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派能科技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以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当前
资金的使用状况及流动性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0 亿元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4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8,711,2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67,827,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153,858,666.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3,968,533.18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37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人民币 415.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 29.71%;同意公司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结项
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3,893.19 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GWh 锂电池高效储能
生产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7,535.37 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
募资金的 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 4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
资金的 29.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计划及使用情况
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涉及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更投向 资额 金金额
锂离子电池及系统
否 150,000.00 150,000.00 113,199.93
生产基地项目
否 16,000.00 16,000.00 9,106.24
储能生产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否 34,000.00 34,000.00 34,000.00
合 计 200,000.00 200,000.00 156,306.17
注:表格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经审计数据,下同。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1 号),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60,18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9.25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999,999,865.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0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将公司募投项目“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5 年 4 月延期至 2026 年 4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内部投资结构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派能科技 10GWh 锂电池研
发制造基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对应调
整的募集资金 6 亿元投入新项目“派能科技 2GWh 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该
项目投资总额为 10 亿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6 亿元,自有资金计划投入 4
亿元。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业务
需求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开立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
部投资结构并将调整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号:2026-00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
目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涉及变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更投向 投资额 资金金额
派 能 科 技 10GWh 锂 电
是 500,000.00 240,000.00 118,635.88
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派 能 科技 总 部及 产 业
否 73,889.29 73,889.29 37,066.44
化基地项目
派 能 科 技 2GWh 储 能
否 100,000.00 60,000.00 0.00
电池及集成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注] 否 126,110.71 126,110.71 124,162.41
合 计 800,000.00 500,000.00 279,864.73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之间存在的差额,系补充流动资金利息
净收入和发行费用。
综上,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
在部分待支付项目尾款,且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资金使用计划,未对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四)投资方式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
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其中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0 亿元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
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
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1)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
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
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
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2.80 亿元的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
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及子公司将
严格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
的投资产品。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虽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
安全,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
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运作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
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能科技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取
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恩亮 王秋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