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0377 号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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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
关于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377号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北方国际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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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
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
编制,如实反映了北方国际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北方国际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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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北方国际合作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出 具 的 证 监 许 可
[2025]2605 号文同意注册,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询价及
申购工作,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56,285
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56,285.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161,442,159.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161,442,159.00 元。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9,999,998.10 元,扣除保
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2,800,000.00 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
金为人民币 957,199,998.1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股票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 3,575,524.79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6,424,473.31 元,其
中 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90,056,285.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2996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行: 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8110701012103236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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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
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均严
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对 2025 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57,202,656.99 元,
其中 957,199,998.10 元为募集资金的余额、2,658.89 元为利息收入。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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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履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流程。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
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57,202,656.99
元,其中 957,199,998.10 元为募集资金的余额,2,658.89 元为利
息收入。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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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情
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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