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1 0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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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及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结合融资环境及成本的分析,在综合
考虑公司现金流状况、目前及未来盈利情况、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公司所处的发
展阶段带来的投资需求等因素后制订,应兼具股利政策的稳定性和实施的可行
性。
     同时,公司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以现金分红为主
要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回报。若公司净利润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
可持续发展,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目的,综合分析并充分考
虑以下重要因素:
     (1)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
     公司自身经营业绩良好,自设立以来持续盈利。公司将根据当年实际经营
情况制定相对持续和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2)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
     公司目前正处在持续发展阶段。公司将充分考虑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的影响
因素,使股利分配政策能够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股东要求和意愿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还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期望。
     (4)现金流量状况
     稳定的现金流状况将对公司未来继续实施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提供有力的
保证。公司将根据当年的实际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基础上,
确定具体的分红方案。
   (5)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公司现有融资渠道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还可以通过证券市场发行新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公司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将
全面考虑来自各种融资渠道的资金规模和成本高低,使股利分配政策与公司合理
的资本结构、资本成本相适应。
东的大力支持,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注重股东回报。2026 年至 2028 年,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计划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
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对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的判断,公司目前正处
于成长期,且公司未来三年内将继续扩大现有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加大新产品
研发力度、积极寻求产业并购机会,董事会认为未来三年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
倘若届时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公司未来三年内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倘若届时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
公司未来三年内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30%。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满足上述条件的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须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
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
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作为一家“整合创意价值与服务优势的综合文具供应商和办公服务
商”,系文具内销市场的龙头企业。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持续优秀的质量
控制能力,与下游客户结成了长期稳定、相互依存的合作关系。公司具有较强的
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有足够能力给予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
资产负债率合理,生产经营稳健,通过经营积累、债权融资以及 IPO 发行募集资
金可以获得现阶段发展所需资金。
产品系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和加强公司在文具行业
中的竞争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新业务企业通用物资数智化采购服务
业务和零售大店业务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
益。
万元及 96,105.06 万元,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2,959.65
万元、149,517.93 万元及 131,698.20 万元。公司有能力给予股东合理回报,也
有充足的现金流保证未来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
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
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提出年度(或中期)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
东会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建议和监督。
     利润分配预案通过股东会审议后,或者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
  公司遵循相对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此原则下,公司董事会应根据股东
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预测情况每三年制定
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并对公司即时生效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同时,公司董事会在经营环境或公司
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具体股利分配计划提出
必要的调整方案,但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20%。未来具体股利分配计划的制订或调整仍需注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
见,由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可以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交股东会进行表决。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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