年下半年投产,尚处于新产线起步及新产品推广
阶段,2024 年实际尚未盈利;
承”毛利率。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恒润股份相关产品毛利率,主要由于恒润股份
目的主要产品包含毛利率较高的主轴轴承,总体毛利率高于恒润股份具备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洛轴股份毛利率,主要由于洛轴股份“重大装备轴
承”包含风电轴承、盾构机轴承、风电齿轮箱轴承等多样化产品,与公司本次募
投产品类型差异较大,可比性较低。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略高于可比公司具备合理性,总体而言与可比公
司同类产品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3)期间费用率
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 本次募投 公司报告期平均 恒润股份 洛轴股份
管理费用率 2.50% 2.40% 2.74% 2.95%
销售费用率 0.50% 0.29% 0.28% 2.00%
研发费用率 3.00% 4.07% 2.12% 3.09%
注:1、恒润股份选取其披露的最近一期(2025 年 1-9 月)期间费用率数据;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总体与可
比公司总体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系参考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预测,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单价、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参数与可比
公司相关参数不存在重大差异,测算具备合理性。
(四)本次募投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由前述回复可知:
(1)本次募投项目测算产品单价参考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公司现
有同类产品的售价测算,与公司同类产品单价、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次募投轴承测算单价总体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受产品技术路线
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符合技术变动和市场
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2)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业务毛利率水平相近,与前次募投同
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系参考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合理预测,与公司报告期费用率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不存在重大差
异;财务费用率根据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入的资金缺口,参考当前银行借
款利率水平测算,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和“重大事
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中
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
建设项目预计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已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行业市场现状、项
目拟投产产品情况、公司过往同类项目投资情况等对项目的未来效益进行了谨慎
预测。但由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
临政策变化、技术进步、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可预见因素,如果宏观经济环境
变化、风电行业转向不景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不及预期、风电市场竞争加剧、
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等不利因素,因而存在募投项目
延期、无法实施或者实际盈利水平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测算明细表,了解本次募
投项目的测算假设、测算过程和测算依据;
(2)查阅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募集说
明书等,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测算过程,对比分析前次募投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
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
(3)查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收入成本明细,对比
分析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参数与公司过往相关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
(4)查阅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公开披露信息,对比分析本次
募投项目的主要参数与可比公司相关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测算产品单价参考同类产品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发行人
现有同类产品的售价测算,与发行人同类产品单价、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单价不
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投轴承测算单价总体低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受产品技术
路线变动、产品规格、原材料用量、市场竞争等因素综合影响,符合技术变动和
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2)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毛利率水平相近,与前次募投
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同行业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系参考以往年度该项费用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合理预测,与公司报告期费用率及可比公司相关参数不存在重大差
异;财务费用率根据项目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投入的资金缺口,参考当前银行借
款利率水平测算,具备合理性;
(4)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预测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六、说明通过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商业背景和
合理性。
(一)通过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商业背景和
合理性
海提速等行业发展方向的布局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新强联江苏的所在地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靠近东部沿海,
交通便利。本次募投项目由新强联江苏实施,一方面,可缩减公司与东部沿海主
要用电区域的运输半径、降低运输成本,有利于完善公司的区域布局,与洛阳生
产基地形成区域互补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抓住海上风电迅猛发展的机遇,
促进大功率海上风电轴承的生产和销售,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另外,面对快速
增长的海外需求,国内风电企业加速出海,风电机组及配套零部件产品的出口量
提升,本次募投项目选择在江苏张家港实施,便于出口运输。
新强联江苏的少数股东张家港新崝程机械有限公司、洛阳中创重型机械有限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在锻件、铸件的生产销售等领域深耕多年,熟悉风电产品上
下游产业链,在募投产品下游行业风电领域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有助于拓展募
投产品的销售渠道。同时,少数股东张家港新崝程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立足
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熟悉当地经营环境及江苏省产业政策,有利于协助新强联江
苏在江苏地区生产经营的稳步推进,为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发行人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商
业合理性。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了解发行人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
联江苏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商业背景和具体原因;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少数股东公司官网等网站
查询新强联江苏少数股东的基本情况,了解少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背景、与
新强联及本次募投项目业务的相关性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选址在我国东部沿海实施,是发行人顺应海上风电发展、出海
提速等行业发展方向的布局;新强联江苏少数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募投产品下
游行业风电领域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熟悉募投项目实施地的经营环境及江苏省
产业政策,预计将助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发行人选择非全资子公司新强联江苏
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具备商业合理性。
七、结合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及本次募投
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
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亏损及相应的应对措
施。
(一)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28.74% 19.05% 26.97%
其他业务毛利率 14.77% 10.89% 14.73%
综合毛利率 28.00% 18.53% 26.29%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6.29%、18.53%及 28.00%,主营业务的
毛利率变动是导致综合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各类产品的销售金额占比和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风电类产品 81.69% 29.99% 75.14% 16.96% 75.20% 26.19%
回转支承及
海工装备类产品 1.35% 25.11% 2.90% 32.15% 6.47% 36.04%
配套产品
盾构机类产品及其他 2.33% 20.95% 4.09% 34.24% 3.20% 38.49%
锻件 4.85% 11.10% 5.31% 6.41% 1.29% 22.58%
锁紧盘、联轴器及相关传动组件 8.43% 28.66% 11.02% 28.45% 12.62% 22.54%
其他产品 1.35% 34.17% 1.54% 32.20% 1.22% 47.20%
主营业务总计 100.00% 28.74% 100.00% 19.05% 100.00% 26.97%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风电类轴承对应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
在 75%以上,是影响毛利率波动的最重要因素。
降 9.23%,是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因素。
毛利率均较 2024 年度出现大幅增长,从而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较大的增长。
主要由两方面原因:(1)风电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风电类产品单价相比 2024
年有所提升,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步增加;(2)毛利率较高的风电主轴轴承
销售占比增加,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提升。
(二)行业产品价格变化趋势
公司的主要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为风电行业,根据 CWEA 的数据,2022 年
至 2025 年,陆上风电(不含塔筒,下同)平均中标价格呈现先降后升的趋势,
单位:元/千瓦
数据来源:CWEA
布招标结果,中标数据显示,陆风(含塔筒)中标单价在 2,100 元/千瓦左右,相
当于陆风(不含塔筒)中标单价 1,600 元/千瓦左右,中标价格相比 2025 年度仍
有上升,说明 2024 年以来的下游风电价格内卷现象已经充分缓解,未来风电市
场预计将继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为 3 年,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如下:
年度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季度 1 2 3 4 1 2 3 4 1 2 3 4
前期工作
招标
施工
设备购置及安装
设备调试
项目试运行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已于
房装修、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等的施工,预计于 2026 年 12 月完工。截至 2026
年 2 月末,本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3.02 亿元。
本募投项目折旧与摊销金额主要系项目建设期内新增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购
置支出所致,折旧与摊销金额均根据公司现有政策进行谨慎估算。
本次募投项目适用的折旧摊销政策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四)量化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
的影响,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亏损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折旧摊销年限 预计净残值 原值 年折旧摊销费用
合计 - - 140,000.00 11,495.00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140,000.00 万元,转固后未来每年新
增折旧金额为 11,495.00 万元。
募投项目达产后,公司现有折旧摊销金额及预计本次募投项目未来建设完成
后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测算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对未来经营业绩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目前业务折旧摊销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本次折旧摊销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现有业务折旧摊销 40,793.98 40,793.98
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 - 11,495.00
折旧摊销合计 40,793.98 52,288.98
现有业务收入 462,783.93 462,783.93
本次募投项目收入 - 118,400.00
收入合计 462,783.93 581,183.93
现有业务利润总额 97,090.49 97,090.49
本次募投项目利润总额 - 23,765.00
利润总额合计 97,090.49 120,855.49
注 1:为了便于测算,假设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现有业务折旧摊销总额、营
业收入、利润总额与 2025 年度保持一致。
注 2:以上假设仅为量化测算未来募投项目转固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
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
募投项目达产后,募投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
销金额,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因此,新增折旧摊销预计不会对发行人
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不会导致公司亏损。
极端情况下,如果遇到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风电市场竞争加
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募投项目的进展不及预期
等不利因素,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则募投项目产生
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盈利下降甚至亏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的应对措施如下:
(1)与现有客户扩大销售规模,并积极开发新客户,确保新增产能能够快
速消化
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已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
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本次募投
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充分利用已有的优质且稳定的客户资源,挖掘现有客户需求,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客户供应链体系中的地位及销售占比,以现有客户带动新增产
能消化。同时,公司将充分挖掘潜在客户需求,以优异的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
服务赢得客户认可,积极开发风电整机行业排名靠前的其他优质客户,提升合作
规模。此外,公司会积极配合下游客户的出海战略,增加境外销售的比例,从而
谋求更高的利润增长空间。
(2)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进行改进,维持募投产品
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公司行业积淀深厚、产品设计理念先进,持续推动轴承产品的研发创新。主
轴轴承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设计制造出三排滚子结构的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
轴承,并持续研发迭代,目前已成功研制 2MW 至 5MW 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
承并实现量产。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更新设计理念,进而推
动产品和工艺创新,形成良性循环。未来,公司将始终维持研发和创新的重要地
位,强化研发队伍建设,加强工艺和技术水平研发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品
质、巩固产品竞争优势,并以此作为持续客户开发的有力支撑。
(3)公司将重点关注下游市场发展趋势,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策略
目前,下游风电市场的机组大型化趋势明显,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拟开
展募投项目扩大大兆瓦风电主机配套轴承的产能,能够快速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
同时,公司也将重点关注风电市场的其他发展趋势,并根据发展趋势积极调整经
营策略,维持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四)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和“重大事项
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中披露了相关风险,现对相关风险修订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经测算,募投
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折旧摊销金额为 11,495.0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募投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能够覆
盖新增折旧摊销金额,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极端情况下,如果遇到
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风电市场竞争加剧、国家政策出现重大反
转、技术路线出现重大调整、募投项目的进展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导致募投
项目无法实现预期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则募投项目产生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
可能导致公司出现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大表,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情
况;
(2)查阅 CWEA 的公开数据,了解风电行业价格变化趋势;
(3)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
度,并测算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业绩的影响。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募投项目达产后,募投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利润总额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
销金额,能够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因此,新增折旧摊销预计不会对发行人
未来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说明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具体情况,包括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
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
产经营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
(一)说明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具体情况,包括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
金额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
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浦发
银行苏州分行向新强联江苏提供 35,000 万元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 50BPS 计算,
贷款期限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31 年 11 月 11 日。
作为上述银行贷款的增信措施,新强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
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拥有的(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 8274790 号《不
动产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即募投项目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
为新强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在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9 月 1 日期间
