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0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年产
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2019年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783号文核准,于2019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3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4.25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3,177.5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879.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39,297.7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9]799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发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
目1
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
目1
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
醇系列绿色新材料项目1
注:1、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于2024年8月19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原项目产品市场不
确定性因素增加,基于谨慎原则,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投资
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
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内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统筹考虑未来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对“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投资建设
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拟将“年产5000吨高纯度拟薄水铝石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增加
原募投项目中特种醇产能,同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以自有资金增加项目的投资总额。考虑
到项目二期预计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项目二期不使用募
集资金投入。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10,094.37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利
息)。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农药行业周期下行、宏观经济波动及市
场竞争格局调整的等因素影响,公司秉持稳健审慎原则,决定将“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
改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9月顺延至2026年9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2020年7月9日经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终止“新建企业
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4.37万元(包含截至2020年6月22日
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净余额以及累计收到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3,111.95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宁波捷力克80%股权”,
通过收购的方式快速搭建全球营销网络,完善全球市场布局。该事项已经2023年10月20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3年12月1
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情况和变更原因
(一)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名称为“年产6000吨二甲戊灵技改项目”,为公司首
发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结项后
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而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6,800万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二)募投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本项目源于公司对首发原募投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肼
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而来。2024年8月19日,公
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4-054),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氢系列、二甲戊灵系列、甲氧虫酰
肼系列产品技改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80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江苏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实施,
原计划于2025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编号:2025-065),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
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首发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调整后的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变更投向以来,本项目实施所面临的宏观环境与行业状况发生了
阶段性变化,为更好地适配市场动态、保障募集资金合理使用,公司现对原投资
方案进行审慎评估与优化。具体而言,受农药行业周期性震荡下行调整、宏观经
济波动及国际局势演变等多重因素影响,二甲戊灵产品的市场环境出现阶段性调
整,项目建设的市场环境与实施条件也随之进行动态优化。在此背景下,为秉持
稳健审慎的经营原则,合理控制投资节奏,避免行业调整阶段集中投入带来的产
能消化压力,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公司决定调整本项目投资安排,也
将持续跟踪市场供需变化与行业发展节奏,动态优化资源配置,待市场环境趋于
稳定后,再统筹推进相关产能布局。从中长期视角来看,二甲戊灵产品具备环保、
高效、低毒的优势,深度契合国家绿色农业政策导向,公司仍长期看好其市场需
求前景。
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建设持高度谨慎态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结合当前项目实施的市场环境,若募集资
金持续暂缓投入,将不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也难以充分发挥其对公司经营发
展的支撑作用。公司将部分暂不具备快速投入条件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补充的流动资金可
用于原材料采购、研发项目投入、市场网络维护及日常经营性支出,有助于公司
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增强应对行业周期性波动的能力,保障公司在复
杂市场环境下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
投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
该调整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夯实根基,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董事会意见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贝斯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所做出的调
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贝斯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