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36 证券简称:觅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杭州觅睿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 年 3 月 6 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并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
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
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部署,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实施了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就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相应专项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
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严谨性与准确性。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
审前沟通,对双方责任、2025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项目组人员安排、重要
时间节点、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第二次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执行情况、关键财务指标、关键审计事项、
拟发表的审计意见、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关注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
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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