发生的借款,本金余额以最高不超过 3,095 万元为限。
此外,发行人亦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编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强
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在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9 年 10 月 30 日期间发生
的金额不超过 38,500 万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上述借款合同及相应抵押合同,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设定抵押担保
的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 担保的主债权 抵押
被担保债务偿还安排
权人 金额及类型 期限
年 11 月 10 日偿还 1,000 万元;2028
担保金额:浦发银行苏州 年 5 月 10 日偿还 2,000 万元;2028 年
分行在自 2024 年 5 月 21 11 月 10 日偿还 2,000 万元;2029 年 5
浦 发 主债权借
日至 2026 年 9 月 1 日止期 月 10 日偿还 4,000 万元;2029 年 11
银 行 款期限届
间与新强联江苏发生的债 月 10 日偿还 4,000 万元;2030 年 5 月
苏 州 满之日起
权,本金余额以最高不超 10 日偿还 5,000 万元;2030 年 11 月
分行 3年
过 3,095 万元为限; 10 日偿还 5,000 万元;2031 年 5 月 10
主债权类型:银行借款 日偿还 5,500 万元;2031 年 11 月 10
日偿还 5,500 万元。
利息为按季结息。
注: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新强联江苏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的贷款本金余额约为 14,208.86 万元。上表中的债务偿还安排所涉金额,将根据贷款本金到
期时的实际贷款金额占贷款总额度的比例相应调整。
(二)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
如上表所示,募投项目用地抵押对应的主债权偿还期限较长,新强联江苏在
该主债权按季度偿还利息,利息为提款日五年期以上 LPR 下浮 50BPS,如按截
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新强联江苏的贷款本金余额 14,208.86 万元及当前五年期 LPR
下浮 50BPS 利率测算,即利率为 3.00%,本金归还前的每年利息支出约为 426.27
万元,金额较低。
①新强联江苏的偿债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强联江苏的净资产为 15,616.30 万元,负债合计
且新强联江苏在 2027 年 5 月 10 日之前仅需按季度偿还利息,因此,新强联江苏
的偿债风险整体较低。
②发行人提供的保证担保
根据发行人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发行人为新强
联江苏与浦发银行苏州分行之间的银行贷款提供金额不超过 38,500 万元的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偿债能力较强,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
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5 年末/2025 年度 2024 年末/2024 年度 2023 年末/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78 1.88 1.56
速动比率(倍) 1.39 1.52 1.19
资产负债率(合并) 38.12% 47.61% 46.39%
利息保障倍数(倍) 10.99 1.71 5.37
营业收入(万元) 462,783.93 294,557.79 282,363.18
净利润(万元) 84,318.89 8,570.39 39,334.88
归母净利润(万元) 81,815.92 6,537.77 37,484.4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万元) 71,187.53 14,906.42 29,951.95
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盈利能力较强,其作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贷
款的保证人,可以保障该等银行贷款按期足额偿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截
至该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及新强联江苏不存在不良负债,资信情况良好。报告
期内,发行人及新强联江苏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银行借款,且均正常支付相应借
款利息。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新强联江苏均严格按照贷款合同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不存在逾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情形,亦不存在与抵押权人就主债权、抵押事项产生
的纠纷或潜在争议,该抵押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新强联江苏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
金余额为 14,208.86 万元,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如下: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万元)
合计 14,208.86
注:上表的还款金额系以《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为基础,乘以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实际贷款金额占贷款总额度的比例得出。
如上表所示,募投项目用地对应的主债权偿还期限较长,且新强联江苏在
苏将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以新强联江苏自有资金按期支付利息,并足额偿还
到期本金。
(1)募集资金置换安排
鉴于新强联江苏上述募投用地抵押取得的银行借款均用于募投项目,因此就
本次募投事项的董事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即 2025 年 12 月 23
日)通过后发生的募投项目支出,发行人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发行人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应内部审议程序后,以募集资
金进行置换,从而清偿部分/全部主债权剩余本息,并在清偿完毕后完成土地使
用权的全部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2)备用融资安排及募投项目产生的盈利
如果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不足以清偿全部主债权剩余本息,新强联江苏亦可通
过向发行人或合作银行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方式筹措资金,保障债务得到足额偿
付,进而解除募投项目用地的抵押登记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于 2026 年 12 月建成,2027 年上半年开始投产,2027 年
预计实现达产 50%,至 2028 年全部达产,达产新增年销售收入 118,400.00 万元,
净利润 20,200.00 万元,因此,新强联江苏亦可通过募投项目达产后的收益偿付
该债务。
(3)新强联可提供的保障措施
新强联作为新强联江苏的控股股东,且同时亦为新强联江苏向浦发银行苏州
分行的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如果新强联江苏的自有资金不足以偿还主债权导致
解除募投项目用地的抵押登记存在障碍,则新强联可在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后,
通过向新强联江苏提供借款或者增资的方式提供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者作为保
证人直接向贷款银行履行贷款清偿义务,确保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
综上所述,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可行,资金来源明确,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
(四)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之“(三)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和“重大事
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六)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风险”中补充
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六)募投项目用地抵押的风险
公司已取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
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涉及的建设用地(证书编号为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
产权第 8274790 号),为获取银行贷款该地块已设置抵押。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
好,授信额度充裕,但若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经营情况、偿
债能力受到影响,该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土地抵押权行使而无法正常实施的风
险。”
(五)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用地抵押相关的贷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
核查抵押权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及类型、抵押期限、被担保债务的偿还安排等;
(2)查阅发行人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了解发行人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
(3)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项目效益测算情况;
(4)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及资金来源。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用地的抵押主要为新强联江苏向浦发银行苏州分行的借款提
供抵押担保,本金余额以最高不超过 3,095 万元为限,抵押期限为主债权借款期
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2)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新强联江苏不存在逾期还本付息的违约情形,
与抵押权人不存在相关纠纷或潜在争议,该抵押对募投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
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发行人将通过募集资金置换、备用融资安排、募投项目产生的盈利等
安排偿还债务并解除抵押,发行人解除抵押的具体计划可行,资金来源明确,不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九、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
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
产能的匹配关系,设备购置是否已签订意向协议或购买协议,建筑单价、装修单
价、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
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一)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的测算过程,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
目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测算过程
本项目总投资 142,00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具体投资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万元) 占比
合计 142,000.00 100.00%
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装饰
建筑装饰费用主要为募投项目联合厂房、食堂及门卫、厂区工程的土建及装
饰工程费用,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 单位造价 投入金额
序号 建筑物或构筑物名称
(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
合计 - 13,453.20
建筑装饰费用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和合理单价预计,每平方米单位造价参考
张家港市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确定,具备合理性。
(2)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的具体构成如下: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入金额(万元)
合计 15,786.80
安装工程主要包括联合厂房、厂区的给电气工程、排水及消防工程、通风工
程等建设相关安装工程,以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联合厂房、厂区建设相关的安装工程费用,主要系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和合
理单价预计。比如联合厂房的电气工程量为 52,404 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位造价
为 500 元,电气工程安装费用合计为 2,620.20 万元(工程量*单位造价)。安装工
程每平方米的单位造价参考张家港市工程的实际情况、公司过往相关工程安装情
况及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确定,具备合理性。
工艺设备安装费用为 8,670.00 万元,系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过往设备安
装情况,按照设备单价的 8.5%估算。上市公司派克新材“环锻项目”的生产设
备、环保和共用工程设施的安装工程费按设备到场价格的 6%-10%估算;根据金
张科技招股说明书,其主设备辅助安装工程占主设备总价的比例为 8.35%,与公
司设备安装费测算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测算具备合理性。
(3)设备购置
设备购置费系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确定设备种类、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设备价格系参考设备市场价及公司历史采购价格确定。
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数量与新增产能相匹配,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
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单价不存在重大差异,设备购置测算具备合理性。设备
购置数量、设备单价测算合理性的具体分析,参见本题回复之“(一)、2、建筑
面积、设备购置数量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匹配关系”
及“(三)、2、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拟购置的设备清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单价 金额
一 主要生产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 单价 金额
二 公辅设备
三 起重运输设备
Gn=50T,
S=36.7m
合计 204 - 102,000.0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构成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 4,673.6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购置费用、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工程
勘察设计费等。其中,土地购置费用按实际土地出让价及税费计算;城市基础设
施配套费根据项目所在地张家港市相关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预计;临时设施费、
工程保险费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工程费用的 0.2%计算;工程勘察设计费、工程建
设监理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入;其他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拟建项目特点合
理估算。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系综合考虑拟建项目特点和项目实际需求、公司过往项目建设情况,并结合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建设相关规定估算,测算具备合理性。
能的匹配关系
(1)建筑面积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系综合考虑拟建设项目所需生产装置的占地面积、
生产各工序的衔接与布局、生产经营所必须的配套设施面积等确定。本次募投项
目总建筑面积合计 53,438.84 平方米,其中与新增产能直接相关的联合厂房占地
面积为 52,404.00 平方米。
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新增产能规模与前募(项目二)相似。前募(项
目四)主要产品为齿轮箱轴承,与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差异较大;前募(项目一)
在公司原有产房内进行,不涉及土建工程,且新增产能规模和投产轴承功率较小,
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可比性较低。
以下对本次募投及前募(项目二)的单位面积产能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新增产 生产场地建筑 单位产能对应面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能(套) 面积(平方米) 积(平方米/套)
本次募投项目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 6,900.00 52,404.00 7.59
件建设项目
新增产 生产场地建筑 单位产能对应面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能(套) 面积(平方米) 积(平方米/套)
前募(项目二) 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 6,900.00 44,550.00 6.46
目
注:1、表中新增产能为项目年产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的合计套数;
数量未统计入表格中;
配套场地面积。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为 7.59 平方米/套,与前次募
投项目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不存在重大差异,略高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原因包括:
①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轴承为 6MW 以上轴承,最高功率可达 18MW 以上。
本次拟投产轴承的总套数虽然与前募(项目二)相同,但本次募投产品的直径、
功率更大,所需要的操作空间面积更大;
②除轴承产品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250 组大型风塔法兰,因与轴承计
量单位不同且与前次募投产品不同,风塔法兰产量未纳入统计。因此,上表测算
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对应面积较实际情况偏高。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对应面积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建
筑面积与新增产能匹配,具备合理性。
(2)设备购置
本次募投项目根据项目生产的实际需求确定设备种类、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计划购置设备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具备合理性。由于风电轴承的生产涉及粗车、
探伤、半精车、粗铣齿、精车、淬火、淬硬层检测、车基准、钻孔、齿精加工、
终车磨、装配、检测等多个生产阶段,需购置的生产设备种类繁多,因此通过分
析“单位产能设备投资情况”来论证设备购置的合理性以及与新增产能的匹配关
系。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产品、新增产能规模与前募(项目二)相似,现将
两个项目设备投资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万
新增产 设备投资 单位产能设备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元/套)-不含锻造工序
能(套) (万元) 投资(万元/套)
设备
本次募投 率风电主轴承、偏
项目 航变桨轴承及零部
件建设项目
前募(项目
率风力发电主机配 6,900.00 75,494.10 10.94 10.94
二)
套轴承建设项目
注:1、表中新增产能为项目年产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的合计套数;
数量未统计入表格中。
如上表所示,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为 14.78 万元/套,高于前次定
增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主要原因包括:
①本次募投项目系在江苏省新建生产基地,轴承产线所需的全套产线以及公
共辅助设施均需新建,本项目投资设备包含前端原材料锻造工序所用设备,投资
金额较高;前次募投项目在洛阳原有生产基地建设,锻造工序设备可与原有产能
共用,因此前次募投项目不包含锻造工序设备,设备投资总金额相对更低。
去除前次募投项目因上述原因未投入的加热炉、油压机、辗环机等锻造工序
生产设备,本次募投项目剩余设备投资金额约为 80,710.00 万元,对应单位产能
设备投资约为 11.70 万元/套,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
②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轴承为 6MW 以上轴承,最高功率可达 18MW 以上。
本次拟投产产品的总套数虽然与前次定增募投项目相同,但本次募投产品的直径、
功率更大,所需要设备规格型号和功率更大,设备单价相对更高;
③除轴承产品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250 组大型风塔法兰,因与轴承计
量单位不同且与前次募投产品不同,风塔法兰产量未纳入统计。因此,上表测算
的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较实际情况偏高。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投资额与前募(项目二)不存在重大差异,
设备购置与新增产能相匹配,具备合理性。
(二)设备购置是否已签订意向协议或购买协议
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部分设备已签订购买协议,主要设备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供应商
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市减速
器制造有限公司
(三)建筑单价、装修单价、设备单价、安装及运输费用、单位面积产值
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是否
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根据建筑的用途和构造不同,单位造价存在差异,主要建
筑联合厂房的建筑装饰单位造价为 2,300 元/平方米,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 单位造价 投入金额
序号 建筑物或构筑物名称
(平方米) (元/平方米) (万元)
合计 - 13,453.20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建筑装饰单价对比如下:
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费用 单位造价(元
分类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m?) (万元) /m?)
