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 龙源电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01 0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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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6-01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万元财务资助,提供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年利率结合当前资金市场环境为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龙源电力”)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 1 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新能源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融资需求,确保2026年项目投产目标顺
利实施,充分发挥本公司融资平台优势,统筹协调资金分配,本公司拟于2026
年为控股子公司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罗平”或“被
资助对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财务资助,提供资助时间不超过3年,结合当
前资金市场环境,年利率为1.8%-3.0%,主要用于风电等新能源基建项目建设。
龙源罗平为本公司持股51%但有关联方参股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如下:
            资助   本公司
序                         资助金额                              担保
    被资助对象   对象   持股比                 期限     年利率        用途
号                         (万元)                              措施
            类型    例
    国能龙源罗   有限                                         基建
                                     不超
                                     过3年
    限公司     公司                                         建设
    公司已就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与被资助对象签署相关协议。被资助对象
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
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本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43,683.92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妈依祖村国能龙源罗平新能源有限
公司阿岗风电场
    法定代表人:刘祥雄
    主营业务:新能源项目及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管理及运营;风电发电机
组成套安装、调试及维修;新能源、风电技术的咨询及培训。(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持有龙源罗平51%股权,为龙源罗平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龙源罗平资产总额1,417,58.03万元,
负债总额93,733.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8,024.72万元;2025年
年度营业收入12,583.7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为1,089.94万元,不
涉及或有事项(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持有龙源罗平51.00%的股权,龙源罗平系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所规定
的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情况:国家能源集团云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南电力”)持有龙源罗平49.00%的股权,本次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
务资助。云南电力与本公司同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为本
公司关联方。
  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向龙源罗平提供7,000万元财务资助,其中2,000万元
年利率2.15%,2,000万元年利率2.08%,3,000万元年利率1.94%,不存在财务资
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源罗平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方
  资助方:龙源电力
  被资助方:龙源罗平
 (二)财务资助事项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资助方另一股东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
的财务资助,以及不影响资助方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前提下,资助方以有
息借款形式向被资助方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3
年。具体期限、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风电等新能
源基建项目建设。
 (三)被资助对象义务
  被资助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财务资助款,相关款项不得用于相关
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被资助方应按经龙源电力认可的财务资助计
划申请款项,并接受龙源电力的监督;被资助方应按照《财务资助协议》的约
定及时履行支付本息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每日计收逾期罚息;若逾期超过约定时间30天以上的,资助方并有权收取罚息
并单方解除协议,要求被资助方偿还全部财务资助款。
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财务资助款总额的5%每日计收挪用罚息。同时资
助方有权通知被资助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被资助方未按时整改的,资助方有
权收取罚息并收回被挪用的财务资助款。
额部分向资助方进行赔偿。资助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助方为处理纠纷所发
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
 (五)生效条件
  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同专用章;
资助方同等条件的资金支持签署了合同;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公司向龙源罗平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风电等新能源基建项目建设等
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需严格按照龙源电力
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本公司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
踪管理,动态掌握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提供了同比例资助,被资
助对象未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旨在解决被资助对象风电等新能源基建项目建设等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有利于加快被资助对象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龙源电力的整体发展、提升整
体运营效率。本公司对被资助对象有管理控制权,财务资助安排公允,出借风险
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除本次向龙源罗平提供财务资助外,本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余额为 0 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提供
财务资助后,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0.07%。本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0 元。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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