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机械”、“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
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东利机械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
东利机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所培训的
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
要求进行。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内容,从上市公
司治理相关法规的修订解读、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的更新解读等方面,并结合相关
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
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学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法规的修订、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方
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东利机械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孙琪(保荐代表人)和胡峻熙;培训地点:东利机械会议室。
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东利机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
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学习上市公司治理相关
法规的修订、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
进一步提升东利机械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5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孙 琪 王艳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