江苏省张
本次募投 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 52,404.00 12,052.90 2,300.00
家港市
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前募(项目 河南省洛
风力发电主机配套轴 44,550.00 6,237.00 1,400.00
二) 阳市
承建设项目
前募(项目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 河南省洛
四) 部件项目 阳市
注:公司 IPO 募投项目在原有厂房内实施,不涉及土建工程,不适用以上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建筑装饰单价高于前次募投项目,主要由于本次拟建厂房位于
江苏省张家港市大新镇,紧邻江边,施工环境、地质条件及建材用工成本等与前
次募投项目差异较大。受江边地质条件及项目需求等因素影响,本项目建设厂房
为重型厂房,厂房跨距更大,高度更高,梁柱承载要求也更高,因此造价较高,
具备合理性。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存在风电轴承业务的同行业公司恒润股份、洛轴股份,以及
项目建设同处于江苏地区的上市公司相关项目的单位造价对比如下:
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费 单位造价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m?) 用(万元) (元/m?)
年产 5 万吨 12MW 海上风电
机组用大型精加二锻件扩 13,000.00 4,300.00 3,307.69
江苏省江
恒润股份 能项目
阴市
年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
生产线项目
重大技术装备配套精密轴 河南省洛
洛轴股份 41,496.68 11,358.10 2,737.11
承产业升级建设项目 阳市
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 江苏省张
广大特材 163,795.49 50,822.00 3,102.77
零部件项目(一期) 家港市
江苏省张
世华科技 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22,726.00 6,817.80 3,000.00
家港市
江苏省无
派克新材 环锻项目 88,642.00 22,901.16 2,583.56
锡市
江苏省张
新强联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 52,404.00 12,052.90 2,300.00
家港市
件建设项目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上述建筑单价仅包含主要建筑工程建设单
价,未包含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单价。
由上表可知,公司建筑装饰单价与同行业公司及江苏地区上市公司的项目建
筑单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建筑装饰单价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设备测算价格系参考设备市场价格及公司已投产项目的
设备历史采购价格确定。
本次募投项目单价较高的主要设备中,测算价格与可比价格(历史采购价格
或者供应商报价)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拟投产规格型号 测算单价 可比价格
注:以上序号 1-9 设备的可比价格为公司历史采购相似规格的同类设备账面原值或采购
价格,其他价格为供应商报价。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设备测算单价与历史采购价格或供应商报价总体不存
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设备历史采购价格
不存在重大差异,设备单价具备合理性。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存在风电轴承业务的同行业公司洛轴股份、瓦轴 B(200706)等均未详细披
露其生产项目所用设备及单价。恒润股份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
产 5 万吨 12MW 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
“年产 4,000 套大型
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的规划设备与本次募投项目的部分设备类似,相关设备的
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本次募投项目 恒润股份项目
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单价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 单价
*3.3m 炉
齿感应淬火
机床
滚道感应淬
火机
注:恒润股份相关信息来源于其公开披露的《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
意见的回复》。
由上表可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恒润股份的部分生产设备单价
相近,如“单室加热炉”、
“锻造装取料机”、
“台车式燃气热处理炉”等。由于大
型生产设备主要系各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需求定制,受设备具体规格、定制化需
求、不同年份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部分设备的单价存在差异。
总体而言,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测算单价略低于恒润股份类似设备单价,
设备单价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设备单价中未包含安装及运输费用,设备安装费结合项
目实际情况按照设备单价的 8.5%估算,计入募投测算的“安装工程”费。上市
公司派克新材“环锻项目”的生产设备、环保和共用工程设施的安装工程费按设
备到场价格的 6%-10%估算;根据金张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其主设备辅助安装
工程占主设备总价的比例为 8.35%,与公司设备安装费测算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设备单价及安装费用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
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次募投设备测算单价略低于同行业公司恒润股份
类似设备的单价,设备单价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单位面积投资规模的对比
情况如下:
单位面积 单位面
生产场地建
项目类 年产值 总投资额 产值(万 积投资
项目名称 筑面积(平
型 (万元) (万元) 元/平方 额(万元
方米)
米) /平方米)
本次募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 118,400.00 142,000.00 52,404.00 2.26 2.71
投项目
件建设项目
前募(项
发电主机配套轴承建设项 163,065.00 122,500.00 44,550.00 3.66 2.75
目二)
目
前募(项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
目四) 项目
注:IPO 募投项目在原有厂房内实施,不涉及厂房建设,不适用以上对比。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单位面积产值为 2.26 万元/平方米,单位面积投
资规模为 2.71 万元/平方米,总体与前次募投项目不存在重大差异。由于公司各
项目投产的轴承在功率、直径等规格方面有所不同,生产面积使用规划以及产品
销售价格也有不同,单位面积产值和单位面积投资规模略有差异具备合理性。
总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单位面积投资规模与公司已投产
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公司选取含有风电相关建设投资项目且已披露项目总收入、总投资额、生产
场地建筑面积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类似
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面
生产场地建 单位面积产
项目 年产值 总投资额 积投资
项目名称 筑面积(平 值(万元/
类型 (万元) (万元) 额(万元
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本次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
募投 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 118,400.00 142,000.00 52,404.00 2.26 2.71
项目 件建设项目
年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
恒润 195,122.12 115,800.00 63,000.00 3.10 1.84
生产线项目
单位面
生产场地建 单位面积产
项目 年产值 总投资额 积投资
项目名称 筑面积(平 值(万元/
类型 (万元) (万元) 额(万元
方米) 平方米)
/平方米)
股份 年产 5 万吨 12MW 海上风电
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 124,552.12 53,830.00 13,000.00 9.58 4.14
项目
锡华 风电核心装备产业化项目
科技 (一期)
威力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
传动 目
海力 风电高端装备制造项目(一
风电 期)
由上表可知,由于各公司项目拟投产产品、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实施面积规
划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公司投资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和单位面积投资规模也有所
不同。
总体而言,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面积产值与单位面积投资规模均在同行业公
司相关项目的合理范围内,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1)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对比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已投产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情况对比如下:
总收入(万 设备投资 设备投入
类型 项目名称
元) (万元) 产出比
本次募投项目 118,400.00 102,000.00 1.16
本次募投项目(扣除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
锻造工序设备投资 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118,400.00 80,710.00 1.47
额)
前募(项目一) 29,564.10 18,234.80 1.62
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前募(项目二) 163,065.00 75,494.10 2.16
机配套轴承建设项目
前募(项目四) 齿轮箱轴承及精密零部件项目 153,500.00 87,000.00 1.76
注:设备投入产出比=收入金额/设备投入金额。
由上表可知,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比略低于公司已投产的前次募投
项目,主要由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系在江苏省新建生产基地,轴承生产的全套产
线以及公共辅助设施均需新建,本项目投资设备中包含前端原材料锻造工序所用
设备,投资金额较高;而前次募投项目在洛阳原有生产基地建设,锻造等部分前
端工序设备可与原有产能共用,设备投资总金额相对更低。
去除前次募投项目因上述原因未投入的加热炉、油压机、辗环机等锻造工序
生产设备以及冷却塔系统等公共辅助设施,本次募投项目剩余设备投资金额约为
重大差异。
总体而言,扣除锻造工序设备投资额后,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比与
公司已投产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本项目总收入测算相对谨慎,具备合理性。
(2)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对比
公司选取含有风电相关建设投资项目且已披露项目总收入、设备投资金额的
公司作为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的设备投入
产出情况对比如下:
总收入(万 设备投资 设备投入产
类型 项目名称
元) (万元) 出比
本次募投项目 118,400.00 102,000.00 1.16
本次募投项目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
(扣除锻造工 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
设项目 118,400.00 80,710.00 1.47
序设备投资
额)
年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生
产线项目
恒润股份
年产 5 万吨 12MW 海上风电机
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
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
金雷股份 132,743.00 81,398.00 1.63
项目
风电核心装备产业化项目(一
锡华科技 190,957.50 101,018.00 1.89
期)
威力传动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建设项目 150,743.61 39,293.00 3.84
大型海上风电产品配套能力提
通裕重工 63,056.00 31,586.00 2.00
升项目
注:设备投入产出比=收入金额/设备投入金额。
由上表可知,去除加热炉、油压机、辗环机等锻造工序生产设备以及冷却塔
系统等公共辅助设施,本次募投项目剩余设备投资金额约为 80,710.00 万元,设
备投入产出比为 1.47,与金雷股份“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的投入
产出比接近,与同行业公司总体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产品为风电轴承,与可比公司产品类型在差异,受各
方拟投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的具体规格、设备定制化需求、项目投资规划时
间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设备投入产出比存在一定差异具备合理。
总体而言,扣除锻造工序设备投资额后,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投入产出比与
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本项目总收入测算相对谨慎,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
费用的测算过程合理;建筑面积、设备购置依据项目生产的实际需求确定,与新
增产能规模相匹配;部分设备已签订购买协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装修
单价、设备单价及安装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公司
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测算明细表、设备购
置清单、效益测算明细表,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规划、相关指标的测算过程
和测算依据,了解项目建筑面积、设备购置数量情况及与产能的匹配关系,并分
析合理性;
(2)取得并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相关设备的购买协议、相关设备报价单、截
至报告期末的固定资产清单;
(3)查阅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测算明细、前次发行招股
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了解前次募投项目的测算过程,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
与前次募投项目在建筑及装修单价、设备单价、设备投入产出、单位面积产值及
投资规模等相关数据的差异及合理性;
(4)查询同行业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问询函回复、年度报告等
公开披露信息,查阅同行业类似项目的投资构成、设备投资明细、生产场地面积
等,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及同行业类似项目在建筑及装修单价、设备单价、设备投
入产出、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等方面的差异及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中建筑装饰、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测算
过程合理;建筑面积、设备购置依据项目生产的实际需求确定,与新增产能规模
相匹配;部分设备已签订购买协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单价、装修单价、设备
单价及安装费用、单位面积产值及投资规模、设备投入产出比与发行人已投产项
目及同行业公司类似项目不存在明显差异。
十、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结合
预备金和铺底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具体规模占比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
本项目总投资 142,000.00 万元。本次项目为工程施工类项目且建设期超过一
年,其中的厂房、厂区的工程建设费用等属于资本性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
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及认定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资本 是否使用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投入内容/认定依据
性支出 募集资金
(1)厂房、厂区等建筑装饰
工程费;
拟使用募
集资金
艺设备等安装工程费用;
(3)生产设备购置费用
万元
土地购置费、工程建设监理
费、临时设施费等
是否资本 是否使用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投入内容/认定依据
性支出 募集资金
合计 142,000.00 - - -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
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
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的 4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
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项目拟补充流动资金,属于非资本性支出。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
“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
零部件建设项目”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6,086.30 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不存
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为 40,000.00 万元。
(二)结合预备金和铺底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具体规模占比情况,说明本
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
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
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
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合计金额为 40,000.00 万
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0 万元的比例为 26.67%,不超过募集资金总
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具体分析如下:
序 是否
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
号 符合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
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
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
资金和视同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合计为 26.67%,未超过
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
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金融类企业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资本 不适
金 用
本次募投项目“6MW 及以
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
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
变桨轴承及零部件建设项
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
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全
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
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
出,不存在用于预备费等非
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的情况;本次募
投项目不涉及研发支出。
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
已完成资产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补 不适
充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尚未完成资产 用
及收购资产
过户登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视为收购资产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
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
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
“四、本次募投项目其他相
关情况”披露该等内容,并
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论证说
在本题回复中进一步论证本
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
模的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
占用情况,论证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1)业务规模、业务增长情况
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9,334.88 万元、8,570.39 万元和 84,318.89 万元,业绩增长趋
势良好。
近年来,受下游风电行业发展持续向好影响,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营业
收入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业务增长情况良好。
(2)现金流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8.44 44,371.80 -7,902.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35.22 -60,299.65 -99,065.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20.00 11,339.07 96,590.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723.67 -4,588.01 -10,381.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558.91 13,835.24 18,423.25
报 告期内 ,公司经 营活 动产 生的现 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7,902.15 万元、
为负,主要系 2022 年度公司采购原材料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集中在 2023 年度
到期兑付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为
发展主营业务构建固定资产支出较多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为正,主要由于公司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融资性票据贴现收到的现金高于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因此,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经营活动及固定资产建设的资金支出金额
