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 龙源电力独立董事高德步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1 00: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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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德步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
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关
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
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在
公司现场的平均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情况
  本人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经济学博士。自
经济学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组织部
部长。2002 年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做高级访
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承担
并完成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已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我本人及
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
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
立性的规定。本人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开 8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 7 次,通讯
参与 1 次。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
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
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
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召开或参加各项会议,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为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 年,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提
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长等 3 项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通过 2024 年度董事会基金提取
方案、董事及高管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等 4 项议案;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等 1 项议案,
并听取 ESG 工作情况的汇报。
  本人严格遵照并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
要求,对公司的平稳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出了独立、合
理的建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
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
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
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
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未发生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
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并召开
了 2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现场出席了 2024 年度股东会和 2 次
临时股东会,在股东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积极互动和充分交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
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
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
  (六)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赴安徽生产现场进行调研,现场深入考察了
安徽龙源天长张铺渔光互补项目、天长汊涧新能源汇流站及含
山横龙风电场。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能力,就公司目前面
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应对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调研与
研讨,为公司发展和管理建言献策,提供战略指导和专业支持。
  此外,本人还赴公司指挥中心开展现场调研,听取公司擎
源大模型和信披投关智能系统的汇报。
  本人在 2025 年履职过程中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
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监督及评估董事会的
架构、人数及组成;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人选的提名程序,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人选的资格和资历进行初步审阅。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就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
酬政策、计划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批准及监督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整体薪酬方案。
  作为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可持续
发展报告,并听取公司 ESG 建设情况的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积极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对公司年度
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审计师及签订融资租赁框
架协议等一次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确认上述事项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龙源电力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上市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
司规章制度,根据证监局要求,参加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专题培
训,强化董事履职中的上市合规意识;参加龙源电力组织的新
公司法背景下的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和 ESG 建设培训,系
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变动、董事的法定职责与义务及实际工
作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与应对策略。
东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
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相互评价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了相互评价,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均符合独立性的规定;能够认
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会议并发表专业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保持
有效沟通;深入了解与公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
注重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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