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2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韩丽梅、闫政、冯林丽于2020年8月26
日签订了《济南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
立济南信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
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德信”)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济南市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济南德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080)。
公司为了聚焦主业,回笼资金,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
司将其持有的济南德信8.16%的全部合伙企业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及基于该合伙企
业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给闫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00万元。2026年3
月31日,公司与闫政签署《济南德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转
让合同》。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济南德信份额。
本次退出济南德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闫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513721************,
住所地位江苏省南京市。
闫政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
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4,985,964.45
净资产 92,916,813.91
负债总额 2,069,150.54
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66,189.50
净利润 -66,189.50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
他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比例 比例
上海锦岳私募基
普通合伙人 1 0.01% 1 0.01%
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锡信捷电气股
有限合伙人 5,000 40.78% 5,000 40.78%
份有限公司
韩丽梅 有限合伙人 2,000 16.31% 2,000 16.31%
闫政 有限合伙人 2,000 16.31% 3,000 24.47%
国晟世安科技股
有限合伙人 1,000 8.16% - -
份有限公司
冯林丽 有限合伙人 260 2.12% 260 2.12%
无锡隆盛科技股
有限合伙人 2,000 16.31% 2,000 16.31%
份有限公司
四、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基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结合公司实际出资,经交易各
方友好协商一致而最终达成。
五、《合伙份额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闫政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持有的合伙企业 1,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占比 8.16 %),包括该合伙财
产份额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标的份额,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前向甲方支付 700 万元。
第三条 标的份额的交付
双方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完毕工商变
更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甲方在转让前所持有的标的份额对应的合伙人全
部权利和义务均由乙方承继。
第四条 税费承担
双方各自承担其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为了聚焦主业,回笼资金,按照公司投资战略布局做出的审
慎决定。本次交易预计将造成 2026 年投资损失 300 万元,最终的损益影响以公
司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
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