较高。
(3)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票据 43,028.29 3.68% 22,681.03 2.27% 38,656.81 4.00%
应收账款 154,395.29 13.22% 136,632.78 13.66% 108,711.84 11.24%
应收款项融资 143,542.30 12.29% 74,238.96 7.42% 37,210.13 3.85%
资产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货 128,805.91 11.03% 83,660.60 8.36% 97,930.41 10.12%
固定资产 392,356.20 33.60% 382,996.46 38.29% 257,464.25 26.61%
在建工程 23,413.21 2.00% 36,330.66 3.63% 73,199.25 7.57%
其他资产 282,323.14 24.17% 263,804.71 26.37% 354,193.46 36.61%
资产总额 1,167,864.33 100.00% 1,000,345.19 100.00% 967,366.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存货,合计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39%、73.63%和
就资金占用情况而言,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固定资产构建占用资金较多。报
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43,882.10 万元、148,759.93
万元和 273,093.61 万元;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分别为 125,161.06 万元、72,923.34 万元和 44,919.96 万元。未来,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的扩大,本次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目、增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公司
将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
公司本次募投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万元,上述补流安排主要是依据公司
的日常经营的资金缺口、未来募投项目的投入计划等确定的。以下采用营业收入
百分比法测算营运资金缺口。
长率为 28.02%,实现快速增长。出于谨慎性考虑,在预测 2026 年、2027 年和
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
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假设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
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关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系按报告期
各期末对应科目金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的平均值计算得出,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平均占比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平均占比
营业收入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应收票据 9.30% 7.70% 13.69% 10.23%
应收账款 33.36% 46.39% 38.50% 39.42%
应收款项融资 31.02% 25.20% 13.18% 23.13%
合同资产 0.43% - - 0.14%
预付账款 0.73% 1.78% 1.86% 1.45%
存货 27.83% 28.40% 34.68% 30.31%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 102.67% 109.47% 101.91% 104.68%
应付票据 27.40% 29.32% 24.68% 27.13%
应付账款 8.63% 13.29% 11.58% 11.17%
预收款项 0.00% - - 0.00%
合同负债 0.26% 0.31% 0.53% 0.37%
经营性流动负债小计 36.29% 42.92% 36.80% 38.6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末 平均值 /2026 年末 /2027 年末 /2028 年末
营业收入 462,783.93 100.00% 509,062.32 559,968.55 615,965.41
应收票据 43,028.29 10.23% 52,074.00 57,281.40 63,009.54
应收账款 154,395.29 39.42% 200,653.24 220,718.56 242,790.42
应收款项融资 143,542.30 23.13% 117,761.00 129,537.10 142,490.81
合同资产 1,991.99 0.14% 730.40 803.44 883.78
预付账款 3,369.70 1.45% 7,404.81 8,145.29 8,959.82
存货 128,805.91 30.31% 154,275.36 169,702.89 186,673.18
经营性资产小计 475,133.48 104.68% 532,898.80 586,188.68 644,807.55
应付票据 126,781.39 27.13% 138,123.89 151,936.28 167,129.91
应付账款 39,944.15 11.17% 56,849.54 62,534.49 68,787.94
预收款项 1.10 0.00% 0.40 0.00 0.00
合同负债 1,211.55 0.37% 1,873.16 2,060.48 2,266.53
经营性负债小计 167,938.19 38.67% 196,847.00 216,531.25 238,184.38
流动资金占用额 307,195.29 - 336,051.81 369,657.43 406,623.18
累计资金缺口 99,427.88
按上述假设计算,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为
由前述回复可知,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营业收入呈现持续增
长趋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业务增长情况良好。公司目前现金流量状况总体较
好,但经营活动及固定资产建设的资金支出金额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扩大,本次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目、增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公司将存在较
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按照营业收入百分比法测算,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新增流动资金
需求为 99,427.88 万元,高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因此本次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业务增长情况良好;公司目
前现金流量状况总体较好,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
目和增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公司将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本次补充流动
资金具有必要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募投项目支出相关的银
行流水,了解项目投资规划及资金支出情况;
(2)查阅《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相关规定,对照分析发行人本
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核查公司业务规模、业
务增长情况、现金流量状况、资产构成及资金占用情况;结合相关情况,复核发
行人营运资金需求测算情况,量化分析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4)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了解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与非资本性支出
的构成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5)查阅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等会议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6MW 及以上大功率风电主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
零部件建设项目”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6,086.30 万元,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工程费用等资本性支出,不存
在用于预备费等非资本性支出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非资本性支出金额
为 40,000.00 万元;
( 2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于补 充 流 动资 金 等非 资 本 性 支 出 的 合 计 金 额 为
募集资金总额的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业务增长情况良好;发行人目
前现金流量状况总体较好,但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募投项目及其他自建项目和增
补机器设备的持续投入,发行人将存在较大的资金支出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
具有必要性;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具备合理性。
问题 2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65,345.39 万元、
净利润分别为 31,610.48 万元、37,484.42 万元、6,537.77 万元和 66,384.29
万元;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7.89%、26.97%、19.05%和 29.98%;公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10,175.25 万 元 、 -7,902.15 万 元 、
公司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部分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
因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筑物整体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截至最
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金帝股份 4.50%股权、三一重能 0.53%股权、明阳智能可
交换债券和宝鼎重工 13.70%股权。
请发行人:(1)说明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2024 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具
体原因及合理性,以及 2025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回升的具体原因;请结合风电行
业发展趋势、补贴退坡等政策变动情况、客户稳定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在手订单和主要客户预期采购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2)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
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议价能力、下游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区分主要业务或产品类别,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毛利率变动趋势,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
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3)说明报告
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未来是
否存在流动性相关风险。(4)说明发行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的具体
情况,上述房产均涉及土地规划调整,但厂房或建筑已建成,是否构成重大违
法,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5)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
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
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
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
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
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
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
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1)
(4)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2024 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合
理性,以及 2025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回升的具体原因;请结合风电行业发展趋势、
补贴退坡等政策变动情况、客户稳定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在手订单和
主要客户预期采购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的
可持续性。
(一)说明在收入增长的情况下,2024 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
合理性,以及 2025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回升的具体原因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金额 变动金额
项目 2025 年 1-9
变动
营业收入 462,783.93 361,792.49 294,557.79 282,363.18 168,226.14 67,234.70 12,194.62
营业成本 333,182.57 257,307.76 239,964.66 208,134.61 93,217.91 17,343.10 31,830.05
毛利额 129,601.36 104,484.73 54,593.13 74,228.57 75,008.23 49,891.60 -19,635.44
毛利率 28.00% 28.88% 18.53% 26.29% 9.47% 10.35% -7.75%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利润总额 97,090.49 78,613.67 8,292.98 44,254.93 88,797.51 70,320.69 -35,961.95
净利润 84,318.89 68,512.75 8,570.39 39,334.88 75,748.50 59,942.36 -30,764.48
因。
公司主要产品为风电类产品。202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度增长的
情况下,毛利额出现下滑,主要是因为 2024 年度毛利率较上年下滑较多。2024
年度,因风电行业竞争激烈、内卷严重,下游的产品价格压力向产业链上游传导,
公司产品毛利率为 18.53%,较上年下降 7.75%,进而导致毛利额出现下滑。
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在 2024 年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所致。公司对派克新材
和金帝股份的投资,是基于产业链协同的战略考量,旨在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
等上下游资源,以巩固和拓展主营业务。
万元,其中毛利额较 2024 年度增加 49,891.60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 2024
年度增加 20,444.94 万元,是净利润回升的主要原因。
(1)公司毛利额较 2024 年度大幅增加,主要系:①受益于风电反内卷的成
效以及行业景气度的增加;2024 年度和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风电轴承类产品
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07,317.85 万元和 278,961.21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16.96%和
②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毛利率较高的风电主轴轴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类产品,从而带动公司毛利额的增加。
(2)2025 年 1-9 月,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5,892.41 万元,主要系公司
持有的派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在 2025 年 1-9 月企稳回升。
态势,与 2025 年 1-9 月的趋势保持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公司风电轴承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品的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均出现增长,从而带动毛利的增长。
(2)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风电主轴轴承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7,422.00 万
元和 76,139.55 万元。风电主轴轴承产品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风电类产品,从
而带动公司毛利额的增加。
(3)2025 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4,472.58 万元,主要系公司持有
的派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在 2025 年度企稳回升。
(二)请结合风电行业发展趋势、补贴退坡等政策变动情况、客户稳定性、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在手订单和主要客户预期采购情况,说明公司报告
期内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近年来,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①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
长、下游需求持续提升;②海上风电为蓝海市场,带来持续增量需求;③风电整
机向大型化趋势发展,风电经济效益持续提升。具体可以参见本回复“问题一”
之“四”之“(二)”之“2、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
自 2022 年起,我国陆上及海上风电已全面取消财政补贴,风电补贴已不影
响风电行业当前发展。风电行业补贴取消推动了风电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由于当
前陆上风电度电成本较低,市场竞价将有利于风电用量的进一步提升。此外,为
了鼓励海上风电发展,政府亦出台了海上风电类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最新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核心政策内容 主要影响
目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全面平价上网,国家不再
《关于完善风电上
补贴。
网电价政策的通 2019 年 5 月
知》
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 风电补贴的取消推动风电平
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 等参与市场竞争,并促使风电
价。 全面进入市场定价时代。
新 增 海 上 风电 项 目 不 再 随着风电技术进步和产业升
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级,2019 年全球陆风平准化
《关于促进非水可 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 度电成本(LCOE)折合人民
再生能源发电健康 2020 年 1 月 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币约 0.3034 元/kWh,已经初
发展的若干意见》 前 全 部 机 组完 成 并 网 的 步实现与火电平价;2023 年,
存量海上风力发电项目, 全球陆上风电度电成本折合
纳入补贴范围。 人民币约 0.2325 元/kWh,度
《关于 2022 年新建 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 电成本持续下降,风电的经济
风电、光伏发电项 等,延续平价上网政策, 效益持续提升,竞争力持续增
目延续平价上网政 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 强。
策的函》 电基准价执行。
《关于深化新能源 推 动 风 电 等新 能 源 上 网
上网电价市场化改 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革促进新能源高质 上 网 电 价 通过 市 场 交 易
量发展的通知》 形成。
《关于调整风力发 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至 该政策精准支持海上风电产
电等增值税政策的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纳 业的发展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核心政策内容 主要影响
公告》 税 人 销 售 自产 的 利 用 海
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
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十五五”期间,国家电
网固定投资预计达到 4 万
亿元,较“十四五”增长 “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加
《国家电网“十五 40%,国家电网经营区风 大对电网投资,重点促进新能
五”投资计划》 光 新 能 源 装机 容 量 预 计 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
年均新增 2 亿千瓦左右, 长
初步建立新型能源体系,
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从政府补贴到补贴退出,再到全面参与市场竞争,风电行业逐步实现了由市
场需求内生驱动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此外,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空间广阔、
技术门槛高、风机功率更大的海上风电建设,国家亦出台了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
退政策予以支持。2026 年 1 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了《国家电网“十五五”
投资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将大力发展电网投资,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如期实
现碳达峰目标,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并鼓励风电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的
海上风电领域拓展,推动风电行业进一步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利好风电行业持续
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风电整机厂商、大型机械集团、大型国
企央企等,对产品质量和供应商认证均有严格要求。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考核机
制,使客户转换供应商的成本高昂,公司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之后,与之
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当前,公司与风电行业排名前十的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
气、运达股份等知名客户建立了紧密且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及合作时
间具体如下:
合作开始
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行业地位
时间
