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1 00: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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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
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童益恭。
  公司审计业务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广
东分所”)具体承办。广东分所于 2019 年成立,负责人为陈昭。广东分所注册地
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555 号 2108 房。广东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332 名,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此外,华兴事务所已购买
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
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5 年度为 96 家上市公司
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5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
会事先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华兴事务所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华兴事务所也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事务所针对公司的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
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
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各项费用、
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同时,华兴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
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
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及审计小组
成员均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华兴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必要
的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
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继续聘任华
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以及负责公司年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计划与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进展情况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深入沟通,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要合理把控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正常
有序如期推进。
  (三)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
度主要财务指标、调整事项、重大事项的会计判断以及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以其专业经验给出了指导意见。
  (四)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认真评估与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客观、公正的进行独立审计,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
素质如期保质的完成了公司的年度审计。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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