风电轴承 明阳智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3 名,累计装机第 3 名 2013 年
合作开始
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行业地位
时间
远景能源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4 名,累计装机第 2 名 2018 年
运达股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2 名,累计装机第 4 名 2021 年
三一重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5 名,累计装机第 6 名 2019 年
东方电气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7 名,累计装机第 5 名 2020 年
中船海装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9 名,累计装机第 9 名 2020 年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连
中铁装备 2008 年
续三年保持国内第一,世界 500 强企业
盾构机轴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
承 及 关 键 中交天和 2016 年
名靠前
零部件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
铁建重工 2016 年
名靠前
大型国有重型装备制造企业,港口机械占世界市场
振华重工 2005 年
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50.SH),世
中船华南 2009 年
海工装备 界 500 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重要成员单位
轴承
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武船机械 (600482.SH),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 2007 年
司的重要成员单位
注:明阳智能、远景能源等市场排名数据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
其他公司来源于其官网介绍。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建立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结构稳定。公司主
要客户为下游风电整机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市场地位稳固,对供应商的认证严格,
形成了较强的合作壁垒。这种稳定且优质的客户关系,不仅有力支撑了公司报告
期内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也为未来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可靠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天顺风能 538,772.00 10.85% 486,037.46 -37.10% 772,662.48
日月股份 647,378.90 37.86% 469,594.75 0.87% 465,564.08
天能重工 335,038.41 2.36% 327,304.53 -22.72% 423,548.11
泰胜风能 493,708.25 2.05% 483,784.05 0.52% 481,305.29
公司 462,783.93 57.11% 294,557.79 4.32% 282,363.18
注:除天顺风能外,可比公司暂未披露 2025 年度财务数据,此处的收入为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年化所得。
(1)2024 年度对比分析
增长,变动趋势相同。天顺风能及天能重工的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降,具体原因
如下:
(1)根据天顺风能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天顺风能 2024 年度营业收入相
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公司在保持以往竞争优势基础上转向高质量发展,不再
以规模扩产为主要目标,交付量下降所致。天顺风能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下降是
天顺风能经营策略调整所致。
(2)根据天能重工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中披露,占天能重工营业收入 80%
以上的塔筒制造板块,因为受客户招投标项目进度放缓等因素影响,发货不及预
期,导致 2024 年度塔筒销售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2025 年度对比分析
均较上年出现增长。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57.11%,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主要因为公司的产品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天顺风能 风塔及相关产品
日月股份 球墨铸铁类产品
天能重工 塔筒等风电设备制造
泰胜风能 陆上风电装备(钢塔、混凝土塔)
新强联 风电类轴承产品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风塔塔筒、铸件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与公司
主营产品存在差异,公司的主营产品为风电偏航变桨轴承、主轴轴承等,属于风
电机组的关键核心部件,技术壁垒较高。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公司在轴承领域
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反内卷成效显著,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公司风电类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出
现回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另一方面,公司高毛利产品主轴轴承产生的销售
收入大幅增长,由 2024 年度的 27,422.00 万元增长至 2025 年度的 76,139.55 万元。
公司依托其在轴承领域的竞争力,迅速把握市场机遇,因此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
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 226,187.02 万元,占 2025
年度销售金额的 48.88%。公司在手订单充足,能够为未来收入增长提供支撑。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5 年度前五大客户的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
在手订单占比较高,体现了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从而支
撑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综上所述,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和主要客户预期采购
金额较高,占 2025 年度销售金额比例较高,能够支撑公司经营业绩。
(1)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其合理性分析如下:
①风电市场发展趋势良好,带动营收增长
近年来,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下游需求持
续提升,海上风电发展势头迅猛,风电整机向大型化趋势发展,风电经济效益持
续提升。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2023 年度至
复合增长率为 28.38%,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在多方因素的共同驱动下,风电
行业在报告期内稳定发展,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②补贴退坡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从政府补贴到补贴退出,再到全面参与市场竞争,风电行业逐步实现了由市
场需求内生驱动的良性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风电行业的良性发展。报告期内公
司营业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③和客户间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撑业绩增长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建立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结构稳定。公司主
要客户为下游风电整机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市场地位稳固,和公司形成了较强的
合作粘性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稳定且优质的客户关系,有力支
撑了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
④从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
要目标,以及天能重工因下游客户招投标项目进度放缓导致发货不及预期,致使
营业收入出现下降外,公司该年度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保持
一致。
收入均实现增长。其中,由于公司产品主要为技术含量较高的轴承类产品,且在
高端大功率风机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在此轮行业增长中,公司营业收入的
增幅高于可比公司。
(2)未来公司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
未来,公司收入增长具有较好的可持续性,其分析如下:
①未来风电行业趋势向好,行业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我国风电未来增长具有坚实的可持续性。在《风能北京宣言 2.0》等长期规
划设定的明确装机目标驱动下,国内市场增长空间依然广阔。此外,海上风电为
技术、政策双重驱动下的蓝海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将
持续提升项目经济效益。因此,未来风电行业趋势向好,行业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②政策支持风电发展
海上风电是风电领域未来发展方向。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空间广阔、
技术门槛高、风机功率更大的海上风电建设,我国于 2025 年 10 月推出针对利用
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此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于
电网投资,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相关政策支持国内风电产业的发展,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③稳定客户关系支撑未来增长
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已建立五年以上的长期合作关系,客户结构稳定。公司主
要客户为下游风电整机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市场地位稳固,对供应商的认证严格,
形成了较强的合作壁垒。这种稳定且优质的客户关系,为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持
续增长提供了可靠保障。
④在手订单充足,支撑业绩增长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 226,187.02 万元,占 2025
年度全年销售金额的 48.88%;其中前五大客户的合计在手订单金额为 188,381.00
万元,占前五大客户 2025 年度全年销售金额的 54.42%。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与
核心客户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为未来业绩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
与经营风险”之“(四)业绩波动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
提示”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82,363.18 万元、294,557.79 万元和
万元和 81,815.92 万元。2025 年度,受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风电行业反
内卷、政策支持、客户认可度高等影响,公司风电轴承销售增加,使得公司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下游市场需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较大的影响,倘若未来相关行业政策、
市场竞争情况、技术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有公司的股价发生重
大波动或者其他方面出现持续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可能存在发行上市当年业绩下滑 50%以上、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对影响净利润的会计科目进行量化比对,
确定对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构成主要影响的会计科目;
(2)通过公开渠道获取行业自律公约和产业政策,对风电行业的竞争情况
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分析相关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3)获取派克新材和金帝股份的股价变动情况,分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的变动合理性;
(4)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主要客户的市场排名,了解公司和主要客户之间的
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5)获取并审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的公开披露资料,分析可比公司
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同时结合公司和可比公司的差异,分析报告期内收入变动
的合理性;
(6)获取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手订单明细以及主要客户的预期
采购情况,综合判断公司未来增长是否具备订单支撑,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
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是风电行业竞争激烈,公司
产品毛利额和毛利率出现下降,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出现下降;2025 年前三
季度公司净利润回升的主要原因是风电行业景气度提升,高毛利的主轴轴承销量
增加,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提升所致;
(2)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未来收入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二、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议价
能力、下游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等情况,量化分析公司报告
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区分主要业务或产品类别,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毛
利率变动趋势,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一)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及客户
议价能力、下游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等情况,量化分析公
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结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回 转 支 风电类产品 358,025.05 81.69% 207,317.85 75.14% 200,477.11 75.20%
承 及 配 海工装备类产品 5,911.86 1.35% 8,014.38 2.90% 17,246.85 6.47%
套产品 盾构机类产品及其他 10,228.09 2.33% 11,275.45 4.09% 8,543.60 3.20%
锻件 21,243.83 4.85% 14,648.70 5.31% 3,441.80 1.29%
锁紧盘及联轴器 36,955.54 8.43% 30,405.82 11.02% 33,647.22 12.62%
其他产品 5,925.27 1.35% 4,249.74 1.54% 3,251.42 1.22%
合计 438,289.64 100.00% 275,911.94 100.00% 266,608.0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产品包括风电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风电
锁紧盘及其他关键零部件,盾构机轴承及关键零部件,海工装备起重机回转支承
和锻件等,其中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为风电类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比均在
(2)报告期内公司成本构成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04,884.48 65.60% 140,865.29 63.07% 133,768.06 68.70%
直接人工 27,855.18 8.92% 19,753.37 8.84% 17,805.76 9.15%
制造费用 71,516.10 22.90% 56,804.78 25.43% 37,425.85 19.22%
运费及其他 8,049.89 2.58% 5,925.42 2.65% 5,701.27 2.93%
合计 312,305.65 100.00% 223,348.85 100.00% 194,700.9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构成情况较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最高的
是直接材料,公司生产中耗用的主要原材料为连铸圆坯及钢锭,报告期内,连铸
圆坯及钢锭的采购价格呈现先下降后稳定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
购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数量(吨) 单价(万元/吨)
连铸圆坯及钢锭 216,089.85 465,878.55 0.46
项目 金额(万元) 数量(吨) 单价(万元/吨)
连铸圆坯及钢锭 115,661.20 250,287.61 0.46
项目 金额(万元) 数量(吨) 单价(万元/吨)
连铸圆坯及钢锭 118,414.33 224,660.66 0.53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齿轮钢(35/42CrMoΦ50)的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齿轮钢(35/42CrMoΦ50)的市场价格呈现先下降后稳定的趋势,
与公司采购价格变动趋势相符。
从定价模式来看,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规格较多,且定制化程度高的特点,
均为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针对性加工,产品报价根据产品工艺流程、
规格、材料处理难易程度、工艺难度等,以及产品数量、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综
合报价。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定价原则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对下游客户具有一定程度的议价能力,具体体现如下:
(1)公司具备主
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及其他零配件的生产能力,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集中采购,
下游客户出于供应链稳定的考虑,会优先与风电轴承头部企业合作,且公司的产
能规模较大,能够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2)公司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
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头部企业已合作多年,合作比较稳定。同时,
头部风电主机厂商对产品质量、交付可靠性及供应链稳定性要求较高,且更换合
格供应商涉及较长认证周期与较高转换成本,头部风电主机厂商一般不会轻易更
换供应商。
(3)公司在技术研发领域持续投入,自主研发了无软带感应淬火技术
等先进技术,相比传统工艺在效率提升和成本控制方面具备显著优势,使产品在
市场竞争中更具竞争力。公司建立了覆盖原材料、生产过程和产成品的全面检验
体系,将产品质量控制放在第一位,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良好的产品质量使公
司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风电主轴轴承、偏航变桨轴承,风电锁紧盘及其他关键
零部件等,下游行业广泛覆盖风力发电、盾构机及海工装备等行业。从收入结构
上来看,风电类产品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因此风电行业是公司最主要的下游市
场。
报告期内,风电行业呈现高速发展趋势,风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行业反内
卷成效显著、风电相关产品价格回升,为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持续增长提供了市场
需求空间。具体表现如下:
(1)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
就全球而言,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数据,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
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 116.6GW 及 117GW,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近五
年新增装机容量复合增长率为 14.29%。
就国内而言,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统计,2023
年 度 至 2025 年 度 , 中 国 风 电 新 增 装 机 容 量 分 别 为 79.37GW 、 86.99GW 及
京宣言 2.0》,到 2030 年中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 1,300GW,2035 年累计装
机不少于 2,000GW。2025 年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691.75GW,若要实现前述
目标,2025 年至 2030 年我国年均新增装容量仍需快速增长,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因此,报告期内,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风电行业对风电轴承的需求量随
之提升,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2)风电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
标,导致风电相关零部件的销售价格低迷,因此公司 2024 年度毛利率出现下滑。
由于低价竞争无法保证质量,风机质量及安全事故频发,在此背景下 2024 年底
风电行业开始整治恶性竞争现象。
源学会组织风电企业座谈会,共有 40 家风电企业达成优化招标方案及评标办法
等防止恶性竞争的共识。受益于风电行业反内卷及招投标规则的优化,2025 年
度我国风电机组中标价格明显提升,预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将维持在合理价格。
(1)全球竞争格局
从供给端看,全球高端轴承市场被瑞典 SKF、德国 Schaeffler、日本 NSK、
日本 JTEKT、日本 NTN、日本 NMB、日本 NACHI、美国 TIMKEN 四个国家的
八家大型跨国轴承企业所垄断。统计数据表明,经过多年产业竞争后,八大跨国
轴承集团仍占据了全球 60%以上的市场份额。
(2)国内竞争格局
从区域竞争看,我国轴承行业已经形成了产业集群,包括辽宁瓦房地区、河
南洛阳地区、浙东地区、山东聊城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产业集群各具特色,具体
如下:
产业集群 优势产品
辽宁瓦房地区 大型、特大型重大装备类轴承
河南洛阳地区 中型、大型、特大型重大装备类轴承
浙东地区 精密中小型轴承
山东聊城地区 轴承架
长三角地区 深沟球轴承、调心球轴承、圆柱滚子轴承、调心滚子轴承
从竞争层次看,八大跨国轴承集团占据了我国轴承制造高端市场的大部分份
额,本土企业主要占据我国轴承制造的中低端市场。随着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部分国内企业已经能够生产高端产品,并逐步实现进口替代。
经过多年的探索,公司在风电主轴轴承、盾构机主轴承领域成功达成高端轴
承的进口替代,形成了批量的生产销售能力。2025 年度,公司风电主轴轴承销
售规模快速增长,市场竞争力较强。2024 年,公司自主研发的直径 14 米级超大
型盾构机用主轴轴承研制成果获得河南省机械工程学会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
书,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实现进口替代。
公司深耕轴承制造行业多年,在轴承的各个生产加工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和技术优势。2009 年以来,公司抓住风电行业的发展机遇,致力于研发生产
风力发电机的配套轴承,在主轴轴承、偏航轴承、变桨轴承等核心零部件方面取
得了多项技术和工艺突破。
顺应大型化轴承发展趋势,公司研制的变桨和偏航轴承规格由初期的
承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设计制造出三排滚子结构的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轴承,
并持续研发迭代,目前已成功研制 2MW 至 5MW 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3MW
至 22MW 单列圆锥滚子主轴轴承、3MW 至 12MW 无软带双列圆锥滚子主轴轴
承并实现量产。其中,12MW 海上抗台风型主轴轴承攻克国内大功率风力发电机
组轴承技术难题并成功装机。
公司轴承产品国产化进程加快,在技术研发和产品质量方面进步显著,逐步
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创新,借助产业链垂
直整合、生产环节的高效协同,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具备较高的行业地位。
同时,公司与明阳智能、三一重能、远景能源、东方电气、运达股份等风电
行业内头部客户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并长期合作,能够证明公司的行业地位较
高。
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为风电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均在 75%以上。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影响。公司风电类产品报告期内
的毛利率变动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28.74% 19.05% 26.97%
风电类产品单价(元/个) 84,261.01 74,002.45 91,801.95
风电类产品单位成本(元/个) 58,988.83 61,448.78 67,757.31
风电类产品毛利率 29.99% 16.96% 26.19%
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变动 13.03% -9.23% -
单价变动对风电类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10.11% -17.75% -
单位成本变动对风电类产品毛利率的
影响
注 1:毛利率变动=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单位成本变动对
毛利率的影响;
注 2: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价-上期毛利率;
注 3: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
价。
电类产品毛利率下降影响。风电类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系 2024 年风电行业竞争
激烈、内卷严重,下游的产品价格压力向产业链上游传导,使得公司产品单价出
现下降。
电类产品毛利率上升影响。风电类产品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1)风电行业
反内卷有所成效,风电行业回暖明显。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公司风电类产品
销售单价分别为 74,002.45 元/个及 84,261.01 元/个,单价提升 13.86%;
(2)2025
年度,公司风电主轴轴承销售有所提升,主轴轴承产品的收入由 2024 年度的
(3)2025
品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风电类产品,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上升;
年度,随着销量的提升,风电类产品单位分摊的制造费用下降,因此风电类产品
的单位成本出现下降。
(二)区分主要业务或产品类别,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毛利率变动趋
势,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公司拟采
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说明公司毛利率下降是否与行业趋势一致,影响因素是否持续
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产品为风电类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比均在
公司名称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天顺风能 18.94% -0.59% 19.53% -3.28% 22.81%
日月股份 16.32% -1.02% 17.34% -1.32% 18.66%
天能重工 14.81% 0.52% 14.29% -5.82% 20.11%
泰胜风能 13.06% -0.77% 13.83% -4.26% 18.09%
公司风电类产品 29.99% 13.03% 16.96% -9.23% 26.19%
注:除天顺风能外,可比公司均未披露 2025 年报,此处 2025 年度毛利率用 2025 年 1-9
月的毛利率代替。
主要原因如下:
(1)2025 年度,公司风电主轴轴承销售有所提升,主轴轴承产品的收入由
电主轴轴承的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风电类产品,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的整体毛利
率上升。
(2)公司与同行业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天顺风能 风塔及相关产品
日月股份 球墨铸铁类产品
天能重工 塔筒等风电设备制造
泰胜风能 陆上风电装备(钢塔、混凝土塔)
公司 风电类轴承产品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存在差异,风电轴承的加工难度较大,产品附
加值较高,因此毛利率高于塔筒、铸件等产品。2025 年度,受益于反内卷政策
影响,公司风电类产品毛利率回升至 2023 年度的水平,因此出现较大幅度上升,
具有合理性。
下滑的影响因素已经消除。考虑到未来风电行业反内卷政策的持续,风电行业景
气度提升,预计会继续为公司毛利率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风电市场快速发展,年新增装机量屡创新高,受益于反
内卷政策影响,公司 2025 年度毛利率已回升至正常水平,影响 2024 年度毛利率
下降的不利因素已经消除。同时,公司已采取了一系列经营举措,以期进一步深
化重要客户合作,把握风电行业增长机遇,持续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具
体如下:
(1)继续扩大大功率轴承产能,抓住风电机组大型化发展趋势
顺应风电机组大型化趋势,公司将持续扩大风电轴承优势业务规模,特别是
提升大功率风电主轴、偏航变桨轴承等优势产品产能,抓住全球风电装机容量持
续高速增长、深远海风迅猛发展的市场机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扩充
以上功率等级的风力发电机组,是公司顺应风电行业大型化趋势、巩固行业地位
的重要举措。
(2)巩固现有客户,并积极开发新客户
公司在维持与现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将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分析下游
行业政策导向及主要客户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的提前布局,加深与明阳智能、
远景能源、三一重能、东方电气、运达股份、中铁装备、中交天和、铁建重工等
大型整机制造商的合作,提高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
务。在保证公司总体产能可以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公司将持续优化订单结构,谨
慎筛选订单,优先承接产品附加值高、利润空间大的订单,并平衡好重点行业、
重点客户的订单承接,保障产能充分利用及公司整体利润率。
同时,依托与明阳智能、远景能源等行业知名客户稳固密切的合作关系,公
司已经成为了风电整机、海工装备和盾构机核心基础零部件领域的主要供应商之
一,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此基础上,公司拟重点开发风电整机行业的领先
企业,实现与下游行业大部分主要参与者的稳定合作。并积极配合下游客户的出
海战略,增加境外销售的比例,从而谋求更高的利润增长空间。
(3)持续研发投入,加强工艺及技术水平研发力度
公司行业积淀深厚、产品设计理念先进,持续推动轴承产品的研发创新。主
轴轴承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设计制造出三排滚子结构的直驱式风力发电机主轴
轴承,并持续研发迭代,目前已成功研制 2MW 至 5MW 三排圆柱滚子主轴轴承、
承并实现量产。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紧跟市场需求、更新设计理念,进而推
动产品和工艺创新,形成良性循环。未来,公司将始终维持研发和创新的重要地
位,强化研发队伍建设,加强工艺和技术水平研发和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品
质、巩固产品竞争优势,并以此作为持续客户开发的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毛利率的变动已采取足够的应对措施,具备有效性。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
与经营风险”之“(五)毛利率波动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
险提示”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6.97%、19.05%及 28.74%。2024 年
度,由于风电行业内卷等原因,公司风电类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出现下滑。
若在未来阶段,出现行业竞争形势加剧等不利因素,且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导
致公司相关产品再次出现大幅降价,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利润水平。”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收入成本大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和成本构成变化
情况;
(2)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主要产品定价模式、客户议价能力、风电
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公司行业地位及公司应对 2024 年毛利率下降不利因素的应
对措施等情况;
(3)查阅网络公开的全球风能理事会(GWEC)数据,了解下游风电行业
需求变化情况;
(4)查阅可比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了解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并
与公司进行对比。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2)公司 2024 年度毛利率下降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截至
措施具有有效性。
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
性,公司未来是否存在流动性相关风险。
(一)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原因及
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6,455.51 215,316.03 260,810.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5,516.49 15,132.09 11,267.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8.08 5,969.47 5,490.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5,980.09 236,417.58 277,568.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093.61 148,759.93 243,882.1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532.25 19,927.16 22,041.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984.72 20,027.58 15,539.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31.06 3,331.11 4,007.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4,141.65 192,045.78 285,47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8.44 44,371.80 -7,902.15
报 告期内 ,公司经 营活 动产 生的现 金流量净 额分别为-7,902.15 万元、
劳务收到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波动影响较大。经营
活动现金主要项目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相关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的
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62,783.93 294,557.79 282,363.18
加:销项税额 58,191.86 37,505.14 35,868.11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加: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
-115,733.36 -51,250.36 -6,582.35
资的减少
加:预收账款、合同负债的增加 298.26 -589.00 -236.97
加:应收质保金的减少(长期应收款、
-9,486.57 -14,639.73 -15,406.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减:票贴现利息 544.84 429.62 999.50
减:应收票据背书 65,146.75 44,069.96 28,322.20
减:应收抵应付 3,871.89 5,229.38 5,712.63
减:应收账款核销 35.12 538.87 161.1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6,455.51 215,316.03 260,810.17
致,主要系 2024 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变动导致。
年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294,557.79 282,363.18 4.3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应收账款 159,827.78 130,432.59 22.54%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101,366.23 77,653.05 30.54%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
收款项融资合计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2023 年度减少 45,494.14 万元,下降 17.44%,
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公司 2024 年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较 2023 年末增加 53,108.38 万元,增长 25.52%,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下半年,随着风电市场逐步回暖,公司 2024 年四季度主营业务
收入同比明显增加;2023 年四季度和 2024 年四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的回款信用期一般为 3-6 个月,导致 2024 年末应收账款的金额大幅增长。
(2)公司综合考虑自身营业资金需求、贴现利率等因素决定应收票据、应
收款项融资的贴现规模,2024 年度,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贴现的金额
较 2023 年度大幅下降,导致 2024 年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出现较大增
长。
年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462,783.93 294,557.79 168,226.14 57.11%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 178,904.41 159,827.78 19,076.63 11.94%
应收票据、应收
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应收款项 374,949.93 261,194.01 113,755.92 43.55%
融资合计
业收入基本一致,但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金额为 111,139.48
万元,低于营业收入的增加金额(168,226.14 万元),主要系公司客户的回款信
用期一般为 3-6 个月,随着收入规模的增长,部分营业收入对应的应收账款还未
回款或还未转化为现金流,形成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等。2025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较上年末增加 113,755.92
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净利润 84,318.89
加: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 7,839.2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折旧摊销 40,793.98
固定资产等处置、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3.1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472.5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355.74
投资损失 -6,488.86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 2,684.4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5,913.2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7,991.8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1,119.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8.44
年度净利润,从上表亦可知,主要系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大幅度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相关财务报表会计科目的
勾稽关系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成本 333,182.57 239,964.66 208,134.61
加:研发费用领料 8,365.39 6,252.73 8,253.79
加:进项税 42,821.19 26,757.49 31,264.85
加:存货的增加 45,913.22 -11,930.61 23,277.99
加: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减少 -41,220.12 -23,101.38 49,391.12
加:预付账款的增加 -1,873.09 2.78 -6,358.01
减:成本中的职工薪酬 19,685.93 14,527.86 17,361.09
减:非付现成本 36,128.28 25,404.75 15,128.57
减: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6,210.71 -6,494.68 -4,282.32
减:应付票据设备及工程款 793.91 13,707.55 4,395.04
减:应收票据背书 47,099.94 37,007.82 31,767.23
减:应收抵应付 3,802.39 5,032.43 5,712.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468.00 148,759.93 243,882.10
(1)2024 年度
万元,与营业成本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 2024 年末存货余额、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的变动所致。
①存货余额的变动因素
万元,而同期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分别为 199,988.75 万元和 180,825.45 万元,2024
年风电行业景气度较低,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需求下降,采购总额低于 2023 年
度。
相比当年营业成本的规模,2023 年度采购的原材料超过当年的耗用量,2024
年度采购的原材料低于当年的耗用量,导致 2023 年末存货余额增加 23,277.99
万元,2024 年末存货余额减少 11,930.61 万元。存货余额的变动对 2024 年度较
上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的影响为 35,208.61 万元(即 23,277.99
万元+11,930.61 万元)。
②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变动因素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上年末变动 上年末变动
幅度 幅度
应付票据 86,367.77 69,694.21 122,037.45 23.92% -42.89%
应付账款 39,137.65 32,709.83 29,757.70 19.65% 9.92%
合计 125,505.42 102,404.04 151,795.15 22.56% -32.54%
主要系:2022 年子公司圣久锻件新厂区投产,为满足生产需要,公司 2022 年下
半年进行了较大规模原材料备货,并主要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应商付
款,上述应付票据集中在 2023 年度到期兑付。
增加金额为 23,101.38 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的变动对 2024 年度较上年
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的影响为 72,492.49 万元(即 23,101.38
万元+49,391.11 万元)。
(2)2025 年度
万元,主要系:风电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规模大幅增长,
原材料采购规模随之增加,原材料采购金额同比增加 129,248.40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连铸圆坯及钢锭 216,089.85 115,661.20 118,414.33 102,063.41
锻件 17,973.50 8,345.81 31,925.61 35,886.39
其他 76,010.50 56,818.44 49,648.81 55,902.53
合计 310,073.85 180,825.45 199,988.75 193,852.33
系 2024 年由于风电行业景气度较低,公司人员数量减少所致;2025 年度,公司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薪酬支出
同步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支付
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一定波动,主要
影响因素包括:①风电行业回暖导致 2024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出现增长,同时应
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的贴现规模的变动亦导致经营活动收到现金金额出现变动;
②各年度原材料采购规模随业务需求变化而波动;③公司较多采用票据结算方式,
导致现金收付时点与实际经营业务发生时间存在错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具有合理的原因。
(二)公司未来是否存在流动性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62,783.93 294,557.79 282,363.18
营业利润 97,704.60 7,438.39 43,491.23
净利润 84,318.89 8,570.39 39,334.88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母净利润 81,815.92 6,537.77 37,484.42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71,187.53 14,906.42 29,951.95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282,363.18 万 元 、 294,557.79 万 元 和
强。
收入的增加,主要系:①风电行业反内卷成效显著,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公司
风电类产品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出现回升,特别是主轴轴承的销售规模出现提升,
主轴轴承产品的收入由 2024 年度的 27,422.00 万元增长至 2025 年度的 76,139.55
万元,增长幅度较大;②受到市场化结算新能源电价的政策影响,下游风电行业
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抢装潮,使得公司风电类产品的销售数量提升,加上产品单价
回升的影响,提高了公司营业收入水平。
根据十五五规划和风能北京宣言等政策,要实现 2030 年累计达到 13 亿千瓦
(1300GW)、2035 年达到 20 亿千瓦(2000GW)的长期目标,2026 年至 2030
年我国年均新增装容量需达到 120GW-130GW,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13.45%,
风电未来市场发展向好,能支撑公司的业绩。
此外,2026 年 1 月,国家电网公布投资计划,“十五五”期间国家电网固
定资产投资预计达 4 万亿元,较“十四五”时期增长 40%,投资聚焦于打造更智
能、更绿色的电网体系,重点促进新能源消纳,利好风电行业持续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596,154.35 51.05% 437,099.91 43.69% 414,925.96 42.89%
非流动资产 571,709.98 48.95% 563,245.28 56.31% 552,440.19 57.11%
资产总计 1,167,864.33 100.00% 1,000,345.19 100.00% 967,366.1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 967,366.15 万元、1,000,345.19 万元和 1,167,864.33 万元,公司总资产规模呈
现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2.89%、43.69%及 51.05%,
公司流动资产占比逐年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65,210.75 10.94% 53,621.31 12.27% 86,791.12 20.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555.45 4.79% 31,069.61 7.11% 22,904.13 5.52%
应收票据 43,028.29 7.22% 22,681.03 5.19% 38,656.81 9.32%
应收账款 154,395.29 25.90% 136,632.78 31.26% 108,711.84 26.20%
应收款项融资 143,542.30 24.08% 74,238.96 16.98% 37,210.13 8.97%
预付款项 3,369.70 0.57% 5,242.79 1.20% 5,240.01 1.26%
其他应收款 835.57 0.14% 2,044.96 0.47% 1,755.75 0.42%
存货 128,805.91 21.61% 83,660.60 19.14% 97,930.41 23.60%
合同资产 1,991.99 0.33%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7,413.79 2.92% 19,663.06 4.50% 13,802.70 3.33%
流动资产合计 596,154.35 100.00% 437,099.91 100.00% 414,925.96 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速
动资产,各期末速动资产占流动资产的合计比重为 76.40%、80.86%和 78.39%,
资产的流动性较好,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
公司主要客户为全球知名风电整机厂商、大型机械集团、大型国企央企等,
凭借长期的行业积淀、专业的生产技术、优秀的研发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良
好的售后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国内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稳固密
切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包括:
合作开始
产品类别 客户名称 行业地位
时间
明阳智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3 名,累计装机第 3 名 2013 年
远景能源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4 名,累计装机第 2 名 2018 年
运达股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2 名,累计装机第 4 名 2021 年
风电轴承
三一重能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5 名,累计装机第 6 名 2019 年
东方电气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7 名,累计装机第 5 名 2020 年
中船海装 中国 2025 年风电新增装机第 9 名,累计装机第 9 名 2020 年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连续
中铁装备 2008 年
三年保持国内第一,世界 500 强企业
盾构机轴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名
承 及 关 键 中交天和 2016 年
靠前
零部件
专业从事盾构机生产的大型国有企业,市场占有率排名
铁建重工 2016 年
靠前
大型国有重型装备制造企业,港口机械占世界市场 82%
振华重工 2005 年
以上的份额
隶属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50.SH),世界
中船华南 2009 年
海工装备 500 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的重要成员单位
轴承
隶属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武船机械 (600482.SH),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2007 年
的重要成员单位
注:明阳智能、远景能源等市场排名数据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CWEA),
其他公司来源于其官网介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95.89%、96.32%和 96.03%,公司应收账款
账龄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处于正常结算期内,应收账款质量较好,不能按期收
回的风险较小。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 2024 年末和 2025 年 9 月末按组合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比例
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公司已制定了合理的信用政策、严格的台
账管理制度和催收制度等,对应收账款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公司在销售收入规模
不断扩大情况下,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公司主要客户资信良好,应收账款的
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规模不断增加,2025 年度,公司实现
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62,783.93 万元和 81,815.92 万
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结构良好、资产流动性强,流动资产占
总资产比重为 78.39%,流动比率为 1.78,速动比率为 1.39,具有较强的资产变
现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65,210.70 万元,公司整体可动用
的现金较充足。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2024 年末和 2025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期
后回款率分别为 92.52%和 78.69%,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充足的货币资
金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可以保障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偿付公司的债务本息,
公司主体资信情况良好,截至 2026 年 2 月底,公司拥有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综上,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情况良好,资产流动性较强,主要客户资信和客
户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三)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
与经营风险”之“(七)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之“7、经营活动现金流
波动较大的风险”中补充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02.15 万元、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净利润,主要系公司客户回款具有一定信用期,而原
材料特钢的采购付款没有信用期,销售和采购存在时间性差异。公司经营和盈
利能力情况良好,资产流动性较强,主要客户资信和客户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
良好,公司流动性风险较小。若未来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或自
身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客户回款周期延长、银行信贷政策收紧或公司融资渠道
受限等情况,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与流动性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2)查阅公司行业政策和行业研究报告;
(3)获取并查阅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统计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具有合理的原因,
公司未来流动性相关风险较小。
四、说明发行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上述房产均涉及
土地规划调整,但厂房或建筑已建成,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发行人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房产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由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件、豪智机械所在的洛
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部分土地正在进行规划调整,导致新强联及该等子
公司部分房产、土地暂未能办理产权证书,所涉相关的房产及土地需待洛阳市新
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相关土地完成规划调整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始重新办理
房地产权证的相关手续,该等所涉房产、土地的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物面积
权利人 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平方米)
厂房、餐厅、 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宗地面积
新强联 109,869.40
宿舍等 202,392.06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取得豫
建筑物面积
权利人 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平方米)
(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0135 号
《不动产权证书》,另有涉及约 13,33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
原因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
筑物整体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宗地面积
(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0915 号、
豫(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0161 号、
车间、办公楼
宿舍楼、餐厅
《不动产权证书》,另有涉及约 5,928 平
方米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
因尚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筑
物整体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建筑物坐落于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涉
及土地面积 86,671.85 平方米拟由权利人
洛阳市洛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洛新建设”)通过转让方式将土地使用
权转让予新强联,新强联已向洛新建设预
厂房 40,966.30
付了土地转让款,待洛新建设履行完毕相
关的土地转让审批手续后签署土地使用
权转让协议。但因园区整体土地规划调整
原因,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后暂无法办理
相应不动产权证
圣久锻件已就该等建筑物所在的
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7816 号、豫(2022)
圣久 办公楼、宿舍
锻件 楼、车间
证书》,该等土地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
因需重新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导致该等建
筑物整体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建筑物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中,宗地面积
(2023)新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0480 号
豪智 车间、宿舍、
机械 办公楼
方米土地使用权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原
因尚未能取得不动产权证,导致该等建筑
物整体暂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已建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暂未取得不动
产权证,主要系因园区整体规划调整的客观原因导致。
(二)上述房产均涉及土地规划调整,但厂房或建筑已建成,是否构成重
大违法,是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
件、豪智机械位于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园,该等企业部分土地
及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该等企业现有厂房等建筑物和土地均符合经开区
调整后的国土空间规划,待经开区规划批复后,可协调该等企业依法依规办理不
动产登记。为服务企业建设,该等企业在依法依规取得不动产权证前,可按现状
依规使用已有厂房等建筑物。
根据新安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件、豪智机械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 2026 年 1 月 12 日,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未
对该等企业进行处罚。经核查,因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
原因,该等企业位于洛新园区的生产经营场地中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暂未取得
不动产权证,待完善相关手续后可依据相关政策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取得房地产
不动产权证前,该等企业可按现状使用该等房地产。
根据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新强联及其子公司圣久锻件、豪
智机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证明出具之日 2026 年 1 月 12 日,在其生产经营
中,能遵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级政府相
关规定,未因违反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经核查,因新
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该等企业位于洛新园区的生产
经营场地中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该等建筑物、土地均符
合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要求,待规划调整完毕,该等
企业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后,可按照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政
策,进而办理房地产的不动产权证。
因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新强联及其子公司位
于洛新园区的生产经营场地中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待规
划调整完毕,该等企业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后,可按照解决不动产历史
遗留问题的相关政策办理消防验收、房屋鉴定等手续,进而办理房地产的不动产
权证;报告期内,新强联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被主管部门处
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系因园区土地规
划调整所致,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专项证明,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正常使用相关房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三)风险披露情况
公司己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一、业务
与经营风险”之“
(二)尚未取得部分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和“重大事项提示”
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业务与经营风险”中披露了相关风险,具体
如下:
“(二)尚未取得部分不动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因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土地规划调整等原因,
公司部分房地产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及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公司该等建筑物、土
地均符合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筑工程施工的相关要求,待园区土地规划
调整完毕后,可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在取得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前,新强联及其
子公司可按现状使用该等房地产。
虽然公司没有因尚未取得部分不动产权证书而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但若园
区土地规划调整不及预期,或该部分房产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被主管部门认
定为需拆除或不宜继续使用,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现有固定资产清单、不动产权证书,核实发行人未取得不
动产权证书的相关房产所在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等具体情况;
(2)访谈发行人董事长,了解发行人相关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具体原
因,以及相关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3)访谈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安县自然资源局、新安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人员,取得前述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了解发行人相关房产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原因、园区整体规划调整的具体情况、相关房产不动产权证
的后续办理情况,经了解相关情况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
(无违法违
规记录证明版)等合规证明文件,网络检索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系因园区土地规划调整所
致,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专项证明,该等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可正常使用相关房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
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
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
务性投资、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
是否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
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
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一)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
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
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9,975.20 万元认购山东金帝股份机
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40.00 万元。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①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金帝股份主要从事于轴承保持器的生产与制造,主要产品包括高速静音轴承
保持器、重载圆锥轴承保持器、大功率风电轴承保持器等系列产品。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锭、锻件、保持器等,金帝股份属于公司上游行业
的企业。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有利于巩固与上游企业的合作关系,保证公司原
材料的供应稳定,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紧密联系和合作,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
游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
务性投资。
②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高质量的钢锭、锻件、保持器等原材料是生产出高标准轴承产品的重要保障,
通过投资金帝股份,公司可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确保公司按计划
向客户交付合格的产品。
鉴于金帝股份从事实业经营且与公司处于产业链及其上下游,存在一定的协
同效益,发行人可以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
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
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金帝股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据最终的战略配售结果,公司获配金额为 3,00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获配股份数为 100.17 万股。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①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轴承制造业务,三一重能主要从事风电整机的研发和制造
业务,同属于风电行业。报告期内,三一重能一直是公司前五名客户之一。三一
重能为下游风电整机行业知名企业,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系为了进一步绑定优
质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加强与重要客户的紧密联系,系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
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
性投资。
②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名,是国内风电整机知名企业,对高端风电轴承有着旺盛需求。报告期内,公司
对三一重能销售收入分别为 46,723.75 万元、65,274.87 万元和 103,045.06 万元,
公司已经成为三一重能风电轴承重要供应商。
公司通过投资三一重能,将会与其在风电产业上下游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
三一重能对高端风电轴承的需求将会引导和推动公司技术进步与新产品的研发,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
司对三一重能投资不属于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
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①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公司主要从事风电轴承制造业务,明阳智能主要从事风电整机制造业务,同
属于风电行业。明阳智能为下游风电整机行业龙头企业,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
资系为了进一步绑定优质客户,增强客户粘性,加强与重要客户的紧密联系,系
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
投资收益为目的的财务性投资。
②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名,是国内风电整机知名企业,对高端风电轴承有着旺盛需求。报告期内,公司
对明阳智能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61,018.34 万元、65,432.72 和 92,921.76 万元,公
司已经成为明阳智能风电轴承主要供应商。
公司通过投资明阳可交债,将会与明阳智能在风电产业上下游建立更为紧密
的联系,明阳智能对高端风电轴承的需求将会引导和推动公司技术进步与新产品
的研发,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
司对明阳智能投资不属于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
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明阳可交债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
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以 10,997.50 万元向宝鼎重工增资 10.23%的股权(对应
注册资本 1,325 万元),并以 3,735.00 万元对价受让王峰所持宝鼎重工 3.47%的股
权(对应注册资本 45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享有宝鼎重工出资额 1,775.00
万元。截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持有宝鼎重工的股权比例为 12.29%。
(1)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情况
①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
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宝鼎重工主要从事于大型铸件、不锈钢铸件、芯棒、钢锭、锻件的制造、加
工、销售。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锭、锻件、保持器等,宝鼎重工属于公司上游行业
的企业。公司上述对宝鼎重工的投资有利于巩固与上游企业的合作关系,保证公
司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加强与上游供应商的紧密联系和合作,系公司围绕产业链
上下游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而不是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的财务性投资。
②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的探索,公司已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
产品,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大功率风电偏航变桨轴承和风电主轴轴
承已经达到进口替代水平,实现了批量的生产销售。
高质量的钢锭、锻件、保持器等原材料是生产出高标准轴承产品的重要保障,
通过投资宝鼎重工,公司可以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性,确保公司按计划
向客户交付合格的产品。
鉴于宝鼎重工从事实业经营且与公司处于产业链及其上下游,存在一定的协
同效益,发行人可以通过该等投资有效协同行业上下游资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
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十条第二
款“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
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
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
在前次可转债发行申报时,公司已持有金帝股份、三一重能、明阳智能和宝鼎重
工的股权投资。
在前次回复中,公司已经对上述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进行了审慎认定,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对 初始投 是否属于财
序号 具体论述情况
象 资金额 务性投资
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
金帝股 2、公司对金帝精密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份 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金帝精密
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
宝鼎重 2、公司对宝鼎重工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工 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宝鼎重工
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业
投资;
明阳智
能
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上下游以增强上下游渠道粘性为目的的产
业投资;
三一重 2、公司对三一重能的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
能 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公司对三一重能
投资不属于为财务性投资
注:前次再融资时,公司对明阳智能为股权投资,本次再融资时,公司持有明阳可交债,虽
然投资产品不同,但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结合最近一期期末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公司名称、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投资时间、主营业务、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与公司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后续处置计划等,说明公司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
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主要为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
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山东金帝股份机械 三一重能股份有 明阳智慧能源集 山东宝鼎重工实
公司名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团股份公司 业有限公司
账面价值 17,242.02 2,196.05 4,695.52 14,732.50
持股比例 2.91% 0.07% - 12.29%
认缴金额 9,975.20 2,985.07 5,000.00 14,732.50
实缴金额 9,975.20 2,985.07 5,000.00 14,732.50
投资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6 月 2023 年 9 月 2022 年 1 月
主营业务 轴承保持器的生产 风电整机的研发 风电整机制造业 大型铸件、不锈
与制造 和制造业务 务 钢铸件、芯棒、
钢锭、锻件的制
造、加工、销售
是否属于财
否 否 否 否
务性投资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
包括钢锭、锻件、 三一重能为下游 明阳智能为下游
公司对宝鼎重工
保持器等,金帝股 风电整机行业知 风电整机行业龙
的投资有利于巩
份属于公司上游行 名企业,公司对 头企业,公司对
固与上游企业的
业的企业。公司对 三一重能的投资 明阳智能的投资
合作关系,保证
金帝股份的投资有 系为了进一步绑 系为了进一步绑
公司原材料的供
利于巩固与上游企 定优质客户,增 定优质客户,增
应稳定,加强与
与公司产业 业的合作关系,保 强客户粘性,加 强客户粘性,加
上游供应商的紧
链合作具体 证公司原材料的供 强与重要客户的 强与重要客户的
密联系和合作。
情况 应稳定,加强与上 紧密联系。 紧密联系。
报告期内,公司
游供应商的紧密联 报告期内,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
向宝鼎重工采购
系和合作。 向三一重能销售 向明阳智能销售
的金额为
报告期内,公司向 的金额分别为 的金额分别为
金帝股份采购的金 46,723.75 万元、 61,018.34 万元、
额分别为 158.48 万 65,274.87 万元和 65,432.72 和
元、245.48 万元、 103,045.06 万元, 92,921.76 万元。
后续处置计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情况确定后续处置计划
划
的情形
(1)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之“一、关于第
九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
用”,财务性投资的适用意见如下:
“(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
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
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
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
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
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4)基于历史原因,通过
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
计算口径。
(5)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
的投资金额)。
(6)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
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7)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
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2)关于类金融业务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2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相关规定,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如下:
“(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
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2)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
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 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
可推进审核工作:
①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
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
除。
②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 36 个月内,不再新
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3)与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
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
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
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
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3)最近一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资产科目及其中财务投
资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555.45 否
其他应收款 835.57 否
其他流动资产 17,413.79 否
长期股权投资 866.57 否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732.50 否
其他非流动资产 90,365.31 否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28,555.45 万元,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类别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金帝股份 权益工具 17,242.02
三一重能 权益工具 2,196.05
明阳可交债 债务工具 4,695.52
宝鼎重工投资产生的利息 其他 4,421.86
合计 - 28,555.4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金帝股份、三一重能、
明阳可交债的投资以及宝鼎重工股权投资所产生的利息。因宝鼎重工未能按照协
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境内外合格资本市场上市,已触发投资协议中的回
购条款。基于此新强联要求宝鼎重工的股东履行回购义务,并以现金方式或通过
股权转让方式支付新强联投资本金所对应的利息。由于该利息的收回并非一项无
条件、必须承担的付款义务,因此新强联将该项权利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核算。
公司对金帝股份、三一重能、明阳可交债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
析参见“(一)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
及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
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②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 835.57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代付款 600.00
保证金 263.11
应收利息 23.29
其他 210.09
其他应收款余额 1,096.49
减:坏账准备 260.92
其他应收款净额 835.5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代付款、投标保证金等,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 17,413.79 万元,为增值
税留抵税额和所得税预缴税额,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866.57 万元。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对中世鼎盛投资入股,占该公司持股比例为 46.00%。该公司的基
本情况如下: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世鼎盛(北京)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5 年 9 月 30 日
项目 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月
新强联持股 46.00%
股权结构 西安佰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4.00%
青岛万方永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0.00%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 109 号院 28 号楼 4 层 401 室
主营业务 轴承产品销售和售后
中世鼎盛设立的主要目的是轴承产品的销售和售后,和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
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 14,732.50 万元,
为公司 2022 年 1 月以 14,732.50 万元购买的宝鼎重工 12.29%股权。公司对宝鼎
重工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分析参见“(一)分别说明公司持有金帝股
份股权、三一重能股权、明阳可交债以及宝鼎重工股权的投资背景、目的和产业
链合作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90,365.31 万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资产 71,438.12
预付设备款 17,477.51
预付土地款 929.82
预付工程款 519.86
其他应收款余额 90,365.31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合同资产、预付设备款、预付土地款和预付工程
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8 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
性投资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2025
年 6 月 23 日)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具
体情况如下:
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2025 年 6 月 23 日)至今,公司不存
在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不存在投资产
业基金、并购基金、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不存在委托贷款、不存在以超过集团
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其他
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存在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的背景、商业目的及战略考量;
况等信息,分析其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是否存在实质性协同效应,判断相关投
资是否属于以整合产业链、强化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的产业投资,是否符合发行人
的主营业务与长期战略发展方向;
行人对相关投资科目的会计处理的合理性;
等关于“财务性投资”认定的相关监管规则及指导意见,将发行人的各项对外投
资与上述规则逐条比对,综合判断其是否属于监管规则界定的财务性投资;
资的相关科目进行逐项核查,分析相关资产性质,确认其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文件、三会决议等资料,并对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确认在此期间内,发
行人未实施或新增任何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投资行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
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形;
性投资情况,无需从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其他问题 1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
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险。披露风险应避免包含风险对
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
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对公司的相关风险重新进行了梳
理,已按重要性原则披露对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直接和间接风
险,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了梳理排序。
其他问题 2
同时,请发行人关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媒体报道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
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一、本次发行预案公告以来有关媒体报道
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公司持
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公司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自查,经自
查: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不存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
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未出现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疑的情形,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已出具舆情专项核查报告,并与本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报告一并提交。
发行人、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有关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如果出现
媒体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疑的情形,发
行人、保荐机构将及时进行自查/核查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道的情况;
发行人的公开披露文件、本次发行申请文件等资料进行了对比分析。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日至本回复签署之日,不存在社会关注度较高、传播范
围较广、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媒体报道情况,未出现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疑的情形,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相关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有关本次发行相关的媒体报道情
况,如果出现媒体对本次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质
疑的情形,保荐机构将及时进行核查并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洛阳新强
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
章页)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全部内容,确认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长:
肖争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波兴 张雪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
全部内容,了解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
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钱文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